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朱玉龙等涉黑案申诉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我们必须行动起来
当打黑劣变为“黑打”,并象病毒一样蔓延和扩散时,直接威胁着国家的法制环境,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和谐与稳定。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或法律人都不该、不能也不会坐视不管。淮南朱玉龙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就是打黑蜕变和扩大化的典型产物。
2012年2月11日,三名律师到淮南实地了解该案情况,通过与原承办律师和当事人家属会谈,调取了案卷材料,并与当事人或家属办理了委托手续。朱玉珍代表家属出具书面声明:授权陈光武、杨金柱、杨学林、张颖、刘志强五人全权组织服务律师团队。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原则
律师团队所进行的每项工作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依法接受委托,取得法律规定的委托手续。
(二)公益原则
由于当事人家属十分贫穷,无力支付律师费及差旅费。本次申诉服务属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三)自愿原则
当事人必须出于自愿委托;每个参与律师必须是出于自愿加入申诉法律服务团队,如有因各种主、客原因不能或不便参加时,请及时提出意见,团队必须尊重本人的意愿。
(四)尽职原则每个承办律师必须尽责尽力,完成工作任务,力争使本案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结果。
三、申诉服务团队的组成
(一)协调小组成员
陈光武 杨金柱杨学林 朱明勇刘志强
(二)服务律师成员
陈光武杨金柱 杨学林朱明勇 杨名跨 曾维昶覃永沛张颖李贵生朱春莲王誓华 龙元富孙建中王素军梅春来 严华丰杨汉卿张万成李志勇 周建平钟颖刘浩 耿 民 路 刚郭能斌 牛健曹春风刘志强李荃万珏
(三)事务工作小组成员
张颖 曾维昶何丽
(四)特别协助组
周赛文王华强等
附:申诉律师分工
1 朱玉龙 (杨金柱、刘志强)
2 吴怀顶 (陈光武、张 颖)
3 俞 磊 (杨学林、孙建中)
4 俞 保 (朱明勇、朱春莲)
5 孙春蕾 (王誓华、钟 颖)
6 路 军 (杨名跨、李 荃)
7 朱玉开 (李贵生、王素军)
8 连绍陆 (曾维昶、刘 浩)
9 刘亮亮 (覃永沛、杨汉卿)
10 沈宏奇 (龙元富、路 刚)
11 王亚州 (周建平、郭能斌)
12 廖 雷 (耿民、曹春风)
13吴永庆 (李志勇、万珏)
14 刘 安 (梅春来、张万成)
15宋梅武(严华丰、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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