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陈超英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青海新力项目部杨丹丹
陈超英,一位中国共产党员,53岁因公殉职,也许很多人跟我一样没有见过她,甚至她的名字也是在学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的党会上才知道,一位如此简单纯粹、平易近人的领导,但却拥有众多光芒璀璨的头衔,赢得“群众的贴心人”的赞誉。这一切,源于她35年的工作历程,一贯对党的事业执着坚定,为企业发展忘我工作,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她的一生,甚至她的生命,都献给了企业,献给了人民。一种坚持的力量绽放出的美丽,更是一种用生命奉献出来的光荣。
她工作中特有的激情、无私无欲的作风;生活中大姐的形象,已经深深烙在了我的心底,将陪伴一生。
“人只要有一种精神,就会不知疲倦,永不停息。而这种精神就是要热爱工作,永远充满激情,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凡是都能恪尽职守,尽心尽力,你就一定会乐在其中,忘记辛苦。”很喜欢这样的精神,这样的人生观,这样的激情,它如一座灯塔,照亮了前方。这种精神切切实实,要求我们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要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信念,而陈超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它的诠释,她得人格魅力感染了一批又一批热血青年,将会教育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这种精神就是要热爱工作,永远充满激情,要么就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凡事都要格尽职守,尽心尽力,你就一定会乐在中,忘记辛苦;凡是才会不计回报的无私奉献。
“己身正,不令而行;己身不正,虽令不从”。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扛得住诱惑,以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一面旗帜,这正是陈超英同志无欲无私的表现,她问心无愧的对待每个人。在这物质的世界里,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其艰难程度不言而喻。她做到了,她用自己的言行举止证明了这个世界还可以明亮起来,证明了人可以摆脱物质的束缚,自由自在的活着。陈超英同志走了,留下一面旗帜,我们应该接过这面旗帜,引领时代的前进。
“超英大姐”用“小事精神”传递真情大爱。做好小事不难,难的是能长期用心发现并做好小事,更难的是一辈子都把小事做好。陈超英同志做到了,她时时刻刻把职工群众的小事挂在心上,带着最真挚的感情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到尽善尽美,她的事迹看似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个别事在以前甚至觉得微不足道,可是用“小事精神”的法则审视,件件都关系着职工群众的利益,件件非小事。
她有一颗“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心,她是一个基层党务的工作者,是一个对党和事业无限忠诚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切近群众的优秀领 导,她的身上体现了优秀共产党员的精神和品质。
生命如花历经风吹雨打,热情似火淬炼了光辉人生。她的点点滴滴将被世人传颂,而所产生的精神力量,也必将转化成我们持之以恒为之努力奋斗的动力。感谢您带给我们的感动,感谢您传递给我们的信念,您教会了我们如何拓展生命的宽度,增加人生的质感。您为我们树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我们会在这座丰碑下时刻反省自己,激励自己。陈书记,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