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的概念 特点 形式
什么是连锁经营?连锁经营的概念是什么?所谓特许经营,指的是由一个公司来做总部,大批中小商人在独立经营的前提下,加盟做分店。特 许总部向加盟者提供经营商品、经验、品牌、信息等等支持,加盟者以有偿的方式购买特许权。传统生意不同的是,特许总部对加盟者既有控制力,但又不防碍他们各自的自主性。特许经营比过于松散的自由连锁合作紧密,但又不像直营连锁那样死板。
连锁经营的概念是什么?连锁经营的特征 连锁经营的三种形式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从如下几点来把握加盟连锁的本质:总公司和加盟店是基于合同关系,彼此都是独立的事业体;加盟店主即非代理人也非从业员。总公司提供加盟店商标、商品(或劳务)、象征该公司的整体设计及经营技术。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在内的开办资金。
加盟店除了相对资金外,还有相对义务,即必须遵守总公司的种种限制和规定。在契约存续期间,总公司必须给加盟店继续的经营协助。
一、连锁经营的首要特征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是由在同一经营字号的总部统一领导下的若干个店铺或分支企业构成的联合体所进行的商业经营活动。
连锁经营的特征主要是总部负责采购、配送,店铺负责销售,并通过企业形象的标准化,经营活动的专业化,管理方式的规范化及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使复杂的商业活动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实现相对简单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连锁经营的特点即六个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营销策略、统一价格、统一核算。
和连锁经营比较容易混淆的是统进分销。统进分销顾名思义足统一进货,分别销售。为降低进货成本,几个销售部门联合起来集中采购,通过增加单批进货量,提高了进货部门的利润空间。各分销部门间并无紧密的关系要求,是一种较低级的组织形式。
作为连锁总部,比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更重要的是还必须具备全面管理规划、商品开发、经营模式开发研究、经营指导、培训员工等方面的功能,以确保企业特色和经营风格在所有连锁店都能被忠实地体现。制定出一套标准可行的经营管理模式并有效贯彻到分店中去,锁定顾客对连锁品牌的感受,是确立连锁体系的前提。因此,仅具有统进分销职能的发货店绝不能算是连锁总部,统进分销也绝非连锁经营。
二、连锁经营是一整套零售商业运作技术的集成
连锁经营作为一种先进的商业组织形式,其先进性体现在它是一整套商业运作的集成。这一技术集成至少应包括五项核心技术:
1、计算机管理技术。计算机管理系统是连锁经营的灵魂和先导。成熟的计算机管理技术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系统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强大的网络链接功能、可靠的后台和前台处理系统、便捷的操作控制系统和操作界面、不断提高的系统智能化水平。
2、中央采购技术。中央采购制度是连锁的基石,其核心在于以计算机为基础,以职、责、权、利相统一为标准,以量化考核、品种管理为手段,综合运用一整套成熟的采购作业技术,实行集中采购,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进销售的目标,而决非统进分销的概念。
三、连锁经营的三种形式
特许加盟FC(FranchiseChain)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转移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的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直营连锁RC(RegularChain)就是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此连锁型态并无加盟店的存在。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毫无疑问地必须完全接受总部的指挥。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
自愿加盟VC(VoluntaryChain)即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所以在名称上自应有别于加盟店。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加盟主所有,而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则归总部持有。所以自愿加盟体系的运作虽维系在各个加盟店对“命运共同体”认同所产生的团结力量上,但同时也兼顾“生命共同体”合作发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则要同时保持对加盟店自主性的运作,所以,自愿加盟实际可称为“思想的产业”。意义即着重于二者间的沟通,以达到观念一致为首要合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