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探亲访友签证
收费标准:450元/人
一.申请人需准备材料
1.签证申请表(填写每一项并贴大两寸3.6× 5cm白底彩照1张) (本单位可提供)
2.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1份(只限探亲时提交,3个月内有效,公证处办理)
3.户口本首页(翻开户口本第一页上面盖有两个公安局章)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护照原件(有效期半年以上)
二.保证人需准备材料(材料必须为日文原件一份,有效期为3个月)
1.身元保证书(本单位可提供样本)
2.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三项资料中任选一种(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3.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4.保证人是日本人时需要提供:住民票(需注明全部事项)
(如果保证人为持三年以上在留资格的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另: 邀请人为留学生、保证人是日方教授或副教授时,上述第二项材料中只需提供:
1.身元保证书
2.在职证明
三.邀请人需准备材料(材料必须为日文原件一份,有效期 为3个月)
1.招聘理由书(本单位可提供样本)
2.滞在日程表(本单位可提供样本)
3.职业证明(如:在职证明书、在学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
4.住民票正本(需注明全部事项)
(如果邀请人为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另:(1)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考试等时,请另外提交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场地预约书、考试通知等相关材料。
(2)邀请理由为访友时,请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保证人)友人关系的材料。(如:合影、书信往来等)
(3)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时,不需要保证人。上述第二项材料可不提交。只需提供第三项材料,其中外国人国费留学生证明或奖学金受给证明(材料需注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及金额)
注1.签证时间:满5个工作日第6个工作日有结果(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签证与否由日本使馆决定。
注2使馆受理后,使馆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会向申请人追加补充签证材料。
注3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电话:86-10-51319377
传真:86-10-51319378
值班电话:1391125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