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由于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等毒品犯罪的具体量刑有了详细的指标,对于法院审理其他的毒品犯罪而言也有了可作参考的指标。在司法实践中审理毒品犯罪,作出量刑时,通常会参考司法解释和刑法的规定。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非法持有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二)三年至七年;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七年以上;
1、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对于刑法、司法解释和本意见没有明确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其他类型毒品,应当充分考虑其瘾癖性、戒断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可以参照毒品换算比例进行量刑。但适用死刑时应当严格掌握,除具有特殊情节,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