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和交管局是什么关系?
5月19日,我应邀来到北京市交通委,和研究室的领导和同事就我在今年北京市两会委托市青联提交的关于大力推行节能环保顺风车的提案进行了沟通。
交通委的领导表示,我的建议很好,但由于执行难度很大,目前还不能给出一个具体的推进时间表。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交通的事情比较复杂,交通委和交管局不是一回事,分管的市长都不同,所以协调起来非常困难,希望我能够谅解。努力改善北京日益恶化的交通状况是交通委会的工作职责。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就顺风车一事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和十年前我想成立顺风车协会的想法被有关部门强行否决相比,这是非常大的进步,虽然沟通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的内容,我还是要感谢北京市青联和北京市交通委!
对于交通委和交管局不是一回事,我以前倒是没有在意,这么一说,还真值得研究一下。他们还说,其实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搞不清楚这两个部门的区别。
简单的说,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交通委是平级单位,而交管局隶属于是公安局的二级局,其全称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我看来,交管局的地位有点类似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的地位,不过真有点搞不懂交通管理和交通执法为什么还要分属不同的部门。
回来以后,我上网查了查北京市政府网站,来看看市长的分工。非常凑巧的是,就在5月18日,首都之窗网站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月31日《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副市长的分工,其中北京市副市长黄卫,负责教育、环保、城市管理、交通(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负责奥组委善后工作和公安、安全、司法、体育、法制、信访方面工作,分管北京市公安局。这个括号很有意思,原本交管局隶属于公安局,理应归刘敬民副市长分管,而交通问题自然涉及公安交通管理的问题,所以又划出去归分管交通的黄卫副市长来管,这个还真有点中国特色。但是,交管局的人事肯定隶属于公安局管,这就造成了交管局被两个副市长交叉管理的现状。
不管怎样,北京市政府将交通交由一个副市长来统一分管,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交通还是隶属于两个政府部门,分别是市交通委员会和市公安局。这样的话,交通工作还得需要两个部门来协调,不仅会增加工作的程序,还可能降低工作的效率。
我又花了一些时间细细研究一下“交通委”和“交通局”的区别。
其实“交通局”也就是现在的“交通委”(全称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有些地方叫“交通委”,有些地方还叫“交通局”。“交通委”一般是当地政府赋予更多组织协调职能,而“交通局”一般只是有纯交通的职能。交通局属于交通部下属的部门,职权是公路、水运的规划、管理、建设,资费征稽、稽查等。交通委员会还专门设有执法机构,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公路及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其执法职责是全面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全市公路交通检查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郊区县的交通执法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郊区县提起复议的行政处罚案件实施管辖。
而“北京市交管局”则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简称,是公安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机动车辆管理。交管局隶属于公安系统,其职能是指导、监督道路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机动车辆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和审验;负责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其实早在1986年以前,交通局和交通警察大队是同一部门,--交通警察隶属于交通部管辖;1986年以后,交通警察大队划归公安部管辖,两个部门主要职能没有大的联系,主要在营运车辆这块有相互配合监督的职能。
为什么一个交通问题还要由两个不同的部门来管呢?其实部门管理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不合理。多个部门同时进行管理,往往解决不了问题。这在其他部门机构设置上也有体现。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中,管人口的不管健康,管医的不管药,管西医的不管中医,管城市医保的不管农村,政出多门的现象应值得注意。
同时,部门利益交织,容易产生腐败问题。多个部门共同管一件事,不仅效率低下,还容易酿成推诿扯皮、失误和腐败。据统计,从1997年至今,全国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安徽、北京等10个省(区)的15个交通厅长因“伸手”高速公路而被“捉”,厅以下干部则不计其数。在中国基础建设投资迅速增长的今天,交通系统内部出现这么多腐败分子已经不是偶然现象。这些例子足以值得引起重视。
总而言之,交通局和交管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机构,也没有隶属关系,而是分别属于其职能和分工也是完全不同,不可混为一谈。简单地概括就是,交通局是负责道路和车辆的,交管局是公安局下面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包括路面交通管理和车辆、驾驶员管理等。有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规划路从哪里走是交通委的事,而在哪开口子则是交管局的事。
当然,政府这么做自然有这么做的道理。但站在一个老百姓的角度,我以为有关交通的事情,最好还是由一个部门来负责为佳,在国外大都是这样。就北京市而言,建议将交管局从公安局划归交通委同意管理。这样对于改善我国,尤其是大城市日益严峻的交通形势,提高工作效率会有所帮助。
【博主最新推荐】
中国20年完成欧洲两个世纪的成就
少见的值得传诵的市长报告史上最牛广播请乘客“滚出车厢”一面旗帜为何价值38万?从“猪流感”改名看品牌命名的重要性8岁女儿母亲节给妈妈画的画为什么我24岁被人看成40?
