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趋势1.衍生金融工具
全球创新给全球金融市场打下的最深印记,就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及飞速发展。对于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而言,衍生工具及是指一些金童合约,这些合约的价值派生于股票、债券、货币及商品等现货市场工具。更确切地讲,如果一个金融合约在到期日T时的价值完全由基本的现货市场工具在时间T时的价值决定,则这一合约即是衍生金融工具,也称为或有权。因此,在衍生金融合于的到期日T,衍生金融工具的价格F(T)完全取决于基本标的资产的价值ST,到期日一过,衍生金融工具即不复存在。衍生金融工具的这一特性在其定价中起着重要作用。
衍生金融工具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其交易的高杠杆比例,即金融合约的价值何以多倍(通常为数十倍)地高于保证金价值,这使得人们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进行更为灵活的风险管理,同时也为投机者提供了风险更大的冒险机会。
衍生金融工具种类繁多,目前已超过1200种,但总体看来,可以分为三大类:(1)期货和远期(futuresand forwards);(2) 期权(options);(3)互换(swaps)或称掉期。其中远期和期权被视为基础模块,互换及其他复杂工具被视为合成证券。他们最终都能被分解为远期和期权的组合。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过程实际上是对金融资产的风险进行重新组合或捆绑,形成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新搭配方式的过程。通过金融衍生品市场,市场能够把风险转移给那些有能力、且愿意承担风险的机构和个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可以看作是以风险作为交易对象的市场。虽然,目前已有大量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如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价、交易风险、金融衍生市场为什么产生和迅速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但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为什么能够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见。
2.风险特征
风险的特征是风险的本质及其发生规律的表现。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性而导致的结果的任何变化。而结果包括了希望发生的结果,也包括了不希望的结果。结果是个体希望发生的结果,它使个体具有获利的可能;结果是个体所不希望的结果,它使个体存在损失的可能。因此,本文认为风险的全面特征应包括下述方面:
2.1 不确定性
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事物发展未来状态所具有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风险最本质的特征。
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指对风险主体来说,风险程度有多大、风险何时何地由可能变为现实是不肯定的。这是由于客观条件的不断变化以及人们对未来环境认识的不充分性,导致人们对事件未来的结果不能完全确定。
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的出现只是一种可能,这种可能要变为现实还有一段距离,有赖于其他相关条件。这使得人们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可以利用科学的方法,根据以往发生的一系列类似事件的统计资料,经过分析,对风险发生的频率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作出统计分析和主观判断,正确鉴别风险,改变风险发生的环境条件,从而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与衡量以控制风险的负面结果,尽可能去获得风险收益。
2.2 客观性
风险的客观性是指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人们不能拒绝与否定的。
风险是由于不确定性的因素存在而使结果有多种可能性。它们可能使人们遭受损失,也可能使人们获得额外收益,而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特性,因此风险也必然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客观存在。人们生存和活动的整个社会环境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
2.3 二重性
风险的二重性是指风险结果的发生会带来或是损失、或是收益,也可以认为损失与收益是机会共存。收益、损失都是风险的基本因素,并且个体在面临风险事件时,在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而且收益的高低和损失的大小在数量上存在着正相关性。不过,通常我们将之概括为:“高风险,高回报”。
风险结果的双重性表明,对待风险不应仅仅是消极对待其损失一面,也应将风险当作是一种经营机会,通过风险管理尽量获得风险收益。
2.4 差异性
由于个体的自有资本、认识和驾驭风险的水平、风险偏好、利益愿望、利益需要、经验等的不同。个体对于事物发展未来状态的看法是有差异的,对风险的感受会因人而异,对同一风险事件会有不同的决策行为,我们将这称为风险的差异性。
3.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效应与风险评价
