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M-ICPC 2014 Special Resolutions for ChinaSites(Version July 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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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 refer to the updated 2014 Specialresolutions for EC contest sites: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946da100102v0l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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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的决议可能会在之后经由亚洲主席批准。如果有任何额外的决议,将于2014年8月31日之前在这个博客上更新。>
ACM-ICPC 2014Special Resolutions for East Continent Sub-region including ChinaSites (Version July 8, 2014)
ACM-ICPC东亚洲大陆子赛区(EastContinent Sub-region,包括中国大陆赛区)2014特别规则
鉴于ACM-ICPC总部执行总裁的要求:简化及重组亚洲委员会,并简化亚洲区队伍晋级世界大赛的规则。亚洲区主席正式宣布取消各国家及各地区的竞赛指导委员会,所有亚洲及中国赛区各赛点及组委会直接接受黄金雄主席的领导,提高各赛场组委会的自由度及独立运作(原有中国赛区指导委员会也包含在内,且不得再进行运作)。亚洲主席将在ACM-ICPC亚洲委员会之下,另组“推广协助及招募委员会”,由热心的ACM-ICPC的志愿者,推动ICPC各项推广协助及招募活动。欢迎有热情、肯任劳任怨、有远见的志愿者参加“推广协助及招募委员会”,协助亚洲区主席推动各地及各种ACM-ICPC活动,为年轻学生贡献您的力量,有兴趣者请以数行叙述,表述您的构想或陈述您已做的贡献,直接与亚洲主席黄金雄教授联络。
A.关于亚洲赛区分站申请主办的条件。
今后申请主办亚洲分站赛的条件为:
(a)在承办亚洲区赛之前承办省赛或省际邀请赛,且必须申请在ICPC官方网站上注册并公布竞赛排名。
(b)亚洲分站赛应列为学校级的重要科技活动,并建议由校级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以对赛事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与支持。
B.关于中国大陆亚洲分站赛及网络预赛晋级。
(1) 鉴于亚洲分站赛现场面积、供电等受限因素的影响以及中国大陆参赛学校、人数众多的背景因素,举行网络赛的目的只是为了选择额定数量的学校。
(a)每个学校只取排名最高的队作为其学校排序;
(b)按学校排序在额定容量60%的队自动有一队晋级现场赛。
(2) 排名。
各赛站组委会,可斟酌各地情况,给比赛队伍排名(称为RCD排名)做颁奖用。正式的排名应为大学排名,RCD排名与大学排名可一样,也可不一样。参赛队伍在排名时,不需要使用任何特殊符号,比如“*”。(大学排名:按学校排序,每个学校只取排序最高的队进行排序,其余队同下一所学校的队并列排名)。
(3) 关于获奖证书。
亚洲分站赛须颁发两个系列的获奖证书:
(a)金、银、铜奖证书
-按队排序;
-颁奖比例为参赛队数的10%,20%和30%。
(b)ICPC排名证书