【顺风车系列博文】
王永顺风车:路人的冷漠让我伤感
王永:北京司机都像我保证不堵车
北京限行评估报告到底想愚弄谁?呼吁了十年的顺风车终于在杭州试点了北京“拼客”王永的顺风车为什么做雷锋越来越难?为什么人们越来越不相信别人?奥运车道如何成为奥运遗产?壹基金李连杰为王永顺风车支招BTV-1特别关注:十年顺风车载客近万人世界上载人最多的奔驰轿车单双号限行顺风车将成潮流如何让北京路上的车减少30%!油价大幅攀升,顺风车倡议凸显价值(图)彻底解决北京堵车问题的提案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的社会会因你而精彩免费邀乘频遭误解不改初衷,顺风车十年载千人
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本市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市交通发展战略及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三)参与本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规划的研究;负责审核大型城建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方案;负责对市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有关交通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
(四)组织编制道路及其附属交通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城市道路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编制交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负责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综合平衡和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与交通发展建设资金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
(六)组织制定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资质、市场准入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道路建设工程验收及道路养护的地方性技术标准和经营服务规范。
(七)参与制定、本市交通行业的收费标准。
(八)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交通组织方案;协调解决交通运行中的有关综合性问题;协调处理交通行业重大突发性事件,参与处理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九)负责拟定本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和交通行业的信息化建设。
(十一)负责本市交通行业的宣传和综合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交通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交通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规范。.
(十四)负责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的挂靠管理。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调整组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通知》、管理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海事局)、市交通执法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职责: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成立于 1986 年 2月,二级局建制,隶属北京市公安局领导,下设 22 个业务处(所),直辖城八区和房山、通州、昌平等 11 个交通支队,同时负责 7个远郊区县和机场、亦庄、清河等 10个交巡支(大)队的道路交通管理业务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任务,同时负有维护道路治安秩序的责任。具体任务职责是:
一、路面交通管理
1 、规范动、静态交通秩序,纠正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指挥、疏导车辆、行人通行,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变化,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3、接受交通事故报警,勘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处理涉外、港澳台人员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4、处置各种交通意外,防止发生交通堵塞,处理群众反映路面上的各类交通问题。
5、保卫重要领导、重要外宾行车交通安全;保卫各项重大活动路线、现场交通安全。
6、参与城市建设与道路有关的设计、规划及交通设施建设;依法办理与道路交通有关的行政许可和各种机动车通行证件。
7、负责城八区、房山、通州、昌平及亦庄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交通隔离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
二、车辆、驾驶员管理
1、对本市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核发、换发牌证,办理各种异动登记手续;对新车、年检车、在用车、延缓报废车、事故车以及对参加重大活动的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对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发展状况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数据资料;对机动车实物档案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受理公、检、法机关对机动车档案资料的查询。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考核、核发驾驶证及年度审验;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发展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建立实物档案,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3、为本市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辆核发、换发牌证、登记造册以及办理各种异动手续;对全市非机动车的保有量、发展状况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数据资料。
4、对驻京使馆、外事机构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核发、换发牌证,进行年度检验,办理各种异动手续;对其所属驾驶员进行考核、发证、年审、换证,办理各种异动手续。
5、对全市机动车检测场、解体厂以及机动车考试场、汽车驾驶学校进行监督管理。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在市政府领导下,依靠各级党政领导,实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协调指导各级交通安全组织,组织开展全市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监督检查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京部队以及其他组织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全市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奖惩。
3、对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驾驶员依法进行追查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事故累计满 12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交通法规、场地复考。
四、交通法制管理
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承担交通管理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五、交通管理科学研究
通过对道路交通科学理论研究和开发应用高新科学技术,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丰富交通管理手段,实现交通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