为分析方便,我们首先引进风险效应的概念。所谓风险效应就是风险事件对个体所产生的效果。认识风险效应是个体对风险进行评价的重要条件。前面部分对风险特征的全面分析为认识和描述风险效应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任何个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都会有一定的预期,而经济活动往往会涉及未来,世界不确定性的本质决定了经济活动是有风险的,前面已指出风险是指结果的任何变化,因此一项经济活动的最终结果不可避免地与个体的预期会产生偏离。这种偏离通常由两类参数描述:一是偏离的方向与大小;二是各种偏离的可能程度。可能的结果与目标发生的偏离是多种多样的,偏离程度也不同。正偏离导致人们获得超额利润,负偏离导致人们遭受损失。因此,正偏离是人们所追求的,是个体希望发生的结果,它激励人们勇于承担和驾驭风险,获取风险报酬。负偏离是人们所厌恶并力求避免的,它对于人们的行为会产生约束作用。由此,风险对个体同时产生的效应具有两个方面,它产生了两个效应:激励效应和约束效应。
3.1 激励效应
所谓风险激励效应是指风险利益作为一种外部刺激使人们萌发了某种动机,进而作出某种选择并导致行为的发生。当然风险利益是一种综合性的利益,它并不是确定的利益,而是一种可能的利益、未来的利益,只有在风险结果出现后才能知道是否真正获得这种利益。这种似乎看得见而又未到手的利益对任何个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激励。风险激励效应程度的大小,主要决定于许多主、客观激励因素。例如,风险事件带来的潜在发展机会或赢利机会;风险成本小于风险利益的机会与大小;风险被发现和识别的难度与程度;风险事件激发决策者的潜能、创造性和成功欲望的强度等。
3.2 风险约束效应
风险约束效应可以被定义为:当人们对于风险事件可能的损失所做出的为了回避或抵抗损失的选择以及进而采取的回避行为。一般地说,风险事件所产生的抑制和阻碍作用就是风险的约束效应。构成风险约束效应的阻碍因素可能来自主体的外部,即外部约束,如对于投资者来说,自然灾害的发生、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内社会经济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等;而有些阻碍因素则可能来自于主体内部,即内部约束,如管理失误、决策失误、职工情绪波动等。
正确认识风险约束效应,可以避免在投资决策活动中的盲目性,促使人们在投资时能对投资的风险做出一正确,客观的评价,促使他们充分考虑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和负面结果,不只凭主观愿望和一时热情去冒险和蛮干,而应审时度势,量力而行,注意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强调风险的约束效应不应一味产生对风险的恐惧心理,只看到风险的损失一面,会使人们只注重风险的负面效应而被动避免,从而失掉某些机会与利益,抑制人和社会的能量释放。
3.3 风险评价
上面的分析指出,在个体面临风险事件时,风险一方面对其具有激励效应,驱使他为了获取潜在的风险利益而做出某种风险选择;另一方面风险对其又具有约束效应,对他的选择和行为产生某种威摄和抑制作用。这两种效应同时存在,同时发生作用,而且相互冲突、相互抵消。如果激励效应大于约束效应,则该个体会接受这一风险状态,并且,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的差距越大,个体接受这一风险状态的积极性就越高。我们将风险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相等的风险状态称为个体可接受的最大风险状态。如果风险激励效应小于约束效应,则个体不会接受此风险状态,并且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的差距越大,个体对这一风险状态就越厌恶。
风险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相互作用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人们对激励与约束两种效应进行认识、比较、权衡的过程,即是一个对资产、风险作出评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结合自己的主、客观状况如自有资本量、经验、个人的偏好、价值观和背景等,根据客观存在的特定风险,对风险损失和收益进行评估。因此,同一风险事件对于不同个体产生的激励效应和约束效应不同,不同个体可接受的最大风险状态是不一致的,即个体对于风险事件的评价具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不同个体对于同一风险事件的评价可能不同;另一方面体现在随着时间的改变同一个体对于同一风险事件的评价可能会发生变化。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分析
经济活动中的各个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尽可能地增加自己利益的愿望和行为,被喻为经济学不言而喻的公理。在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换本质上是在当事人之间一组权利的相互让渡或交换。按照一般的交易理论,在交易中当交换自愿发生时,活动者获得了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交易中的“剩余”。剩余的产生是因为消费(或生产)活动者的两种商品(或产品)的边际替代率(或边际转换率)不相等。交易能进行的根本原因在于交易双方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对于同一交易对象有着不同的看法、预期,即对于交易对象有着不同的评价,交易双方都认为能通过交易而使自己的境况得到改善。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金融活动中,由于不同个体的主客观情况不同,同一风险事件不仅对于不同个体产生的风险效应是不相同的,而且同一风险事件对同一个体在不同时间产生的效应也可能会不同,个体对于金融资产(可以认为金融资产也就是风险资产,下面将之简称为“资产”)的评价具有差异性。故可能有投资者在第一时刻对于某风险事件具有较高的评价去投资拥有它,但可能随着自身情况的变化在第二时刻因对其评价较以前降低而出售它;并且,完全有可能有另一投资者同他的情况恰恰相反,以前评价低而在一段时间后对该资产评价变高而欲拥有它。他们之间就存在进行交换的可能性。
所以,个体之间存在这样的需求,他们需要通过一种途径形成契约而进行资产交换,以重新配置他们的资产而使他们的状况得到改善。由于拥有资产或投资本质上是投资者拥有将来的收益索取权。因此,资产间的交换是个体间就未来收益的交换,或者说是风险的转移。这种个体间风险资产的交换与消费商品的交换十分相似,个体对不同资产评价不同的交换有可能增加各自的效用。
