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法学专业,法学核心课程为科班学生必修读的课程。现在网络上对于核心课程数量有两种(特别是图书销售中,有十四门核心课教材和十六门核心课教材两种)。现梳理如下:
1、何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
该定义指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学科核心课程。
2、核心课程包括哪些?
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编写出版了《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内容提要:本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根据专业目录调整和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确定,为规范各门核心课程教学的基本规格,提高教学质量,而制订颁布的基本教学文件。本书明确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14门课程的基本知识点、基础理验和基本应用。本教学基平要求是指导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师生教学必备的文件.可见,当时核心课程包括14门,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全体委员会议会上通过的法学学科核心课程共16门,其中包括原来的14门核心--课程,又新增了两门(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所以,现在教育部规定的法学核心课程共16门: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3、现阶段的新趋势200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联席会议在人民大学召开,提出切实贯彻中政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课堂、进课本、进头脑的指导精神,在全国高校法学院系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课程,并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具体内容,结合法学专业大学生的特点,编写相应的教材。所以,如果教材、师资等课程基本条件成果后,有可能增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第17门核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