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由小说改编而来的电影,通常会有不少地方与书中不尽相同。文字在剖析思想、梳理细节等方面是电影不能比拟的;不过,流动的画面往往会带给人们更多遐想与感动,更不用说还有起到点睛作用的配乐。读书观影找不同,其乐无穷,下面我们就慢慢品味一下《肖申克的救赎》(TheShawshank Redemption)电影与原著的不同之处。
《肖申克的救赎》中的监狱,包括小说和电影,都是以位于缅因州托马斯顿的一座古老监狱为原型。影片中肖申克监狱的拍摄地在俄亥俄州曼斯菲尔德的州立感化院,那一排排的牢房,并不是真正的监狱囚室,而是仿造旧的监狱结构在一个仓库里搭建的布景。如今,感化院内的广场已被改建,但哥特式建筑仍在,并且托电影的福,成为了观光景点。不过感化院旁边是国民警卫队空军第179联队基地,当初给剧组带来不少噪音上的麻烦。
‘瑞德’(Red,红毛)这个人物在原著中是个红头发的的中年爱尔兰人,名字取自ShawshankRedemption的Redemption前三个字母。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哈里森·福特、保罗·纽曼和罗伯特·雷德福都曾是角色人选。不过导演弗兰克·德拉邦特(FrankDarabont)最终选择了黑皮肤的摩根·弗里曼,因为他权威的神态和低沉的声音。后来摩根·弗里曼在片中特意对这个角色进行了调侃。
1938年,瑞德刚满二十岁就进了肖申克监狱。因为骗保,他害死了自己太太和邻居家的母子,被判三个无期徒刑。“我犯了谋杀罪。我为大我三岁的太太投保了一笔数目庞大的寿险,然后在她父亲送我们的结婚礼物——一辆雪佛兰轿车的刹车上动了手脚。一切都正如我的计划,只是没料到她在半路上停下来载了邻居太太和她的小儿子,他们正一起下城堡山进城去。结果刹车失灵,车速越来越快,冲过路边树丛,撞上了一座内战纪念雕像的底座而轰然起火。”
瑞德刑事档案上的照片不是扮演者摩根·弗里曼本人的,而是他儿子阿方索·弗里曼(AlfonsoFreeman)的照片。阿方索同时客串了一把嘲笑新犯人的人群中的年轻黑人。
安迪于1948年(电影里是1947年初,不知道为什么不一致)来到肖申克,时年三十岁。主演蒂姆·罗宾斯和书中的安迪大不一样,蒂姆·罗宾斯身高1米95,而原著中的安迪“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也就是说安迪生得比较矮小,后来能顺利越狱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尼古拉斯·凯奇、汤姆·克鲁斯、汤姆·汉克斯、凯文·科斯特纳、约翰尼·德普和查理·辛等都曾是‘安迪’的候选人,本来最初这个角色就是给汤姆·汉克斯预备的,可当时他正忙于《阿甘正传》的拍摄。在1995年第67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正是《阿甘正传》让获得7项提名的《肖申克的救赎》颗粒无收。直到1998年,汉克斯主演了德拉邦特的又一部根据史蒂芬·金小说改编的电影《绿里奇迹》(TheGreenMile),总算了却当年的遗憾。据说,凯文·科斯特纳那年为了筹拍《未来水世界》推掉了安迪一角,后来后悔万分,他真的非常喜欢这个剧本。最后,除去身高以外,和文弱内敛的安迪气质上最接近的蒂姆·罗宾斯拿到了这个角色。
刚入狱时,安迪花10美元托瑞德买了一把石锤。在1948年,10美元可不算是小数目,况且入狱后犯人给扒得精光,衣物都被没收,那他哪来的钱呢?书中做了交代,安迪把五百美金塞进肛门,偷偷夹带到了监狱。