所以,评价的不同或者会直接导致不同投资者投资于同一资产得到不同的边际效用,或者使得投资者投资于不同资产得到不同的边际效用。在有多种可能状态的不确定世界里存在着多种资产,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资产做出的评价会具有差异性,这意味着他拥有不同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不同。这说明,如果他可以在不同的资产间适当交换,他就可以增加自己的期望效用。比如,现假定存在两种资产,某个体拥有两种资产,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他对其中一种资产的评价变得较低,他在这种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较低;而他对另一种资产的评价变得较高,他在这个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较高。可能有其他投资者和他的情况相反。那么他们之间将这两种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收益和风险进行交换就是有利可图的。这种交换契约可以表现为金融衍生工具。这是因为金融衍生工具能对基础金融工具所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解捆”、分解,将基础金融工具中的各种风险分离开来,然后根据需要重新将这一些风险”捆扎”在一起,将一资产复制为其他资产组合,构成新的金融工具,使得风险、收益在交易个体之间进行转移而满足个体的这种需求。例如货币期权和利率期权,借助于转移风险的功能,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将交易契约中的市场风险抵补掉,使契约风险与市场风险相分离。
5.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前景
2005年6月15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债券远期交易正式登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面市的金融衍生产品工具,债券远期交易是央行促进利率市场化,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随着人民币债券远期产品正式开始交易,我国金融市场掀开了期盼已久的衍生产品交易大戏序幕,其顺利推出也昭示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雏形初具,同时,预示着我国债券市场全面、快速发展步伐的再一次加速
市场参与者众多,既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既有大银行,也有中小银行,还有1家证券公司。首日交易活跃程度比起一年前推出的买断式回购业务明显上升。
债券远期交易将为投资者提供新型盈利模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远期交易和即期交易的反向套作,创造出各种利率免疫的投资组合,降低利率风险,获得利润。此外,作为基础性的衍生产品交易工具,远期交易业务有利于培养债券衍生品市场氛围,促使投资者增加对衍生工具风险和功能的理解,从而为日后央行推出更为复杂衍生产品工具创造条件,最终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债券远期交易推出意义非同寻常
人民币债券远期这一新品种,虽然从定价原理上看并不十分复杂,但是由于债券的远期价格变化将受到人民币现券、资金拆放、债券回购等各个市场的不同影响,因此综合体现出不同交易商、投资者的不同交易行为和市场预期,所以债券远期产品将被动于其他产品的市场变化。
随着市场成员对该产品的了解和使用,债券远期市场波动将会反过来作用到现券市场各期限上的交易债券价格、封闭式回购利率、买断式回购利率和拆放利率等基础市场交易品种价格。这一过程恰好是中国金融市场形成自身定价机制,完善各类产品结构,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作为各类市场产品的价格制定者和流动性提供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国内大型机构投资者对债券进行投资管理手段单一、缺乏风险控制有效工具的情况下,债券远期交易业务的推出,不仅扩大了市场交易品种,提高了市场流动性,而且有效实现了价格发现功能,使投资者对未来的利率走势形成稳定预期。同时,通过债券远期交易逐渐形成的套利机制对于抑制过度投机、防止利率过度波动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就商业银行而言,远期交易业务的推出,有利于商业银行进行主动性债券资产投资,增强债券投资的灵活性,促成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方法从消极承受利率风险到主动对冲利率风险的转变。可以说,债券远期交易为投资者在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利率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新的交易工具,是实现管理手段的较大突破。
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现券市场收益率又不断创下新低,资金比较充裕的商业银行正处于资产增持阶段,而多头的堆积必然导致敞口风险增加,现在债券远期交易使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现券市场与远期市场持有相反的头寸来规避风险,在为商业银行提供锁定债券投资收益手段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展望前景形成衍生产品市场
我国债券市场在经过长达一年的上涨之后,投资者的分歧正逐步加大,远期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避险和对冲工具,从而保证市场平稳健康运行,避免2004年上半年非理性下跌行情的重演。从推出时机来看,应该说远期交易适逢其时。
当然,在远期交易业务推出初期,由于其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及账户处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远期交易可能会因为市场参与者缺乏内部管理配套制度而暂受冷落。在远期交易推出之前,就有部分机构认为,远期交易开始时不会很活跃。但首日交易的热闹,令市场振奋。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成熟和市场配套制度的完善,远期交易将和现券交易、债券回购等交易工具一样,最终成为市场参与者手中的投资“利器”,并由此促进银行间衍生产品市场的长远发展。
