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一场纠结民事案, 民事诉讼案由

原文地址:一场纠结民事案,作者:代新平

同一个案子,两次民事判决,八年时间,两个不同的审判结果,一个双方无法解决的纠纷,目前案子还在继续,难道公正,依法判决一个民事案就这么难吗?在案子的审理过程中,不考虑对方证据的来历与合法性,将无效的合同按有效合同处理,将对方的违法建筑按合法处理,如果违法的利益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就相当于‘贩毒,’伪造法律文件所得的利益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对方的欺骗行为给我们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加上强行施工,建成的违法建筑,已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给环宇公司的名誉造成极大的影响,法院就没有考虑,对于对方的投入利益我们从来就没有说什么,我们只希望在合法的基础上给一个公正的判决,难道就不可能吗?法律的尊严何在?正义何在?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对方在我们不知道是个人行为的情况下,给对方法人出具项目经理委托以后所得到的证据同时是无效的,法院将这个证据作为有效证据做出的判决能有效吗?八年时间了,一个很简单的案子搞的双方当事人身心疲惫,人情投入在不断加大,同时还得继续投入,什么时间是一个头,不清楚,只能跟着继续,没有任何办法。纠结呀,你能怎么样?我们估计这个案子还需要7--8年看能不能到头,为了法律的公正,为了企业的利益,我们必须继续,只能继续,必须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是我们的责任,用各种合法手段,坚持到底。










这是2005年的第一次判决,已经解除了双方的合作。下面是第二次判决,又将无效的合同变成有效的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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