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3、调查方法:居民消费价格原始数据采用“定人、定点、定时”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
4、从2011年1月起,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这是自2001年计算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例行基期更换,首轮基期为2000年,每五年更换一次,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
5、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自2011年1月起,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例行调整。采用新权数计算的12月份CPI同比涨幅为4.070%,环比涨幅为0.312%;采用旧权数测算的12月份CPI同比涨幅为4.182%,环比涨幅为0.325%。
同比就是今年第n月与去年第n月比。同比发展速度主要是为了消除季节变动的影响,用以说明本期发展水平与去年同期发展水平对比而达到的相对发展速度。如,本期2月比去年2月,本期6月比去年6月等。其计算公式为:同比发展速度=(本期发展水平-去年同期发展水平)/去年同期发展水平×100%。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这个指标,如某年、某季、某月与上年同期对比计算的发展速度,就是同比发展速度。
环比:与上一统计段比较,例如2011年12月份与2010年11月份相比较,叫环比。环比增长率=(本期数-上期数)/上期数×100%反映本期比上期增长了多少;环比发展速度,一般指是指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时期水平之比,表明现象逐期的发展速度。环比=(本统计周期数据/上统计周期数据)×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