——“每个人入狱时都要先经过一番检查,他们会强迫你弯下腰来,然后仔细查看你的某个部位。不过那部位空间不少,有决心的人想瞒天过海还是有办法,东西直往里塞,表面上甚至看不出来,除非碰巧检查你的那个人居然有心情戴上橡皮手套,往里面猛掏。”
书中还提到:1967年时,瑞德替安迪弄来一把新锤子,十九年前那把已经坏掉了。当年10元的锤子,已经卖到22元了。
在肖申克,只要有钱,瑞德什么东西都可以搞得到,烟酒大麻黄色画报,他甚至还为二十个人放映过午夜场电影,分别是《深喉》(DeepThroat,1972)和《琼斯小姐心中的魔鬼》(The Devil in MissJones,1973)。为此瑞德被关了一个星期禁闭,没办法,要维持“神通广大”的英名,就必须冒这样的风险。不过,瑞德做人做事是有底线的,他从来不沾枪支和毒品。
一天晚上,肖申克正在放电影,监狱里通常放映的电影都含有浓厚的道德启示,在原著中那天放的是《失去的周末》(The LostWeekend,1945),警告犯人喝酒是很危险地。电影里则改成了《吉尔达》(Gilda,1946),片中的丽塔·海华丝(RitaHayworth)风骚入骨,是狱中人犯的最爱,也是全美男性观众的最爱,甚至首次投向比基尼岛的原子弹都被命为‘Gilda’,可见海华丝有多红。影片在这里的改动合情合理。
安迪托瑞德购买一张丽塔·海华丝的大幅海报,“他的神情很古怪,脸红得仿佛是在哥哥草稿堆中翻阅黄色图片的小孩”。影片中是这张,当时这张海报的市价是2.5美元:
而书中是这样描述的:“海报上的丽塔·海华丝身着泳装,一只手放在头后面,眼睛半闭,丰满的红唇微张,好一个喷火女郎”,和影片里的并不一样,那么会是下面哪一张?
直到1955年,丽塔·海华丝的海报都一直挂在安迪的囚室内,然后换成了玛丽莲·梦露在电影《七年之痒》(SevenYearItch,1955)中的剧照,“她站在地铁通风口的铁格盖子上,暖风吹来,掀起她的裙子”,一直霸占墙面到1960年,海报边都快烂了,才换上简·曼斯费尔德(JayneMansfield),但只挂了一年,便换上一个叫哈泽尔·考特(HazelCourt)的英国明星。到了1966年,又换上拉蔻儿·薇芝(RaquelWelch)的海报。最后挂在上面的是个漂亮的摇滚歌星,名叫琳达·朗丝黛(LindaRonstadt)。安迪曾指着墙上的海报对瑞德说:“你曾经对一张照片产生过那样的感觉吗?觉得你几乎可以一脚踏进去?”
——多年以后瑞德才完完全全明白了安迪的意思……
电影里只重点展示了海华丝、梦露和薇芝三个人的海报。其中最后一张海报是拉蔻儿·薇芝在电影《公元前一百万年》(OneMillion YearsB.C.)中的剧照,影片在全美公演的日期是1967年2月21日(安迪此时已经在墨西哥了)。不过本片在欧洲的首映是1966年底,所以之前收集到其宣传海报也说得过去。
影片中的图书管理员老布(詹姆斯·惠特摩 JamesWhitmore饰,他是导演德拉邦特最喜欢的演员之一)养了一只乌鸦,而原著中只有一个叫波顿的犯人养了一只叫“杰克”的鸽子。波顿在出狱前一天放飞了杰克,不成想,鸽子也被肖申克监狱体制化了,不愿飞走,最后饿死在狱中。顺便说一句,老布是因为一次牌局输得精光后杀掉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他是肖申克监狱里极少的上过大学的囚犯。
在拍摄这组镜头时,因为美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ASPCA)在做全程监督,鉴于他们提出的人道主义问题,摄制组被迫找了一条自然死亡的肉虫来拍戏。
