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车后.车身不得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得大于30cm,如图6-40所示。
2)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3)交叉路口、铁道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陆墉、陇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4)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5)夜间在路边}Im时停车要关闭前照灯并开启警示灯。机动车在夜间戴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和尾灯。
6)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如图6-41所示。
7)不可逆向停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小心智能监管系统
智能报警监管系统的运行方法,就是在最容易出现违章停车和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的路口安装摄像头,通过后台的电脑对路边道路及停车位设定红外线。
比如,一旦有车违停就会触碰到设定的红外线,摄像头就会进行自动抓取图片,同时,后台的电脑就会响起警报声,电脑上会显示车型、违章时间和地点,如果15分钟内车主没有及时纠正,城管人员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罚。
由于目前摄像头比较少,有些位置只能拍到车身,无法拍到车牌,所以现在只能现场处罚,不过随着摄像头还将不断增加,智能报警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可以自动生成违章停车的罚单。
交管部门解读“非法停车”
守法停车应停在什么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对此,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机动车停放是指驾驶人离开车辆,一般不受停车时间限制,不妨碍交通、相对长时间的停留。
法条中的“规定地点”一般有三种:一是停车场。二是在道路的两侧或一侧依法施划的路边停车位。三是指路外,即在道路范围外的空闲土地上停车。
什么情况属于违法停车
除停车场、停车位、路外三个规定地点以外,驾驶人离开车辆的停车行为均属违法停车范畴。例如没有施划停车位的路边、便道、广场、公共花园等地点。
如果违法停车占用了人行横道或盲道,就不只面临违法,还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因为这是一种会给他人带来危险的行为。
何种情况属于临时停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对于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
1、 将车拖走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管部门可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地点。
2、贴条罚款
对于在禁止停车道路及由于违法停车造成交通拥堵、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停放车辆,在驾驶人不在现场且清障车不能及时清拖时,将由民警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并拍照取证。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3、责令驶离
对驾驶人在现场的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由执勤民警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即认定为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