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二十年的国企改革基本上失败的原因;
国企改革成功的关键是“市场经济去特权化”,失败的原因是“特权私有化”;
国企改革既没有达成社会效益的提高,也没有达到“甩包袱”的初衷,包袱越甩越大;
以为铁路部,央企,国有银行,金融垄断……等等的巨无霸才是国企是极大的误区,以为国企改革就是把国企特权私有化,则是另一个误区。政府不希望再背国企亏损的大包袱,恐怕是真心实意的;但是政府仍然希望垄断经济,而不是通过税收支付行政消费的成本,同样有着坚定的信念。矛盾的妥协,就是“抓大放小”,留着央企补贴之而控制之,试图甩掉其他中小国企,但是却没有涉及效率同样低下的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系统。同时以市场管理(监管)为名,又在事实上出现了大量新的国企(监管单位),到处收取实业买路钱。
对于被视为“已经关停转闭”的中小国企,并没有象今天所以为的“国企已经被改革”那样,是取消国企的特权后关停转闭;而是保留了国企的特权,允许管理者承包甚至买断。目的本意应该是避免国企工人迅速的下岗,但在实际上就变成了“特权私有化”后,在(事实上是)封建贵族吃足政策的(特权变产权)的自理中,提高国企效益。这样也就产往了毛左特权工人所指责的“国企工人下岗”“少数(领导)人窃取产权”“(原领导与国企工人相比的)贫富分化”等等问题;这些罪名仍然大脑急转弯地扣到了民营私企的头上。
朱镕基时代开始的的三心两意的“国企改革”,也没有实现“减少工人下岗带来的冲击”的预期。私有化后的国企活不下去的,仍然给关停转闭,但同样有不少,(一般也是因为退休和下岗的负担)而重新被大国企收购合并回去;私有化后成功者(原国企领导自然也成为富翁)当然也需要裁撤冗员,增进新的更适用的合同制劳动力(如农民工)。为了减轻这些前国企(在政府心目中,这些已经私有化的,似乎仍然是国企)扭亏的负担,这些下岗工人根本没有支付社保就转到了社保,实际上是把国企人力成本转嫁到体制外的小民身上。
原因非常简单,“国企效益低”已经包含一切,包括退休工人的养老金;根本不存在“国企效益虽然低,但是让倒闭国企的工人下岗,社会会不稳定”的理由。这就如同“某些学生学习成绩差,但是如果不让他们升学,就会浪费了他们的天才”。如果这些国企被关闭,市场让位于高效益的民营企业,不但可以容纳(实际上是多得多的)就业,而且在税收上对政府负责,也能够让政府更有能力救助下岗的职工;至于这些职工的实际状况,是否比农民工失业和西部农民好得多,因“向最弱者倾斜”的理由而回避对其责任,则是另一命题。
反户籍制度在此处就已经阻挠着对国企的改革。一方面本来是闭环的“国企改革的下岗群体”(成本可控)被偷换成了全体市民的失业(在自治体内仍然可控,但关闭国企的效益要归属此自治体);进而剥离“体制外市民所谓‘户口背后的福利’(其实没有)”,而将安置下岗工人再就业或培训甚至低保养老都变成了不可能;实际上变成了谁下岗谁傻逼,因为无穷无尽的低薪农民工会进入城市,不要说让下岗工人不可能再就业,就连体制外的市民,除了出租房子,也几乎不可能就业。这样就连体制外的市民生存,也成了财政的包袱。
引入农民工作廉价劳动力,收走了农民工的税就说是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把农民工的养老医保教育等福利成本转移到市民体(市民的生存处境严重不良),就称之为“剥离户籍背后的福利”。结果只能是让原本应该改革的国企,未下岗的人再也不会响应党的号召当傻逼。而朱与温的国企改革(其实是补贴),进一步大大拉大了国企与体制外的福利差距。这国企还怎么可能改革下去?尴尬处境的根源却是政府在“国企改革”时保留了国企的特权,--也就保留了国企的低效益。短缺的财政就会指望边剥夺市民,边引进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