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以下简称“健康行动”)实施计划。
一、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精神,突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特点,在卫生计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平安医院”、“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实施“健康行动”,着力推动卫生计生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适应人民群众健康新需求,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要求
卫生计生窗口单位是实施“健康行动”的主体,包括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窗口单位要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突出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行便民惠民措施,普及医学和健康知识;同时,重视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具体办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各单位承担着规划统筹、政策引导、知识普及、信息宣传、行动示范等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实施“健康行动”需要承担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地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计划并推动落实。
三、主要内容
“健康行动”主要围绕“学习先进找差距,健康促进为百姓,优质服务树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四个方面开展。
(一)学习先进找差距
行动目标:
学习对照卫生计生系统先进人物、先进单位,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普遍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
行动要点:
1.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对照先进找差距。要增强参与和推动“健康行动”的自觉性,根据“健康行动”计划,提出本单位落实进度和目标要求。
2.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挑选一批先进工作者(全国卫生、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南丁格尔奖获得者等),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
3.开展“面对面大讲堂”、“读讲一本书”、干部培训等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知相融、携手共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卫生计生业务能力。
(二)健康促进为百姓
行动目标:
发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优势,加强医学知识和健康知识的普及,提升健康意识和医疗服务科学认知水平,引导健康需求,改善方式方法,探索有效路径,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行动要点:
1.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大调研,围绕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和基层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发现事关全局、事关“四风”、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落实整改中取得成效,形成调研成果。
2.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整合拓展现有项目,在推动实施“健康行动”项目上有新进展。推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推动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推行预约诊疗等便民惠民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继续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五扩大,六加强”防治措施,进一步扩大艾滋病检测和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管理等环节质量监管;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脊髓灰质炎、麻疹等疫苗补充免疫或查漏补种;实施癌症早诊早治和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项目;继续做好“健康快车”项目;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等三项制度;协调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落实率达到100%;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平均覆盖率达到80%;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80%;大力推行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的做法;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治未病”工程,继续深入开展“中医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启动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口照料服务试点,探索建立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家庭健康护理机制;启动对计划生育家庭医疗服务优先优惠试点;向扶贫联系点派驻工作人员,帮助制订脱贫计划,捐赠医疗器械、食品药品、图书资料等。
3.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和大众健康知识。通过多形式、多载体宣传和传播卫生保健、疾病防治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合理预期、科学就医,增进医患相互沟通和理解,共同应对疾病,减少医患矛盾。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光彩·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百姓合理用药公益传播活动。适时启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
(三)优质服务树形象
行动目标:
继续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平安医院”、“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创建便民服务窗口,建立便民惠民服务机制,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树立部门新形象。
行动要点:
1.继续抓好职能转变,对已经取消、下放的职能,认真做好具体分解落实工作;继续梳理需要取消、下放的职能,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建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及首问责任制,方便企业、群众和相关单位办事,提高审批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2.继续发挥卫生计生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掌握群众需求,着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办事难等突出问题的解决。宣传和落实《中国医师宣言》,加强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主题教育和卫生计生核心价值观及职业精神大讨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构建与新形势新任务和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卫生计生核心价值观。
3.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载体推动“健康行动”。适时开展“2013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最美在基层——中国人口十佳杰出人物”推选活动。深化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开展“微笑服务”活动,创建特色服务品牌。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等。
(四)提高群众满意度
行动目标:
强化宗旨意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促进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完善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帮助解决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努力提升医务人员幸福感。
行动要点:
1.在深化医改过程中,做好破除“以药养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篇大文章,推动解决看病就医问题有新进展;加强综合执法监督和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完善生育政策,适时出台调整方案;加大计生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力度;推动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在研究并推动建立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相关政策制度上有新进展。
2.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信访接待、政务服务大厅和“12320”、“12356”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广泛及时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和改进作风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在窗口单位通过加强对口支援、远程诊疗、医疗联合体建设,让基层、边远地区更多的群众享受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和优质服务;促进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通过宣传医疗卫生工作者救治病患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宣传医学科学的特点、规律和局限性,逐步引导群众客观看待、正确理解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工作,营造实施“健康行动”的良好氛围;加快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步伐,推行绩效工资制,向改革要效益;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增强服务社会、服务卫生计生事业的能力。
四、阶段性安排
在教育实践活动阶段,“健康行动”安排四项活动:
召开一次动员会。适时召开相关会议,对“健康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举办一场典型事迹报告会。以“远学全国模范,近学身边先进”为主题,举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典型事迹报告会,形成学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进行一次工作督导。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对窗口单位开展“健康行动”情况进行专题督导,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提出相关改进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一次窗口单位交流促进活动。组织窗口单位,就“健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融相知、携手共进,推动“健康行动”深入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健康行动”的领导机构,负责“健康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推动。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窗口单位是健康行动的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任务,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以“健康行动”的成效,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践成果。
(三)及时总结,推介典型。切实增强打造卫生计生教育实践活动特色“品牌”意识,把实施“健康行动”作为我委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工作来抓,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在全社会进行大力宣传,使之成为推动“健康行动”广泛深入进行的持久动力。
(四)巩固成果,形成机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窗口单位在“健康行动”实施过程中,要高度关注“健康行动”在顺应百姓健康需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医务人员幸福感等方面的积极进展和成效,及时凝练提升,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升到机制层面,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窗口单位积累经验,以此推动“健康行动”的常态化、长久化,为增进民生福祉、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实现百姓健康梦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