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博文标题都是通俗歌曲的词。木有办法,俗人爱俗词。因为喜欢这句词,就决定直接拿来或稍加改良后做题,再想着往里面填充内容,难免牵强。这次也不例外。这就是博客的好,玩嘛。远离主流媒体,就是为了获取相对自由。
“我”去北京开会,手下安排“我”去了“天上人间”。手下人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这次非常精心的安排了一个歌甜舞美,能言善饮的小妹来陪“我”。果然,“我”和她离别时难舍难分,她哭泣,“我”心酸。于是“我”把自己心爱的Ipad送给了她。她哭得更厉害也更动人了。回家后,“我”依然忘不了她,于是“我”寄了50000元给她,我写信给她的落款是这样“父亲,天上人间。”
据《党史纵横》2005年第二期题为《毛泽东和他的“上海女儿”》里描述,毛1961年8月底来到庐山。时任江西省副省长的汪东兴,知道主席辛苦,从江西农垦歌舞团派来几个配合首长跳舞的女演员(注意,是“配合”不是“三陪”,和“我”拉开了档次),来到庐林一号。当时配合主席跳舞的女演员叫邢韵声,上海人。几天交往下来,小邢和主席难舍难分。临别时,主席把自己心爱的手表送给小邢,小邢怎忍心夺主席所爱,退了回去。主席回北京后,还给小邢写了信,并寄去人民币1000元,主席在信后的落款是:“父亲,庐林一号。”
我这么写,是想告诉大家,主席和“我”一样,都是人,都是男人。不要因为是“我”就指责为“泡妞”,也不要因为是主席就赞美成“慈父。”女人的泪和好,男人都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