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省转入(每月5日至25日之间办理;外埠人员须满足首次参保时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下,户口进京除外;养老医疗应同时申请转入,如仅转一项需有书面说明)
(一)养老保险转入:
1.单位先到我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职工的增员手续。并到转移接续岗领取《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自单位为职工增员后的第三个月开始,可持以下材料,到我区社保中心转移接续岗办理接续手续:
(1)职工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个人签字、现单位盖章);
(3)申请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受理告知书》(两份)。
3.转移接续岗审核以上材料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此函可由社保中心邮寄至职工原参保地。
4.职工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转出手续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同时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5.我区社保中心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确认基金转移到位后,办理相应衔接手续。衔接手续完成后,短信通知本人。
(二)医疗保险转入:
1.单位先到我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职工的增员手续。并到转移接续岗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自单位为职工增员后的第三个月开始,可持以下材料,到我区社保中心转移接续岗办理接续手续: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个人签字、现单位盖章);
(2)申请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受理告知书》(两份,若养老医疗同时申请,则只需提交一次告知书)。
3.转移接续岗审核以上材料后,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此函可由社保中心邮寄至职工原参保地。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将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我区社保中心转移接续岗。
二、跨省转出:(每月22日至25日之间办理)
(一)养老保险转出:
1.单位持以下材料,到我区社保中心登记岗办理人员减少,然后在转移接续岗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打印,(四险)“减少原因选择: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并将职工户籍地址核对准确);
(2)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3)申请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如职工办理转移时年龄超过男50周岁、女40周岁,还需提供《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并直接在转移接续岗办理减员和转出。
2.职工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此函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至我区社保中心。
3.我区社保中心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医疗保险转出:
1.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医疗)减少原因选择:“转外埠”),在登记岗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2.若职工在转入地没有接收单位,可提交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出)》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转移接续岗提前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第三联)。
3.职工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手续,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我区社保中心。
4.我区社保中心接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养老一般账户、医疗)
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人身份证号:,因流动就业需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北京市。现申请开具:1.《基本养老参保凭证》□。2.基本医疗《参保凭证》□(办理医疗保险凭证请详细阅读备注事项后,按条件办理)。
本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本人户籍地址及邮政编码:
备注: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如他人代理另附《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统一办理除外);
3.医疗保险转移,若转入地无接收单位的需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若转入地有接收单位的,办理医疗保险转移,直接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无需提前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4.若转入地无接收单位的职工,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公民身份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
申请转移至 | ( )原参保地 ( )待遇领取地 | 原参保地个人编号 | |||
接收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 接收地社保机构名称 | ||||
接收地社保机构地址 | 接收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 | ||||
接收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 | 备注 |
参保单位(章):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日年 月 日
注:请在“申请转移至”:所选项的“( )”中打“√”。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出)
编号:
参保人员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户籍类型① | □居民 | ||||
□农业 □非农业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转入地经办机构名称 | 转入地经办机构行政区划代码② | |||||
转入地经办机构地址 | 转入地经办机构邮政编码 | |||||
转入地是否有工作单位 | ||||||
现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 |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其他(请说明) | |||||
代办人员信息(若本人办理,则不需填写) | ||||||
姓名 | 与参保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字):申请时间:年 月 日
注: 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表填写。
③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不填写此项
④提交此表时,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公民身份证号 | |||||
原个人编号 | 户籍所在地 | ||||||
原参保所在地区名称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 |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地址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 | ||||||
参保单位(章):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 日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
北京参保单位:(章)
参保人员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户籍类型① | □居民 | ||||
□农业 □非农业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 |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行政区划代码② | |||||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地址 |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政编码 | |||||
现就业地工作单位③ | ||||||
现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 |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其他(请说明) | |||||
代办人员信息(若本人办理,则不需填写) | ||||||
姓名 | 与参保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字):申请时间:年 月 日
注: 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表填写。
③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不填写此项
④提交此表时,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