虽然影片对安迪入狱头几年遭受的欺凌点到为止,但事实上安迪曾被包格斯“姐妹帮”多次轮奸——“安迪的裤子被褪到脚踝处,大腿间流下一滴滴鲜血。”包格斯(马克·罗斯顿MarkRolston饰)被狱警打残后,瑞德怀疑是安迪花钱铲的事儿,他猜想:“我并不是说这件事一定是安迪干的,不过我知道他带了五百元进来。他进来前在银行工作,比我们任何人都更清楚金钱能够发挥的力量。”后来监狱长史特马和狱警哈德利撂下狠话,“如果安迪跑去向他们或其他警卫告状,让他们看到他的内裤里再有一滴血,肖申克每个姐妹当晚都得带着头痛上床”。
原著中,瑞德经历过四任典狱长,分别是乔治·杜汉、格雷格·史特马、山姆·诺顿(鲍勃·冈顿 BobGunton饰)、新任典狱长。其中:
杜汉经营地下修车业务,与史特马和哈德利分赃,后被革职;
史特马是个残忍冷血的卑鄙小人,五短身材,一双冷冰冰的棕色眼睛,脸上永远带着一种痛苦的微笑,就好像他已经憋不住非上厕所不可、却又拉不出来的表情。他收黑钱,甚至从毒品生意中牟利。史特马把安迪调离洗衣房,让他在图书馆工作,换个角度来看,其实位置没啥变化,只不过安迪过去洗的是脏床单,如今洗的是黑钱罢了。1959年初因为监狱里的重重黑幕被记者披露而逃跑,如果他受审判刑,就会被关进肖申克服刑,真是如此的话,他在那里活不过五小时。
诺顿最大的创新措施就是让每个新进犯人都拿到一本《圣经·新约》。他喜欢关犯人禁闭,动辄十天半个月,只给水和面包,此举导致很多人营养不良,脱牙脱发。在瑞德眼中诺顿是最下流的伪君子,对狱中的非法生意经营得花样百出,捞足了油水。他一边收黑钱,一边继续让安迪帮自己洗白,把这笔非法收入全换成了股票、债券、公债等(他总共捞了37万美元,若计入通胀相当于2010年的260万美元)。诺顿最喜欢的格言既不是他办公桌上纪念盘中嵌的金字:“基督是我的救主”,也不是墙上挂着的他太太的刺绣作品:“主的审判就要来临。”而是:“用一只手洗净另外一只手的罪孽”。在安迪越狱三个月后,诺顿辞职了,垂头丧气地回到老家,每个周日去教堂做礼拜,一直整不明白安迪到底是怎么打败他的。
肖申克监狱最心狠手辣的看守、有吸血鬼之称的拜伦·哈德利(克兰西·布朗 ClancyBrown饰),头发稀疏,长着一张丑陋的长脸,是个不知感恩的人,常以痛殴犯人为乐,在1957年因心脏病发而提前退休。
克兰西·布朗说曾有真的狱警主动提出要帮他体验生活,以便更真实地刻画角色,可他拒绝了,因为哈德利是个极为邪恶的人,他担心反而会把那些狱警带坏了。
显然电影中把史特马和诺顿两任典狱长综合塑造成了一个人,使得这个人物特点越发的鲜明。而后来哈德利被捕、诺顿自杀又增强了戏剧冲突,比原著凸显了正义的力量。
1950年5月的一天(电影里是1949年的春天),瑞德、安迪和其他八九个犯人外出翻修屋顶。期间,安迪听到了狱警哈德利发牢骚,他冒着被扔下楼的危险,从容说服了哈德利。安迪说对他: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很乐意免费帮你办理馈赠三万五千美元的手续,只要你给我的每一位同事三瓶啤酒……
“于是1950年的一个春天,我们这一伙负责翻修屋顶的囚犯们,在工作结束前一天的上午十点,排排坐在屋顶上喝着啤酒,啤酒是由肖申克监狱有史以来最严苛的狱卒所供应的斯特罗啤酒(Stroh'sbeer),尽管是温的,不过仍然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滋味最棒的啤酒。我们坐在那儿喝啤酒,感觉阳光暖烘烘地洒在肩膀上,虽然哈德利站在旁边,脸上带着半轻蔑、半打趣的神情,好像在看猩猩喝啤酒似的,却都不能破坏大伙的兴致。我们喝了二十分钟,这二十分钟让我们感到自己又像个自由人,好像在自家屋顶上铺沥青、喝啤酒。只有安迪没喝,他蹲坐在阴凉的地方,双手搁在膝盖间摇晃,微笑着看着我们。你可以说他想拍狱警马屁,或是想博取犯人的友谊,但我认为他只想重温自由,哪怕只有一刹那。”
