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交所要加ST的,有明确指标的,只有两种情形:
1、债项为AA-的;
2、第一年亏损,第二年确认继续亏损并且在下一年1月底之前预告的。
![关于ST债券及其他新规定 政法委关于信访新规定](http://img.aihuau.com/images/01111101/01101132t01cc868adfaa9c5b0e.jpg)
这项规定意义不大。连续两年亏损,在第二年亏损的财报于下一年四月底前公布后即实施暂停交易。这个规定不过是在暂停交易前提前加以警示,期间仅为几个月。
(二)深交所可以加ST的:
1、债项AA-的,要加ST,与上交所相同。
2、以下为上交所不加而深交所可以加的:
(1)主体AA-,或者虽主体AA但望展负面的;
(2)下调折算的;
(3)对于亏损状况:
只要一年亏损,在一年亏损年报披露后实施ST警示。
二、对买卖ST债券的规定
(一)两点要求:
1、500万资金;
2、签署风险揭示文件。
两个交易所此项规定相同。
(二)不涉及所谓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500万资金概念是一个只涉及ST债券的新规定,与原来可以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的50万资金资格没有关系。
或者说,什么人可以买卖ST债券,只凭上述两点条件,与哪一个人是专业投资者,还是普通投资者,没有关系。
三、所谓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的区别
两个交易所要加ST或者可以加ST的范围有很大区别,而上交所标识范围要小得多。但是即使不加ST的,对于瑕疵债券,上交所仍旧要作一些限制,这样就引出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买卖瑕疵债券的权利区别。
前述,在上交所,主体AA-的,或者主体AA但展望负面的;仅一年亏损的;以及下调折算的,都是不加ST的,但是普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所谓普通投资者,就是原来没有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的人,而专业投资者继续可以买卖。
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的区别原先就是可不可以做正回购的区别,专业投资者的资金要求为50万,沪深交易所相同,并且不变。
上交所关于普通投资者不得购买的债券如何标识,现在没有明确说法。
四、今年9月1日后如何实施新规定
深交所就是一个关于ST的文件,明确的,不追溯。也就是要等新的评级出来,符合规定的,加ST 。
上海两个文件,一个是限制普通投资者的,另一个是关于加ST的。两个文件都没有说到不追溯。
但是,关于ST的文件,答记者问是这样说的:
“为尽量减小通知发布对市场的影响,《风险警示通知》已经明确了具体实施时间,并非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而且,《风险警示通知》第一条列示的相关情形并不溯及既往。就是说,公司债券如在《风险警示通知》实施前发生相应情形的,暂不对其实施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