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
上午,正在办公室埋头苦算几份仲裁申请的具体请求,头一点点胀大。这一周来接连有新的职业病案件委托过来,时间要求又紧,助手刚好又不在,计算、复印、书写一条龙,就全部“自助”了。我又是一个最怕算数子的,十多个人十多个案件几十项仲裁请求,全部得一项项算清楚,小数点后两位不能差一厘,这个活儿还真不那么容易。所以头就有点大。
而且,龙舟水集中来临时期,天热且潮,一不小心,又伤风了,这头一低,鼻水就急不可耐地自由落体,揩都揩不及。于是不停地稀里哗啦地吸,嘴巴呼吸滋味不好受,这头就更大。
来电话了。而且一来电,就是两部手机和座机电话三重奏,摇头。顽性上来,点子点菠萝,刚好点到对外公开的那个工作手机。打开看,是张彩如的电话。接通,电话那头是激动得几乎在喊,管律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的鉴定结论下来了,我被重新诊断为苯中毒职业病了!
人有一点点没反应过来,旋即想起,是上月给她写了鉴定申请意见的那一位小个子女孩。她在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时结论是职业病,单位不服,申请首次鉴定,深圳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居然就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拿到这鉴定结论,张彩如傻眼了,焦急万分,职业病诊断不上,后续待遇自然无从保障。她去找病友,病友当然也乐意帮她忙,但考虑到接下来的再次鉴定将是终局性的,就建议她还是找专业人士帮忙。经病友介绍,张彩如找到了我。老实说,我之前也没接受过这样的委托,谈不上多专业。但我仔细看过她的材料后,发现首次鉴定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多也比较明显的,于是答应试试。
我的申请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对诊断证明与首次鉴定在选取送审材料及信息方面进行对比,指出首次鉴定采用的检验信息不当;二是说明鉴定程序不当,专家的抽取与用人单位的言行存违规情形;三是阐述了职业病诊断依据与原则等相关法律规定。
材料写好后,我有些犹豫,我深知这一次鉴定对于一个职业病患者至关紧要的意义,我这份简短的意见书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吗?我不敢确信。
现在,再次鉴定结论出来了,结果当然是令人高兴的。但未必就是我替她写的意见书起了作用。电话里,张彩如激动不已,说到后边嗓音都哽咽了。我有点不胜抬爱,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应答她。祝贺她?拿到本来就应该拿到的诊断结论,而且,还是确认她患了职业病,这实在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但从另一角度来看,有了这纸结论,至少她后续的治疗就有了一部分保障,而这份保障,对于收入并不高的她来说,可谓雪中送炭。
不觉就想到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很多问题。我特别想了解张彩如此次终局鉴定中,鉴定人员究竟是如何推翻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首次鉴定结论的。所以,放下电话,我很快又给张彩如发去短信,询问她是否愿意提供鉴定报告给我看看。我原本并不指望她愿意公开诊断鉴定的信息,没想到她一口答应,并特别希望自己的经历能为其他病友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但当我终于看到张彩如的再次鉴定报告时,我却失望了。
再次鉴定报告除了简单罗列了张彩如的职业史及着重考察的同事患病情况、工作危害情况之外,对于张彩如究竟为何会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这个关键问题,并未作任何阐述,这与首次鉴定报告相比,除了鉴定结论截然相反外,鉴定过程同样是不清不楚。不客气地说,张彩如首次被不鉴定为职业病,与再次又被鉴定为职业病,都是一样的稀里糊涂,诊断上了,谢天谢地,运气好,诊断不上,怨天尤人,运气差,除此之外,找谁都找不上。因为,那聊聊千余字的诊断鉴定报告,根本看不出专家们的诊断鉴定过程,看不出所以然,也看不出所以否。
张彩如被“重新”诊断为职业病,就其保障而言,我们该祝贺她本人,也应该感谢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相关专家,但就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规范操作来说,我们还是希望相关制度与操作流程能够更具体、更透明,这样,无论诊断结论如何,至少当事人心里清楚、踏实。(201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