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本工程顺利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内容及方式:
(一)清包,乙方负责清泥二次开槽、凿桩头、补桩、不包括平槽。
(二)混凝土超灌系数为1.2,(以混凝土理论计算量为依据)
第四条:工程质量:合格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米(不含税)。最后计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六条:开竣工日期:
(1)本工程定于
(2)遇下列情况工程顺延:
1、因施工现场未能达到“三通一平”,现场障碍物没能拆除而影响施工的。
2、未按合同及不可抗力造成工程主导工序停工,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按实际停工和处理天数顺延工期。
3、因重大设计变更等影响造成工程主导工序停工,顺延工期。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2)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3)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进场手续
(4)协助乙方与有关单位协调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全权负责施工工程的扰民问题的处理。
第八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设备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标准选购。
(2)负责施工资料及其试块养护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便改变,如有不符时,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施工,确保工程合格。
(5)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材料及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6)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委托人: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