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资料由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李国伟律师(13922199227)整理提供。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询问笔录
询问内容:侦查阶段会见,***的生活现状
询问时间:2011年10月日
询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询 问 人:李国伟记录人: 李国伟
被询问人:***,身份证号码:******,住址:广东省******
工作单位:
被关押仓号:
问:我是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李国伟律师,受你父亲***的委托,担任你在公安侦查阶段的委托人,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你是否同意接受委托?
答:
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现在我需要问一些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答:
问:因涉嫌什么罪被关押?何时被拘留?何时被批准逮捕?
答:
问:被侦察机关审讯了几次?时间?
答:
问:有无被刑讯逼供?是否需要投诉、控告等?
答:
问:同居住的犯人是否对你有人身伤害?你现在的身体状态?你现在的生活状况?
答:
问:是否同意退赃?
签:
问:告知可以通书信,写悔过书等。
答:
问:有什么需要事情需要家人帮忙的?有什么信息需要传达给家人?
答:
问:传达家人对你本人的意见,请安心。
答:
问:有法律问题需要我解答的?
答:
问:是否有证据向侦察机关提供?有无其它事实需要补充?
答:
问:请作最后陈述。(按规定,在侦查阶段不得询问案情,特别是有侦查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更应该注意,故由引导的方式由嫌疑人作出陈述)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