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月亮上的河
日前,在广州大洋论坛见一名自称“自从做了交通协管员,朋友不敢交,朋友不敢见,……烦”内容的贴子。
文中,其“晒”了一年的工资总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收入(全年23529.96元,月均1960.83):
1、每月银行到账工资21159.96元(1763.33元/月。除此外,不再有其他收入);
2、5-10月高温费900元(150元/月×6月);
3、节日费300元;
4、法定假日加班费1170元(全年5天,按工资标准3倍发放。78元/天×5天×3)。
二、月支出(1740元):
1、房租+水电+网费:900元;
2、交通费:用羊城通坐公交车150元;
3、手机通信费:50元
4、用餐:480元(早餐80元、中晚餐:400元);
5、饮水:90元(一天一瓶大蒸馏水3元)
6、生活用品:50元;
7、偶尔与同事AA聚餐:20元。
不知的朋友或许会问,他们在繁华都市工作,为何只有这么些工资?“协管员”到底是做什么工种?
他们不是交通警察,
却像交通警察一样承担着城市的交通管理职能。
他们维护城市交通,
而却没有执法权。
他们顶烈日、冒寒冬,
默默辛勤地奉献着。
他们用自己身躯保障城市交通顺畅,
他们用简单的肢体语言塑成了城市独特的风景!
他们的工作辛苦,
他们的收入低得可怜。
他们的工作往往不被人们理解——甚至遭人“白眼”。
这就是仍被不少百姓错认为交通警察的交通协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