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宗教与法律
我们现在“讲道德”,说什么“道德滑坡”。宗教也一样,明明“圣经”讲的很好,可那些做“失道德”要称霸,搞宗派损人利己。为什么总去“违背”呢?讲一套做就另一套。有些国家秩序混乱到“专门捣乱”甚至“极右”占上风,强奸民意。也不知道极右其实就是“专制”,可“低民主”,低民权的反而“稳定”。这个世界怎么了?历史要倒退吗?道德是什么?宗教是什么?那法律呢?不论“道德还是宗教”其实在我认为都是“法律滑坡”,缺乏法制与法治。
如果我们从历史的进程中去找原因,七千年前原始社会人类还没有文字,对世界和大自然的认知缺乏科学探索手段,从愚昧中感觉到了“神”在控制大自然。所以产生了一系列的“祭祀”。三千年前,奴隶制产生,也就有了“上层社会”的意识形态,如何统治达到和谐,如何处理能有个良好的秩序,于是“道德”便产生了初级阶段。再由“道德”寻求统一,借助于“神”的力量,宗教就逐步形成了。宗教可以是对“道德”的进化,在人类的历史中有“阶段性”的意义。但由于资本主义产生后,随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大自然有了重新的认识,本来宗教应当“退出”历史,但世界是个复杂的,各地区在历史中的进程不同,文化和意识形态在封建社会保留了“道德和宗教”,在资本主义中创新产生了“宪法”也就是用“法律”来替代“道德”。特别是社会主义,宗教其实没有存在的必要。强调公有制就是“法制”要建立一个法制和法治的新型社会。我们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为“最高守则”,人必须要遵守法律,道德只是个人,文明也在法律之中。但由于我们对法律的意识和认知太淡薄,跟不上历史的进程,反而强调“道德”,是否属于“倒退”还不能“肯定”,如果我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强调“道德”,这就属于不正常。在法律与道德之间,那一种“高等”呢?当然,有些国家“法制”还不尽人意,角度和依据存在差距,甚至缺乏了最基础的“道德”,这应当属于一种“悲哀”。
有些国家、地区,为什么会出现“极端民主”,不遵守“法律”成为“法律”的破坏者,在制造混乱,不是以法律至高无上,结党营私,希望社会“倒退”。这还有什么“道德”?什么“日本右翼”,什么泰国“素猜”,什么台湾民进党要搞“台独”,什么香港“极右”,极端民主是一种“阴谋”,恐怖分子有道德吗?是道德的问题吗?法律才是“道德”的标准,讲道德而产遵守法律,用个人的“私”去替代“公”,这样的社会能和谐和秩序正常吗?讲道德不如遵守法律,难道一个“守法”缺少“道德”吗?道德要服从法律,能熟读法律的比熟读“圣经”的“儒学”的才算是新社会有知识的人,随时代进步的人。靠讲道德来维系社会秩序的,说明国家的法制不健全,社会没有达到和谐,进化的程度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