[美]巴林顿·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德]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法]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涂尔干的《论自杀》并列为20世纪社会科学的三大名著。
巴林顿·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
本书是巴林顿·摩尔的成名之作,也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出版于1966年,已多次再版,是一部风靡欧美文化思想界的政治学史学论著。本书考察了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三条主要政治发展道路:一是以英、美、法为代表的西方民主道路,二是以德、日、意为代表的法西斯主义道路,三是以俄、中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道路。认为三条政治发展道路不仅在发展序列上是相互接续的,而且在因果链条上是辗转递进的。西方民主道路为法西斯主义开启了大门,而法西斯主义在俄国和中国的失败,又直接引起了社会主义革命。通过大量的历史事实考察,摩尔指出政治现象是特定历史环境的产物,通向现代社会的历史道路和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形态是形形色色的。形成三条政治发展道路根源在于不同社会背景下的阶级关系组合模式的变异和转换。封建贵族与上层资产阶级的联姻,是西方民主道路蜕变为法西斯主义道路的转折点,而共产党集合广大农民群众向反动统治发动强大攻势,则促成了社会主义的勃兴。本书认为,暴力在历史上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摩尔的这本著作,与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涂尔干的《论自杀》并列为20世纪社会科学的三大名著,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它对西方世界的正统理论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在思想界引起了普遍反响,不失为一部革命性的政治学和历史学著作。
马克斯·韦伯(MaxWeber,1864-1920),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社会理论家,也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社会学创立以来最伟大的社会学家之一。公认的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其他二者为卡尔·马克思(KarlMarx)与爱米尔·杜尔凯姆(Durkheim),早期流行的另一说为马克斯·韦伯,埃米尔·迪尔凯姆,格奥尔格·齐美尔)。其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他的成就开创了比较社会学、理解社会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指出了理性对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系统的阐释了东西方宗教伦理差异对于社会现代性以及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他和迪尔凯姆被认为是宗教社会学最早的开创者,也是宏观社会学的集大成者。其学术成就之宏大精深,影响之深远,在社会学界乃至整个世界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上都是空前绝后的。
[德]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导论
韦伯的论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Die protestantische Ethik und der GeistdesKapitalismus)是他最知名的著作。一些人认为这本书不是对新教的详细研究,而其实是韦伯后来的著作的介绍,尤其是他对于许多宗教思想和经济行为之间的互动的研究。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提出了一个知名的论点:那就是新教徒的生活伦理思想影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一般宗教的传统往往排斥世俗的事务,尤其是经济成就上的追求,但为什么这种观念没有发生在新教里发生呢?韦伯在这篇论文里解释了这个悖论。 韦伯将「资本主义的精神」定义为一种拥护追求经济利益的理想。韦伯指出,若是只考虑到个人对于私利的追求时,这样的精神并非只限于西方文化,但是这样的个人—英雄般的企业家(韦伯如此称呼他们)—并不能自行建立一个新的经济秩序(资本主义)。韦伯发现这些个人必须拥有的共同倾向还包括了试图以最小的努力赚取最大的利润,而隐藏在这个倾向背后的观念,便是认为工作是一种罪恶、也是一种应该避免的负担,尤其是当工作超过正常的份量时。「为了达成这样的生活方式而自然吸纳了资本主义的特质,能够以此支配他人」韦伯如此写道:「这种精神必定是来自某种地方,不会是来自单独的个人,而是来自整个团体的生活方式」。 在定义了资本主义的精神后,韦伯主张有很多原因使我们应该从宗教改革运动的宗教思想里寻找这种精神的根源。许多观察家如孟德斯鸠和济慈都记载下新教和商业精神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韦伯指出某些形式的新教的教义—尤其是卡尔文教派—支持理性的追求经济利益以及世俗的活动,将这些行为赋予了正面的精神以及道德的涵义。这并非是那些宗教思想的最初目标,反而像是其副产品—这些教义和指示所根基的内在逻辑,都直接或非直接的鼓励了对于经济利益的忘我追求和理性计划。一个常见的例子便是新教对于制鞋匠的描绘:一个缩着身子专注于制鞋、将整个人努力贡献给上帝的人。 韦伯称他放弃了对于新教的进一步研究,因为他的同僚恩斯特·特勒尔奇(ErnstTroeltsch),一名专业的神学家已经展开了另一本书的专门研究。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这篇论文已经提供了一个相当广泛的观察点,使他能够在接下来的研究里继续比较其它的宗教和社会。现代所称的「工作伦理」这一词便是源自韦伯所讨论到的「新教徒伦理」。不过这一词不只用于新教徒的伦理,也能套用至日本人、犹太人和其它非基督徒身上了。
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1858-1917)又名涂尔干,也有人译为杜尔克姆。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学科奠基人之一。
《自杀论》
对利己型自杀的解释
在《自杀论》一书中,迪尔凯姆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他把自杀划分为4种类型,即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认为利己型自杀产生于极度的个人主义。社会的人必须以他为之服务的社会作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如教徒的生活目标是宗教信仰。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宗教和社会相脱离,从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迪尔凯姆指出,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基督教教徒、自由职业者、未婚者、离婚者中间。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犹太教、天主教、英国公教都有更强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规定教徒生活目标上缺乏强制力;独身者、离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较少地负有义务;从这些脱离了社会义务和束缚的人们中产生出更多的自杀者。
对利他型自杀的解释
利他型自杀产生于过分地屈从于一种社会目标和意义,过密地结合在社会中,以致个人失去了自主。迪尔凯姆以欧洲军队为例说明利他型自杀。在军队里,士兵被训练得不看重自己的价值,使他们感到被一种“社会价值”所扼杀,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百姓。
对失范型自杀的解释
失范型自杀由社会混乱所导致,在混乱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失去了规范,增添了痛苦。迪尔凯姆认为,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其欲望划定了界限,而人的欲望却是无止境的。他占有的越多,欲求的就越多,所获得的未能满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欲望。欲望有界限,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和快乐,而欲望的限定只能来自社会。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序。不管这个秩序是基于世袭还是个人成就,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员接受的。当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等级原则合理,自己应处在某一特定阶层中,他就欣然地接受该阶层给予他的限定,欲望与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当社会发生动乱、变迁时,人们失去了种种秩序和规范,欲望与手段不协调,行为混乱而无节制,遂造成种种痛苦,导致自杀率升高。迪尔凯姆把工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视为此种类型的例证。
对宿命型自杀的解释
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控制过度造成的,个人失去了任何希望。迪尔凯姆认为这种类型的自杀在现代社会并不常见,他没有对此作详细的讨论。迪尔凯姆总结其自杀研究,提出了3个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在自杀原因上,迪尔凯姆并不完全否定个人生理上的因素,但认为那是次要的,社会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认为,当一个社会不能提供上述3项条件时,一些心理上脆弱的个人就可能会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