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要求
◆抬头
(要求写明庭审的时间、地点、案名、主审法官姓名、原告和被告姓名)
◆案情简介
(根据网上收集的以及旁听过程中获取的案件相关信息归纳出案情概要)
◆庭审过程
(忠实记录和再现案件的审理过程,参考附录《庭审提纲》的逻辑体系进行系统整理》,如果案情复杂需多次开庭审理,而你又没有条件追踪旁听,你的庭审过程可以只记录当次庭审情况。)
◆庭审分析
(首先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对该案进行全面分析或仅对听审部分进行分析,然后还可以涉及对庭审过程的评价,以及自己旁听法院审判的感受)
二、格式要求
◆报告标题二号、黑体、居中;一级标题四号、宋体;二级标题小四、宋体;其余内容均用五号、宋体。
◆姓名、学号、班级用四号、 宋体、居中,位置置于报告标题之下。
三、注意事项
◆登陆上海法院网寻找各法院的庭审公告,选择自己方便的时间、地点、及感兴趣的经济法案例参加庭审旁听。
◆去法院时要求携带身份证、进行大门时主动配合安检程序、请勿携带违禁、危险物品。
◆听审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凡是未标明非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可自由旁听,但在整个旁听过程中需保持安静,手机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请勿干扰审判。
四、评分标准
评分 评分标准 项目 | 好 | 中 | 差 | ||||
要求 | 分数 | 要求 | 分数 | 要求 | 分数 | ||
A | 格式 | 规范(是指完全具备抬头、案情简介、庭审过程、庭审分析这四个部分) | 10—9 | 基本规范,缺抬头或案情简介,或者某些部分内容不完整 | 6—8 | 不规范,缺乏报告所要求的重要部分(指庭审过程或庭审分析这两个部分) | 0—5 |
B | 语言表达力 | 言简意赅、能恰当地使用法律术语 | 10—9 | 表达较为流畅,能使用一些法律术语 | 6—8 | 表达不够清晰,不会使用法律术语 | 0—5 |
C | 庭审过程 | 叙述完整、能清晰再现整个庭审过程 | 20—18 | 叙述基本完整、能在一定程度上再现庭审过程 | 11—17 | 叙述混乱或者过于简略,不能再现庭审过程 | 0—10 |
D | 分析评述 | 分析深刻、准确,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 | 60—55 | 分析较为深入,能触及一些有价值的问题 | 26—55 | 分析肤浅,思想内容匮乏 | 0—25 |
四、附录1——旁听案件注意事项
一、公开审判案件,允许公民旁听。
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衣着整齐,可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旁听证,进入指定的法庭。
二、中途进入法庭和退出法庭应保持安静,避免影响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公民参加旁听前应接受安全检查。
四、公开审判的案件,新闻记者凭记者证参加旁听;经审判长允许,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摄影。
五、旁听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一) 未经允许,不准录音;
(二) 不准进入审判区;
(三)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 不准发言,提问;
(五) 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 禁止录呼机、手机发出声响。
六、对于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录像带等,或者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开审判的涉外案件,外国人要求旁听的,或者外国新闻记者要求旁听、采访,可向主管部门提出。
八、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附录2——供参考的《庭审提纲》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原告提交程序材料★(也可以在开庭前提交给书记员)
1、授权委托书(1份);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即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示身份证原件;
3、送达通知书(传票)(有时现场出庭,不需要提交)。
(二)宣布开庭(一般采用简易程序)
宣布庭审纪律(手机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
宣布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
二、法庭调查
(一)原告宣读起诉状★
(二)被告答辩(书面或或口头)
…
(原告应记录:被告答辩词中的事实自认与反驳焦点;被告答辩词的中的法律适用的自认与辩解意见。在此基础上总结案件“争点”)
(三)原告举证★(证据目录、证据一式三份、须带原件)
1、原告举证证据(一)(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
2、被告质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原告反驳质证(解释或再举证)
(以下举证证据(二)、(三)、(四)等程序同上)
1、原告举证(二)(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
2、被告质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原告反驳质证(解释或再举证)
1、原告举证(三)(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
2、被告质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原告反驳质证(解释或再举证)
(注意:)
1证据目录编写(范例见附件1)
2证据组排序(1、按照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过错四要件顺序;2、或按照申诉请求事项顺序排列)
3侵权责任四要件未必均有相关证据证明。
4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有时会安排庭前交换证据。
(四)被告举证
1、被告举证(一)(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
2、原告质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被告反驳质证(解释或再举证)
(以下举证证据(二)、(三)、(四)等程序同上)
(注意:)
1庭审前准备可能的质证意见★
(五)是否补充举证
三、法庭辩论★
(围绕上述事实争点和法律事实焦点展开,以下为暂拟争点)
导致人身损害的原因及原因力大小(部分内容在法庭调查中已有反映)
机动车违章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肇事逃逸;
非机动车违章行驶;
碰撞事故发生地与车辆痕迹与人身检查受伤部位;
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重中之重)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范围
1、国家与上海地方法律法规的适用
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比例分担
国家与上海地方法律法规的适用
损害事实的确认(部分内容在法庭调查中已有反映)
医药费与治疗费的开支的合理性。(以上海市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用药范围与治疗项目范围为据;医药费与治疗费的票据形式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的标准与计算期限。
伤残等级与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依据。
后续治疗费的预算金额的合法依据
四、调解
1、调解意愿征求;
2、调解方案★
(若有必要,庭后提交代理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