当安迪播放莫扎特的《费加罗的婚礼》唱片,并将音乐广播至整个肖申克监狱,二重唱《晚风轻轻吹过树林》(chesoave zeffiretto)的歌声“宛如小鸟飞入牢房,使石墙消失无踪”,所有囚犯都驻足聆听那天籁般的声音,那一刻无不得到心灵上的救赎,而这也是电影超越原著成为经典的地方之一。
在肖申克的时光里,安迪并非一直独居牢房。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监狱人口慢慢增长,有一个高大沉默、名叫诺曼登的印第安人曾经短暂和他同室,但没住多久。他曾对瑞德说“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间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安迪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不少长期服刑的犯人认为安迪是个神经病,但安迪只是微笑。他一个人住,他也喜欢那样……
——现在,我们当然知道为何牢房里空气太坏,而且很冷。
安迪总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有一种大多数犯人所缺乏的特质,是一种内心的宁静,甚至是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大多数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入狱一阵子以后,脸上都会有一种阴郁绝望的神情,但安迪脸上却从未出现过,直到一九六三年的暮冬。那年冬天,一个叫汤米(吉尔·贝洛斯GilBellows饰,这一角色本来是给布拉德·皮特准备的)的惯偷犯转狱来到肖申克,他揭晓了安迪一案的真相。自从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以后,那是安迪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失态,“他仿佛被重重打了一耙,正中眉心一样。”
诺顿典狱长为了留住安迪——毕竟他是条懂得报税的小狗,养在身边多有用啊,拒绝了安迪翻案昭雪的请求并关了他五十天的禁闭(电影里是六十天)。他威胁安迪:如果你不继续为我工作,图书馆会被砖封死,书籍扔到操场焚烧,石雕会被没收,你也休想再继续一个人住单间,将被丢到鸡奸狂中日夜轮奸不休……,总之让你生不如死。在安迪关禁闭的时候,诺顿把汤米转去了凯希曼监狱。而在电影里,年轻的汤米则被当场射杀,这一改动要比原著来得震撼的多。
走出禁闭室的安迪变了,变得变得沉默、内省,经常若有所思。他继续掩护诺顿干脏事,也继续管理图书馆,所以从外表看来一切如常,这样过了四年。在1967年10月底一个高爽明亮的秋日(影片里自然是1966年),安迪和瑞德进行了一番深谈,提到了假身份和财产的事情。小说里,安迪在被审讯的期间就变卖了全部财产,和朋友一起建立了一个假身份,并把资产转移过去。而在电影中,安迪自己建立了一个假身份和假帐号,为典狱长把洗白的赃款存进去,最后利用假身份证取走全部钱财,导致诺顿人财两空吞枪自尽死不瞑目。——我觉得电影改编的更好一些。
“等我出去,我一定要去一个一年到头都有阳光的地方。你知道我会上哪儿吗,瑞德?”
“不知道。”
“芝华塔尼欧,”安迪说,“在墨西哥,距墨西哥三十七号公路和仆拉雅阿苏约二十英里,距太平洋边的阿卡波哥约一百英里的小镇,你知道墨西哥人怎么形容太平洋吗?”
