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的创设、注册和宣传,已引起越来越广泛的注意。本书对近百年来中国的商标史料进行了汇集整理,颇益于今天提高商标意识和广开思路。这里摘出的是书中的几个与著名商标有关的故事。“佛手”击败“美女”
“味精”、“天厨”、“佛手”这三个互有联系词汇,均出自一人,即我国近代著名实业家、化学家,中国“味精之父”吴蕴初。吴蕴初少年时代进上海陆军部兵工专门学校,1920年初由原来学习炼铁,转向以味之素为主要研究对象。
1921年春的某天,吴蕴初应友人之约,来到上海较有名的饭店聚丰园餐馆用餐。席间,他拿出自己最新试制的调味品,让餐桌上的友人一一试用,听取大家的意见,结果备受称道。这次,他有幸结识了上海酱园业大户张崇新,酱园商人王东园,并由王举荐结识酱园业巨子张逸云。张、吴两人一见如故,决定合作,由吴蕴初具体负责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张逸云负责筹划资金,选址建厂等。至1923年8月,准备工作完成,并很快生产出了样品。
有了一个好的产品,就要有好的相关的名称。吴蕴初想到,市场上销售的最香的东西是香水,人们叫它香精;而最甜的东西人们又叫它糖精,用上一点就很甜了。这调味品是味中精华,简称就是味精。而这个“味精”和当时日货“味之素”在名称上并不一样,但完全可以超过“味之素”。另外,味精是由植物蛋白质制成的,它又有一种鱼肉的鲜味,对于吃素食信佛教的人们来说,是最为适宜的。佛教徒信仰“西天佛国”,珍奇美味天上有:天上庖厨,不就是天厨吗?用“天厨”作为公司名称,用“佛手”作为商标名称,顺理成章。另外,吴蕴初想,既然公司、商标名称都与佛有关,那么商标图样的颜色、风格等也应与佛教有关,应以蓝色和黄色为主色调,以象征佛教的气息。这同时也是净素的标志,完全可作为以后产品外包装的特征。1924年1月,“佛手牌”味精商标首次向Government呈请注册。
新的商标名称、图样确定后,广告宣传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当时日商“美女牌”味之素已在我国销售多年,在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在消费者心目中也有一定影响。要使新品“佛手牌”味精站稳脚跟赢得市场,并很快得到消费者认可,当务之急就是要通过大量广告宣传让国人知道。为此,第一批“佛手牌”味精生产出来后,吴蕴初立即将其送到张逸云经营的各个酱园,进行一段时间的试销。同时,在公司门口及张家酱园内外张贴“佛手味精,鲜美绝伦”等大小广告画。他们在上海主要路段,即日货“美女牌”味之素张贴广告的地方,也张贴“佛手味精,完全国货”等广告宣传口号。吴蕴初决心让“佛手牌”味精在产品包装上也和“美女牌”一争高低,他请人专门设计了新颖别致并富有特色的玻璃瓶,颜色半蓝半黄,造型头小肚大,很像笑面罗汉的模样。结果,一上市便很受顾客欢迎。
从1923年底开始,“佛手牌”味精年产量由原先的几百公斤,发展到3000公斤。产品销售范围不仅扩大到国内各地,还远销到东南亚各国。期间,“佛手牌”味精先后获得美国费城、芝加哥国际博览会大奖。在短短的几年中,“佛手牌”的市场占有率,完全超过了“美女牌”味之素。
1924年春,铃木商社得知吴蕴初将“佛手牌”味精商标向北洋Government农商部商标局呈请注册后,便借口天厨味精制造公司的产品名“味精”与铃木商社“美女牌”味之素广告语中所使用的“调味精粉”四字相似,且是从“调味精粉”而来,便由日本驻华大使馆出面,向北洋Government农商部施加压力。吴蕴初不服气,一面在上海各大报纸登报声明,据理力争;一面北上北京,去农商部、外交部、商标局交涉。当时在任的农商部商标局领导,恰巧是吴蕴初的同乡和校友,很富有正义感;而此时正好爆发震惊中外的上海“五卅”惨案,全国民众掀起的抵制日货风潮日益高涨。农商部商标局受当时形势影响,腰杆子一点点硬了起来,最终由商标局出面驳回了铃木商社的要求。1927年,“美女牌”味之素悄悄退出了中国市场。
打败劲敌“美女牌”味之素之后,“佛手牌”味精的生产进入了快车道。为了确保“佛手牌”味精的生产技术不被同行仿冒,吴蕴初还将“佛手牌”味精的配方、生产技术等,向英、美、法等化学工业发达国家申请专利,并获批准。这也开创了我国化工产品在国际上获得专利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