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女曾轶可于(2009-09-0116:17:22)在自己的博客里发表了一篇关于指责她抄袭过去《天际》一事的文章,文章标题是“这世上另一个我”,全文如下:
坐在电脑面前 在线重复放着这首叫做 天际 的曲子
好像在天边 也好像在云间
这是第一次听 这一次却听了这么多遍
很美的曲子 应该也是很美的人写出来的吧
如果我听过它 我一定会记得它的名字 牢记它的旋律
或是找遍整个CD店问询它的下落 这就是过耳不忘
现在一遍一遍的听
我听到蝉叫的夜晚的声音
突然记起我给编曲说过
我想要狮子座这首歌的背景中有夜晚的声音
真的解释不出关于天际和狮子座的关系
天际的作者会不会和我有同样的感觉
她是短发吗 她穿白T吗 她爱喝牛奶吗
她会相信我吗...
关于狮子座...
是
以下的这些话我只要也只想说一次
相信 请一定要相信
之前就发誓过我的每首都是自己原创
誓言我只能发一次
抄袭这个问题别一而再再而三的放在我这里
难道要把我剩下的那十几首也都怀疑一遍
现在只是想说
这是我第一次听天际
时间在写完那首狮子座之后在抄袭的流言向我袭来的时候
狮子座的原稿是一张试卷的背面
狮子座的旋律是曾轶可自己哼了一遍又一遍配着和弦改了一遍又一遍
我只能说我发现了这世界上另一首狮子座
而它的作者
也许是
这世界上另一个我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何谓抄袭?所谓抄袭是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二、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三、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四、怎样认定抄袭行为:(1)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2)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3)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4)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五、歌曲抄袭攻防策略:(1)抄袭纠纷的实证分析;(2)法院对歌曲抄袭的判断标准;(3)被诉抄袭者的有效抗辩;(4)被诉抄袭者的无效抗辩;(5)抄袭行为导致的不利后果;(6)被诉抄袭者的危机公关。
六、曾轶可在进入全国18强时,曾经被网友指责“抄袭”,曾轶可回应说:“《狮子座》跟《星座书上》只不过开头有些相似而已,我可以对天发誓,绝对没有抄袭,《狮子座》是我的原创歌曲。曾轶可凭借特色的娃娃音和原创歌曲晋级快女全国18强,《狮子座》成为曾轶可最受关注的参赛歌曲。网友爆料,曾轶可的原创歌曲其实是抄袭歌手许嵩的《星座书上》,对此,曾轶可表示否认,称《狮子座》和《星座书上》只是在前段的伴奏上和前两句歌词上有点相似,高潮部分完全不一样。她表示,自己在高中的时候学过一个半月的吉他,大学虽然是学英语翻译,但自己爱好音乐,于是开始创作歌曲。这首歌是自己参加“快女”海选后写下的,特意送给“狮子座”的一位同性好友。对于许嵩,曾轶可表示自己很久以前就知道许嵩,也很欣赏许嵩的歌曲,曾听过许嵩的《星座书上》。曾轶可无奈地表示:“乐谱只有7个音符,音阶只有低、中、高,歌曲相似难免,但歌曲相似并不代表抄袭。”
七、到底是《狮子座》是抄袭许嵩《星座书上》还是抄袭mickey《大自然音乐系列——星光夜语-天际》呢?到底是抄袭呢还是巧合呢?音乐虽然是相通的,但是音乐巧合的事情却不是很多。如何来鉴定《狮子座》是不是抄袭呢,我想只有专家们出来鉴定,光靠相似度就断定抄袭不免过于草率。如果真是巧合,我们就只能够说曾轶可太有才了,那真是出现了另外一个她,千年等一回了。
八、华语乐坛近年来频现“抄袭门”。继花儿乐队之后,又有汪峰《勇敢的心》涉嫌抄袭一首加拿大歌曲,王力宏《落叶归根》涉嫌抄袭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