“不知道。”
“他们说太平洋是没有回忆的,所以我要到那儿去度我的余生。在一个没有回忆、温暖的地方。”
安迪告诉瑞德在距离肖申克不到三十英里的巴克斯顿镇为他留了点东西,只要发现石墙、橡树、黑色火山石就可以找到。说这话时安迪神情泰然自若,仿佛他还有一个月便要出去似的。
瑞德不是没有猜测过安迪会越狱,比如当初那把石锤,只不过他认为如果想用这样一把小锤子挖地道逃出去,大概得花上六百年。那么,从1938年瑞德入狱以来,到安迪提到芝华塔尼欧那天为止,究竟有多少人逃离肖申克?据统计,企图越狱案就有四百多件,比较认真策划的越狱行动大概有六十件,只有十个人彻彻底底逃脱了。有的是躺在一堆床单里混出去的,有的是趁着在外干活时偷跑的,还有个犯人推着划线机,竟然就堂而皇之地从监狱大门走了出去。其中最欢乐的要算是毕佛·莫里森的故事,这家伙居然在车牌工厂的地下室建造了一架滑翔机。他是照着1900年出版的《当代少年玩乐与冒险指南》上面的说明来造飞机,而且一直没有被发现,只是直到最后他才发现地下室的门都太小了,根本没法子把那架该死的滑翔机弄出去。
原著在这里和电影有了比较大的出入,书中写到:“1975年3月12日,安迪从肖申克逃走了”,等于他在监狱渡过了27年铁窗岁月。而影片里安迪是在1966年和瑞德提到芝华塔尼欧的那天夜里成功越狱,一共入狱19年。
为什么书中的安迪足足准备了27年才逃出生天?实在是有太多不可预知的问题让他不得不仔细考虑。
如果安迪中途被更换牢房或者监狱呢?如果某次查房狱警戳破海报呢?如果他遗撒渣土的小把戏被人看穿呢?……
安迪被关在肖申克第五区牢房。从外表看来,第五区牢房的墙壁很坚实,但是却不够干,事实上,这些混凝土墙还挺容易透水的。经过一段阴雨连绵的日子,这些墙就变得很潮湿,甚至会渗出水来。有些地方已出现龟裂,有些裂痕甚至深达一英寸。狱方会定期涂抹砂浆,黏合裂缝。安迪毕业于缅因州大学商学院,修过两三门地质学的课,地质学成为他的一大嗜好,对于时间和压力给物体造成的影响体会颇深。入狱不久,安迪就发现了墙壁的秘密,一个大胆的想法浮上心头,因此在托瑞德购买丽塔·海华丝海报时他才会微微失态。
肖申克的墙就像个三明治,整堵墙足足有十英尺厚,内墙、外墙各有四英尺厚,中间的两英尺空隙是铺设管线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馅一样。主排水管通往第五区牢房十四个马桶的污水管,那是33年前架设的陶瓷管道(也正是这样,安迪在雷鸣的掩盖下,才能用石头砸出一个大洞)。
有多少个夜晚,安迪清醒地躺在床头贴着的海报下,思索着污水管的问题,心里很清楚这是他惟一的机会?他费尽心思找到的监狱蓝图只能告诉他这条管子有多大和多长,但无法告诉他管子里面会是什么状况——他能否一路爬过去,而不会窒息?里面的老鼠是否又肥又大、毫无惧色地攻击他?蓝图更不会告诉他污水管的尽头是什么状况?万一自己钻进污水管,在黑暗和恶臭中几乎不能呼吸地爬了五百码后,却发现尽头是一堵厚实的铁栅栏的话,哈,哈,岂不是太好笑了吗!