-按大学排名:学校排名前30名的队颁发排名证书。具体数量可由相应赛站承办学校确定。
C.关于中国大陆高校晋级中国大陆亚洲分站赛的现场赛名额的规定。
(1) 除满足以上第B条(1)(b)款条件的学校可获得一个参赛名额以外,符合如下条件的学校可以获得额外的参赛名额:
(a)近三年内在世界总决赛中取得名次的学校可以增加一队;
(b)当年和下一年度的亚洲分站预赛的承办学校可增加一队;
(c)参赛队数大于或等于50队规模的省赛(现场赛)和省际赛(现场赛)承办单位可在所在赛站增加一队;
(d)在省赛(现场赛)或省际赛(现场赛)中取得女队第一名(且总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学校可直接参加所在亚洲赛区的现场赛;
(e)亚洲分站赛承办学校认可的其他条件。
(2) 参与为亚洲分站赛出题的学校不能在该赛站参赛,但该校将得到 其他赛站的参赛名额补偿,具体数量由相应赛站承办学校确定。
(3) 参加亚洲分站赛的所有特邀队不参加任何ICPC排名,不得任何奖(特邀队不在ICPC注册系统中注册)。
(4) 根据以上规定,原则上一个学校在一场亚洲分站赛中至多只能派出3支队伍。具体数量由相应赛站承办学校确定。
(5) 其它:
(a)原则上建议在竞赛题目中至少有两道简单题;
(b)亚洲分站的现场赛应集中于一个至少容纳90队的场地内进行(如学校的体育馆);(异常情况可以请求亚洲主席批准。)
(c)最终的竞赛数据必须提供到ICPC竞赛主页,包括排名,工作人员名单,命题者及裁判名单。
(d)对于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学校,将向亚洲区主席通报违例情况,取消该校在当年中国大陆各赛区成绩,并在下一年的中国大陆各赛站禁赛一年。
(e)参赛费可以提前收取。
D.有关东亚洲大陆子赛区(EC,包括中国大陆赛区)入围世界总决赛名额的规定和限制。
入围世界总决赛名额(WFSlots)分为参与名额(ParticipationSlots)、奖牌名额(MedalBonus Slots)和其他红利名额(OtherBonus Slots)三类。其中参与名额是从ICPC总部分配给亚洲区的参与名额(ParticipationSlots)中,由亚洲区主席确定并分配给东亚洲大陆子赛区(EC,包括中国大陆赛区)的部分;奖牌名额是ICPC总部根据上一年度总决赛结果直接分配给获得奖牌的特定学校的名额;其他红利名额是亚洲区主席从ICPC总部争取到的额外奖励名额。
(1) 学校的优惠和限制:
承办当年亚洲分站赛的学校只能从其他赛区获得出线名额,并且在当年其他赛区享有一定的优惠条件。承办亚洲区分站竞赛的中国大陆地区学校的参赛队若在非本赛站的其他中国大陆地区的亚洲分站赛中取得学校排名前10(含第10)名的,可以直接获得1个参与名额。
ACM-ICPC的精神是除了帮助优秀队伍的突出之外,更要推广到偏僻的学校及学生。有些地区从没有或很少队伍出线到世界大赛,这些地区包括中国西北、中国西部、中国西南,以及中国东北。如果承办学校是坐落在这些地区,优惠出线前十名的限制将可放宽。这些优惠的前提是使用其他红利名额,而且红利名额是足够的,而且排名以大学排名为准,至于是否放宽由亚洲区主席斟酌决定。
如果世界大赛名额不足够提供给所有承办学校队优惠,则将按照每个学校对亚洲分站赛所做贡献的程度列出其优先的排序,决定获得参加总决赛的优惠学校。
(2) 为亚洲分站赛命题(包括审题)高校:
不能从对应赛站的现场赛获得出线名额。(特别情况可向亚洲区主席申请并获许可。)
(3) 境外队伍的优惠:
(a)在中国大陆赛区取消境外队伍的优惠;
(b)境外队伍指东大陆亚洲子赛区以外学校的队伍,而不是指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学校的队伍。香港地区在2014年及以后的亚洲区赛正式并入东亚洲大陆子赛区,香港学校的队伍不再是境外队伍。北朝鲜及蒙古也不算境外队伍。
E.中国大陆赛区参加总决赛的名额分配规则:
亚洲区预选赛结束后,ICPC总部将参与名额、奖牌名额分配到亚洲区,亚洲区主席随后将中国大陆赛区相应的参与名额、奖牌名额分配到中国大陆赛区。亚洲区主席会不断向ICPC总部争取并逐步拿到若干其他红利名额。
(1) 名额分配的顺序和规则:
(a)奖牌名额指定的学校,直接获得相应的奖牌名额,但是获得奖牌名额的队伍一定要在当年亚洲某一赛站得到大学排名的十名之内;
(b)中国大陆地区高校参加中国大陆以外的亚洲其他分站赛且获得冠军或亚军的,直接获得EC子赛区中国大陆赛区的参与名额(不包括中国大陆以外地区队伍);
(c)承办当年亚洲分站赛的学校在非本赛站的其他中国大陆地区的亚洲分站赛中取得学校排名前10(含第10)名的,直接获得参与名额;
(d)剩余的参与名额,将分配给所有中国大陆地区的各赛站;
(e)其他红利名额的分配由ICPC总部执行总裁与亚洲区主席决定。
(2) 由第E.(1.d)条中,剩余的参与名额的分配,采用以下规则:
(a)中国大陆地区各赛站平均分配剩余的参与名额,直至剩余名额数x小于所有赛站数;
(b)统计各赛站现场赛解出1道以上题目的队伍数,该数目最多的前x个赛站,可分别再获得1个参与名额;
(c)如果两个赛站现场赛解出1道以上问题的队伍数相同,则现场赛参赛队伍数多的赛站优先再获得参与名额;
(d)如果两个赛站现场赛解出1道以上问题的队伍数和现场赛参赛队伍数都相同,则先举办现场赛的赛站优先再获得参与名额。
(3) 由第E.(2)条确定的各赛站的参与名额,按以下规则分配:
(a)从竞赛成绩的学校排名(大学排名)中,去掉已获得WF名额的学校和非EC子赛区的学校(也称为“WF出线排名”),其余学校按WF出线排名依次获得参与名额;
(b)上述按竞赛成绩的学校排名采用ICPC规则,即:
i.解出题目数多的学校排名较前;
ii.解出题目数相同,则总罚时较少的学校排名较前;
iii.解出题目数和总罚时都相同,则最后解出题目的时间更早的学校排名较前。
(4) 请注意:如果承办学校赛场主任使用RCD排名,亚洲区主席将按照本规则各项要求使用“大学排名”或“WF出线排名。
F.命题:
(1) 在近5年内参加过世界总决赛并获得名次的学校可以独立负责任何赛区100%的命题,除此以外的承办高校可以命题最多50%。合格命题的人,也可增加工业界的人士,工业界人士如果在以前的ACM-ICPC亚洲区域赛中得奖且排名(队伍排名,不是大学排名)前15名的,亦可命题至少50%,最多100%。(特殊情况必须经由亚洲区主席批准。)
(2) 关于亚洲分站赛及网络预赛的题目。
建议在竞赛题目中至少安排一道力争使所有的参赛队均可解出的简单题。力争使所有的参赛队均不能解出的题目数量不超过2,题目按难易程度的大致比例为:易20~30%,中50%,难30~20%。
G.队伍注册:
自2012年起,一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在同一年内只能选择注册设定在ICPC官网上的两场以内(含两场)的网络赛。若需要参加超过两场以上的网络赛的,可以向网络赛承办学校组委会申请另外账号。现场赛与对应的网络赛在同一个赛场的将合并构成ICPC官网上的同一个注册赛场。仅参加网络赛而未参加现场赛的学生与学校信息都将作为同一个ICPC官网上注册的赛场内的统计与计算因子。
H.亚洲(包含EC和中国大陆赛区)规则的补充注释:
(1) 所有级别的比赛活动和组织,如果用ACM-ICPC标志和名称必须由亚洲主席批准,且必须直接向亚洲主席报告。
(2) 省赛,省际赛或邀请赛:
承办人请直接向亚洲省赛协调人AsiaProvincial@gmail.com或亚洲主席申请。
(3)补充说明:如果某年EC子赛区除了中国大陆赛站外,香港或北朝鲜或蒙古也办比赛,则这些非中国大陆赛站分配到的参与名额由亚洲主席依据赛站参赛情况确定,EC子赛区参与名额减去这些非中国大陆赛站参与名额后的结果,是中国大陆赛区被分配的参与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