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ELL JACKSON 赛缪尔.杰克逊、LUCKWILSON卢克.威尔逊,两个影星演的片子。刚看的时候,其实是冲着脸熟的明星去的。
所以说,明星是票房的保证,这话确实不假。当然如果碰上卡梅隆这样的导演则另当别论。一方面这类导演出品慢,10年出一部片,大部分明星也是吃青春饭的,等不及啊!另一方面他以高科技来打天下,动不动拿个泰坦尼克来玩玩海难,拍个3D来重新定义一下看电影的范畴。所以对这类导演来讲,演员就是次要的了。
片子看完,剧情应该说还是比较夸张的。一个很爱家的男人约翰,却娶了一个外表温柔,内心却想雇人把他杀掉,获取巨额保险金的老婆。而他们竟然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可爱的孩子。也不知道这女的是怎么想的,看来这男的确实是遇见恶魔了。
要是杀手瑞奇把约翰给杀了,这片子就没啥好拍的了,因为没有剧情了。事实上确实出现过这样的机会,相比与后面滥杀无辜群众和警察,这个杀手确实是让人很看不明白。要给他个说法的话,也只能说是盗亦有道了。
但这同他的职业也有冲突,干杀手这行,也是要吃饭的。杀警察,杀无辜的百姓,却不去杀自己的目标。最后还同给自己出钱的客户摊牌对着干,看来这杀手是活腻了,这样一想,遇见恶魔的好像是杀手本人。
既然盗亦有道,于是故事就此展开,一系列的人物粉墨登场。你不能忽视影片中的一个细节,那就是当瑞奇杀手准备第一时间把约翰干掉的时候,一个牵狗的女孩出现了。这个女孩在影片快结尾的时候,也出现过,还是一个下大雨的天气,你见过下大雨天遛狗的吗?这个女孩是约翰的天使,但对杀手来说她是恶魔。
杀手瑞奇把约翰带上了他的车,理由听上去很无厘头,杀手带约翰去看医生。也挺难为编剧的,既然片名是《遇见恶魔》,当然应该创造同恶魔独处的机会。第一站他们竟然来到了一个酒吧,大白天的,这酒吧竟然来的个热闹,看来中西方的文化差异确实比较大。
在酒吧里约翰碰到了炒他鱿鱼的老板,还碰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这女子看上去同他很熟,问题的关键是这女的还非常喜欢约翰,接吻搂抱,来的个主动。你说巧不巧,无巧不成书啊!为了打个公用电话,还搞出一大堆事,前前后后搭上N条人命。这还不包括警察,死亡人数没法统计。
电影是演给人看的,倒是故事的结局还是有点意外,约翰同杀手瑞奇打了起来,最后赶到的警察把瑞奇打死了。但在遭遇如此变故后,约翰竟然还可以同她的老婆同床共枕,这点连警察头头都佩服的五体投地。能做到这点的男人真的不多。
看来这片子真正想告诉我们的是,生活中其实没有恶魔,真正同你做对的只有你自己。约翰能住在豪宅,有老婆和两个孩子,好像没有恶魔。但恶魔其实就在身边,你如果能很好的运作,保持平衡,恶魔就永远不会冒出来,但一步错就步步错了。这片子不用拍续集了,看一回就够了,再拍就浪费胶片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