还有一件事,让人一想起来便不寒而栗,就是万一安迪获得假释的话,怎么办?获得假释的囚犯在出狱前三天,会被送到另一个地方接受全面的体检和技能测验。在这三天之中,他的牢房会被彻底清扫一遍,如此一来他的假释不但会成泡影,而且换来的是长时间禁闭,再加上在其他牢房服上更长的刑期……
而所有这些设想和技术上的细节只有在书中可以详尽描绘,电影却无法介绍那么细致。无论如何,安迪终于逃出了樊笼。他“涉过肮脏污河,涤尽罪恶,在彼岸重生”,彻底告别地狱般的肖申克奔向希望的天堂芝华塔尼欧。
书中暗表,狱方在早上六点半点名时发现安迪失踪,这时候牢房墙上已经换上了琳达·朗丝黛的海报(电影里是拉蔻儿·薇芝的海报),等诺顿发现海报后面另有洞天,已经是晚上六点半的事了,距离发现安迪失踪足足有十二小时,距离他真正逃亡的时间说不定有二十小时。
片中有一个安迪掀起海报凿洞的镜头,这个镜头就在暗示安迪后来无需撕掉海报而爬入洞口
当典狱长山姆·诺顿打开安迪藏有石锤的《圣经》时,打开的那页正是《出埃及记》,这个章节详细描述了犹太教徒逃离埃及的过程。
安迪越狱后,典狱长点名要讯问瑞德,瑞德居然住在237房,这是巧合吗?想想和《闪灵》的关系……
瑞德把安迪在肖申克的故事一点点记下,1976年他终于获准假释。电影里只反映了瑞德的三次假释听证会,而书中写到:“经过三十八年一次次的听证会和一次次驳回,我的假释申请终于获准了。我猜他们放我出来的主要原因是我已经五十八岁了,如此高龄,不太可能再为非作歹了。”他记起安迪当初是怎么把五百美金偷渡进监狱的,于是他把这几页故事以同样方法偷带出去。并且留了个心眼儿,重新编写了提到芝华塔尼欧的那几页,所以即便被搜出来,他固然得回去坐牢,而警方也只会跑到秘鲁海边某个小镇去搜寻安迪。
安迪不仅救赎了自己,同样也救赎了瑞德,让他从浑浑噩噩中醒来,在沉沦中看到希望,没有走上同老布一样的绝路。出狱后的瑞德按照约定前往巴克斯顿小镇寻找石墙、橡树和那块黑色火山石,前后找了差不多一个月时间。片中反映瑞德去巴克斯顿寻找橡树的场景,刚下车时,玉米还是绿色的,但过了几个镜头后,玉米就成熟待割了。导演通过这种手法在暗示了他去当地寻找过不止一次。
瑞德去巴克斯顿寻找安迪留下的信物的片段是在布朗菲尔德路(BromfieldRoad)的私人领地拍摄的,高大的橡树在2011年曾遭雷劈,不过至今依然耸立;延伸的石墙原先没有,是为影片特别垒砌的,石墙至今也在,不过多少有点损坏。
糖果盒上的大船可不是泰坦尼克号,而是玛丽皇后号(The QueenMary)。
安迪给瑞德留下1000美元路费和一封信,叮嘱他:老朋友,跑了这么久,再坚持一下吧,还记得那个小镇吗?瑞德把头埋进臂弯哭了,他当然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芝华塔尼欧,这名字太美了,让人忘不了。
他希望安迪在那儿。
他希望能成功穿越边界。
他希望能见到自己的朋友,和他握握手。
他希望太平洋就和梦中所见的一样湛蓝。
忙着生活,或者忙着死去,有希望总是最好的,瑞德踏上了找寻安迪的旅途。
墨西哥小城芝华塔尼欧(Zihuatanejo)因为《肖申克的救赎》的放映而声名远扬。
影片最后一个场景中安迪和瑞德在芝华塔尼欧海滩上重逢的镜头并非实地拍摄,而是在加勒比海的美属维尔京群岛取景。这个场景在剧本中原本不存在,因为小说中并没有这段情节。这是导演弗兰克·德拉邦特在制片方城堡石公司(CastleRock)的强烈要求下,极不情愿才拍摄的,而且拍完后还一度剪掉,因为他觉得“太商业,太矫情”。制片人则说,既然原本就是重逢,为何不让观众拥有见证梦想成真的喜悦呢?在试看样片的时候,大家对这个结尾表示热烈欢迎,德拉邦特做出让步,保留下这段情节,后来的观众们才因此有幸观看到这激动人心的一幕,此情此景彰显了电影的无穷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