短期来看,远期交易提供了“无风险”套利机遇。尤其在业务开展初期,投资者的定价能力很难达到一个较高水平,通过现货和远期的反向操作,以及延伸到多券种的对冲操作,可以寻找到很好的获利机会。此外,还有利于现行市场“换券套利”、“蝶型套利”等交易行为的实施。如现在部分5年期和7年期国债出现了利率倒挂现象,从中长期来看这种现象是难以持续的,但由于目前买断式回购市场不发达,借券较难,往往看到了机会却没有实施的条件,远期交易业务的诞生,加大了这些交易业务实施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远期交易有利于跨市场套利。目前跨市场转托管需要2至3天的时间,通过远期交易,可以消除因时间差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客观上也有利于两个市场定价的统一。如果商业银行能合理地利用该项业务,还可以起到融通资金和平衡税赋的作用。
在首日的债券远期成交中,虽然参与者大多明显以尝试为目的,成交期限偏短,成交量也较小,但随着市场成员对该项业务认识的加深和操作熟练程度的提高,以及投资者科学投资理念的建立,相信远期交易是具备良好市场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目前的问题是,市场成员应运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或模型,根据自身业务需要以及对市场风险的合理评估与预测,从债券远期交易中充分实现投资目标。
作为单独领取金融许可证的资金专营机构,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早在远期交易产品创意之初,就开始了对该交易模式的研究分析,并且在内控制度和外部交易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准备,因此在结合自身资产管理需求的情况下,该行与工商银行顺利完成了市场首笔交易。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高级副理李坚宝认为,无风险套利和远期交易单向投机的可能性使得远期交易势必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不同类型的机构进入市场,提高银行间市场的活跃度,发现真实的债券收益率曲线。总之,远期交易将推动市场向更深更广方向发展,为不同需求的机构提供不同的舞台,并为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顺次推出奠定基础。
6.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
金融金融工具是一柄“双刃剑”。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避险手段,而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起到了发现幷传播市场价格,提高金融市场进行宏观管理的难度。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1994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券会员会组织就层联合合发表一份对金融工具交易进行监管的建议性文件,要求这一市场的参与者重视所从事的交易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具体而言,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达到以下四点基本要求:
第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加以必须被置于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之下。这意味着,首先,虽然董事会成员不必成为衍生产品方面的专家,但必须充分了解有关产品及其风险:其次,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对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范围和所采取的特定政策做出名曲额的决定,并有这人确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应建立足以监控、管理和报告衍生产品交易风险与暴露的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明确不同层次的报告制度。包括交易员要向其部门主管作详细报告;部门主管要简明地向最高管理层报告;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影独立向最高管理层基础报告;银行应按照规定向有关监管当局报告。这些报告应该保证做到使得有关交易所涉及的风险变化能不断地受到监管,要在第一时间、以接受报告者能够理解的方式明确地做出反应和汇报。
第三,应选用具有高素质的交易人员,并明确交易员的权限,包括其职责范围和交易限额;严格实行“双人原则”或所谓“四根原则”,保证做到不同职责的分离、交叉核对和双人签字,等等。同时,应加强内部审计职能,保证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独立性,使得他们能够独立地评价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有效性和效率。相应地,也要改变那种过分鼓励交易员冒险的酬金制度,禁止相关人员的收入与交易人员的盈利密切挂钩。
第四,应建立独立于交易部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衡量市场风险的办法,将各种市场条件下的市场风险量化,并对资金的需求作出预测;应基于与企业信用限额有关的风险暴露对衍生产品的信用风险加以评估;应确保不同政管辖权下的衍生产品交易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并且英语其它部门密切联系,监控银行整体风险,保证资本的充足性。
总结,总体来看金融衍生工具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风险与机遇并存。
我们一方面要用衍生金融工具规避风险进行投资,另一方面我们要对交易风险进行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