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后司令部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日前,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后勤部《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帮助大家学习理解《意见》精神,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记者日前采访了总后司令部负责人。
切实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职工队伍在军队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问:这个时机出台《意见》,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职工队伍是军队的组成部分,作为一支专业性较强的保障力量,长期以来为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根据国家人事劳动制度和军队改革部署要求,总后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职工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正式职工逐步减少,用人和分配机制逐步搞活。但与国家和军队改革要求相比,还存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政策制度不够配套、待遇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既影响了广大职工积极性的有效发挥,也制约了服务保障效益的提高。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已日益成为一项关乎大局、惠及民生、涉及稳定的工作。为此,需要军委、总部进行顶层设计,全方位、全系统地统筹规划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切实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职工队伍在军队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主要经过。
答:《意见》得以形成,是军委总部首长有力指导和推动的结果,是全军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从2010年起,总部机关专门成立工作班子,对职工管理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论证。根据军委首长的指示精神,收集分析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800多件,调查掌握军队职工管理和保障数据280多万个,提出了改革分“两步走”的总体设想,起草了《意见》的基本框架。2011年,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组织起草相关配套办法。并从6月份开始,结合整体推进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试点,在全军选择28个有代表性的单位组织模拟运行。在进一步征求各大单位和部队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意见》和配套办法,经总后领导办公会审议后呈报军委批转执行。
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分类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
问:《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落实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着眼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依据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目标任务和军队保障社会化要求,进一步收缩摊子、压缩规模,实行定编定岗和按岗聘用,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常态化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相衔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型职工管理制度。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把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与军队长远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与落实职工待遇结合起来,与军队保障社会化结合起来,实现与国家和军队各项改革协调发展;坚持分类管理,依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和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军队统一标准与执行属地政策相结合的方式,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和人员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和保障;坚持以人为本,着眼发挥职工在军队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把转换用人和分配机制与落实职工待遇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职工队伍活力;坚持积极稳妥,妥善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做好落实职工待遇工作的前提下,稳步慎重地推进改革。
问: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两步走”的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做好落实待遇工作。从2011年下半年起,制定落实职工待遇的配套文件,进一步理顺保障关系,调整保障方式,促进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等生活待遇落实到位,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奠定好改革基础。第二步,全面展开职工管理制度改革。从2012年起,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压减单位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推进用工定额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用工管理制度和常态化保障机制。
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事业单位改革、用工定额管理、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问:《意见》对落实职工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意见》从解决部队和职工实际问题出发,坚持分类管理、用管一致的保障原则,要求用工单位切实履行管理保障职工的主体责任。同时,总部和各大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共同帮助用工单位落实职工待遇。在工资待遇方面,明确职工待遇实行国家统一标准与属地政策相结合。总部按照人员类别分别实行全额保障、经费补助等保障办法,帮助用工单位落实保障责任。在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方面,《意见》明确,依据单位类型和人员类别,由总部、大单位和用工单位按不同比例分担解决。在住房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在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总体框架下,采取购买现有住房、集中统建住房、调整购买或租住售房区住房、协调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以及申领补贴自理住房等方式,加快落实职工住房待遇。
问:推进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意见》要求,下一步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要在事业单位改革、用工定额管理、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方面全面展开。军队事业单位改革,要依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结合军队实际,采取停办、改制等方式,清理现有事业单位,进一步压缩规模。用工定额管理,要在搞清军队用工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控制规模、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据职能任务统一核定各级职工定额,把职工队伍规模控制住。人事制度改革,核心是转换用人机制,合理设置用工岗位,推行全员聘用,切实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新型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是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实行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充分发挥工资激励约束作用。这四个方面互相关联、互相促进,需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协调推进。
问:能否介绍一下《意见》的配套政策制定情况?