一位名叫“龙抄手”的网友曾历时半年,收集了250多个“抄袭”案例,把其中100多个放在自己博客上“示众”。而最近,张靓颖的《画心》也被指出和歌手王筝的新歌有90%相似。
乐坛抄袭现象的确存在,但要判定一首歌曲是否真是抄袭,却不是那么容易的。比如歌曲类需要由音乐专家进行专业鉴定,要仔细比较曲谱之间的雷同之处。音乐界里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标准,即“八小节以上雷同便视为抄袭”。但这样的标准,在法律上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鉴定歌曲是否抄袭成为一个专业和复杂的过程,这也让很多抄袭者不以为然。其实物有类似、纯属巧合的事情确实存在,不过当明星在法律证据面前依旧拒不认错,而且有的甚至是将抄袭看成乐趣和骄傲,这种现象无论是对社会影响还是对乐坛文坛的发展,起到的都是负面效应。
九、音乐人士说抄袭:王力宏:“如果用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方法检视音乐,会发现很多音乐雷同。”零点乐队:“音乐里一共就这么7个音符,怎么弄都难免会有重复。”周杰伦:“弦乐的采样是每个编曲人都可以用的。我们最恨的就是抄抄抄。”S.H.E:“古典乐属公共版权,可以拿来引用或参考,许多歌手都曾这样做,像艾莉西亚·凯斯也曾把《天鹅湖》编进歌曲中。”王蓉:“这两首歌除了‘我爱你’这三个字很像、歌词的排列方式相似之外,旋律完全不同。”布仁巴雅尔:“《吉祥三宝》是蒙古族小曲,和法国的西乐风格大相径庭。《吉祥三宝》早在11年前就已经创作出来,证据十足,去法国等地演出时曾送出200盘录有这首歌的磁带,抄袭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十、业内认为8小节以上雷同便为抄袭:据了解,目前中国音乐界业内有一个普遍认可的标准,即“8小节以上雷同便视为抄袭”,但这也仅仅是一个行业惯例,并非正式的法律条文。另有一种说法是,雷同不超过4小节不算抄袭,这是当年谭盾因在《卧虎藏龙》电影音乐中采用《丝路驼铃》后,新力唱片公司为其开脱时提到这是由全球音乐著作权协会核定的规矩。目前,乐坛“抄袭”成风,圈里人究竟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呢?叶世荣:我转型自己写歌时,刚开始录出来的小样总觉得很像以前Beyond的作品,可能在一个乐队待太久了,很多想法、做音乐的方法和旋律感都有惯性,在创作中不知不觉就用了。另外,自己很喜欢的歌手、乐队的作品,因为每天听很多遍,所以有时一个旋律在脑海浮现,以为是自己的全新创作,其实它在潜意识里已经存在很久,只是突然跳出来而已。我觉得音乐创作还是应该从内心出发,绝不应该抄袭。陈尚实:有时候自己想做出某种音乐风格的感觉,就会听很多首这一类风格的歌曲。现在音乐创作太多了,而且歌迷耳朵都很“尖”,有时写出一首新歌一定要多找些人鉴定过,证实的确是自己原创才会用。贾立怡:其实,每个创作人都有脑袋空空的时候,必须多听不同的音乐才会有灵感。作为创作歌手,我们绝对主张原创,曲风可以类似,但旋律一定要避免雷同,两首歌是一样的还有什么意义呢?!
十一、律师对歌曲抄袭的看法: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周石文律师:鉴别一首歌曲,尤其旋律是否抄袭,法律上并没有非常明确、量化的标准,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首先要看被抄袭的那首歌是否仍在著作权的保护期之内;其次,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两者在多少内容、多大程度上相似或者相同,经过专家鉴定后,由法院裁定。
十二、大众对歌曲抄袭的态度:
对于乐坛抄袭事件频发,51.33%的人认为很无耻;22.67%的网友认为国内原创音乐力量枯竭,很正常;10.81%的人持只要我喜欢,抄袭也无所谓的态度;同样有10.81%的人表示人红是非多;也有4.39%的网友持说不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