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十八大报告的“八个必须坚持”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八个必须坚持”基本要求,并使之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
1.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要坚持已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3.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 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4.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
5.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
6.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7.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和平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要坚持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共赢的发展。
8.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