答:按照《意见》明确的“两步走”总体目标,第一步,在今年年底前出台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经费保障办法和规定,作为各级各类用工单位落实职工待遇的政策依据。第二步,围绕深化改革,在明年初制定出台军队单位用工定额管理规定、用工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支撑。
积极稳妥地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
2011年11月13日03:52解放军报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见桥、记者范炬炜报道:全军职工管理制度改革暨落实职工待遇工作会议今天在京召开。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在会上讲话强调,中央军委批转《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体现了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对军队职工的关心厚爱,对推动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和职工队伍建设具有深远意义;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落实职工待遇,加快改革步伐,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科学发展。
廖锡龙指出,要充分认清军队职工在我军发展历程和军队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清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是适应国家事业单位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认清做好军队职工工作是各级领导和机关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主席和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他强调,必须把落实职工待遇作为一项硬任务,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把握好保障对象、待遇标准、程序办法;要筹措好保障经费,通过总部、大单位和用工单位三级合力保障,使职工待遇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解决,常态化经费待遇落实做到不拖延、不打折扣;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核准职工实力,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联审机制,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保障的持续性,确保职工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
廖锡龙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明确职能、理顺机制、强化管理,推动改革健康发展、与时俱进。要牢牢把握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快建立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型职工管理制度;力求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在用工定额管理、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政策合理、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要以满腔热忱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宣传教育,强化检查督导,切实把这件惠及军队广大职工的好事办好、办实,让胡主席和中央军委放心。
总政治部主任助理年福纯,总后勤部政委刘源、副部长丁继业,总装备部副部长牛红光及全军各大单位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我军要求压缩军队事业单位规模实施以岗定薪
2011年11月09日08:52国防部网站
国防部网北京11月7日电据解放军报见桥、记者徐双喜报道: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批转总后勤部《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职工队伍在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中承担着大量服务保障工作,是军队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加快落实职工待遇,稳步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对于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优化军事人力资源结构、保障部队战斗力生成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统筹兼顾、分类管理、以人为本和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相衔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新型职工管理制度。
《意见》明确,要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和分类管理、用管一致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和属地政策相结合的职工工资政策规定,调整职工工资经费保障方式,促进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落实到位,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奠定好改革基础。
《意见》要求,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部署,清理全军现有事业单位,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数据库,进一步压缩事业单位规模。按照控制规模、精干高效的原则,完善用工定额编制标准,逐级组织核定,总部统一审批下达,切实把用工规模控制住;合理设置用工岗位,规范聘用程序,坚持竞聘上岗,把用人机制搞活;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健全符合军队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
《意见》强调,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各级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满腔热忱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教育,严肃政策纪律,切实抓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使广大职工深切感受到胡主席和中央军委的关怀,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中央军委批转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http://www.sina.com.cn2011年11月08日07:00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北京11月8日消息(记者梁永春)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批转总后勤部《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11-11-08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意见》指出,职工队伍在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中承担着大量服务保障工作,是军队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落实职工待遇,稳步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对于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优化军事人力资源结构、保障部队战斗力生成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统筹兼顾、分类管理、以人为本和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相衔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新型职工管理制度。
《意见》明确,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和属地政策相结合的职工工资政策规定,调整职工工资经费保障方式,促进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落实到位,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奠定好改革基础。
积极开创军队职工队伍建设发展新局面http://www.sina.com.cn2011年11月08日04:16解放军报
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后勤部《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深入贯彻主题主线重大战略思想、优化军事人力资源结构、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和建设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胡主席和军委首长对军队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非常重视、极为关心,多次强调指出,军队职工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都是军队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对职工的历史性贡献,不能忘记;对这支队伍在未来军队履行使命任务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不能忽视。要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持稳定、维护大局的思路,把职工该管的管好,该保障的保障好,该移交安置的安置好。
各级领导和机关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把落实职工待遇、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作为各级领导和机关的政治责任,自觉把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严格执行政策,加大经费投入,把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资、保险和住房待遇问题,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职工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要切实加快改革步伐,在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求突破。通过实行定额管理把用工规模控制住,通过科学分类把事业单位管理好;通过规范岗位设置和实行竞聘上岗,把用人机制搞活;通过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强化绩效考核,把职工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好、发挥好。
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工管理制度改革。要通过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形成各级领导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广大职工拥护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进度和部队的可承受程度,及时释疑解惑,化解各种矛盾,帮助和引导广大职工形成合理预期,防止相互攀比,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加强对职工聘用、收入分配、退休安置和经费分配、申请拨付、发放领取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广大职工满意,让胡主席和中央军委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