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衣社”这个名称是非正式的,是刘健群提出的:“希特勒、墨索里尼有‘黑衫党’‘褐衫队’,我们就来一个‘蓝衣社’。”据说那时蒋介石既不赞成,也不反对,成了悬案。不过,照后来蒋介石办事的惯例,凡属于法西斯统治的,不驳斥的就是赞成,就是默许(他决不公开批准,留一把柄给人;以便到应付不了的时候可以推说“不知道”或“我没有许可”,就把责任推在别人身上),也可以说是半公开的正式的名称。至于公开的名称则为“力行社”,蒋介石的喽们不是常宣传“领袖的力行哲学”吗?就是这个社名的来源,“力行社”的外围团体有两个:一个是“青年革命军人联合会”,全由黄埔学生组成(后来又发展到陆大学生);一个就是“民族复兴社”,则包括黄埔与非黄埔系的份子,军人与非军人,范围较“青年革命军人联合会”为广。所以也有人说:蓝衣社的组织分为三层,核心是“力行社”,中间一层是“青年革命军人联合会”,外围是“民族复兴社”,也有道理。
“青年革命军人联合会”这一名称原是黄埔军校初期进步的左派的组织,与右派的“孙文主义学会”相对立的团体(“孙文主义学会”为西山会议的组织,黄埔军校中以何应钦与缪斌两人为文武两领袖,但声明与西山会议无关,因此何、缪两人在民国十五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均当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所谓“孙文主义”,就是根据戴季陶所著《孙文主义的哲学基础》一书,说孙中山是“继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统”的)。蒋介石盗窃这一名词,用到法西斯团体上去,不仅无耻,而且恶毒。他的目的就是在欺骗一些年青人,把他自己的罪恶统统推到别人身上去,除基本方面以反共反人民为中心,凡是可以把责任推给共产党和人民的,统统推到共产党和人民外,对许多国民党统治无可掩饰的罪恶,推之于其他派别(如桂系军阀、冯阎、东北军、西北军、西南军人等等),不能推给其他派别的,就推到CC、政学系或宋子文、孔祥熙身上去,而蒋介石本人则是“尽善尽美”的。所以,许多狂妄而愚蠢的黄埔军人,对于腐败糜烂的国民党统治,总说“这不是‘领袖’的意思,是那些‘左右’把事情搞坏了,‘领袖’也很苦闷。”这当然只是黄埔系中下级人员的迷信,至于上层份子,他们熟悉蒋介石的一套(一面骗取黄埔军人的信仰,一面又借黄埔军人以控制他系),就利用以猎取权位,一朝权在手,搜刮掠夺比CC、政学系等更为穷凶极恶,如日本投降后第一任淞沪警备副总司令李及兰,公开绑票,民族资本家申新纱厂,茂新、福新面粉厂的主人荣德生被绑,以五十余万美金赎出,就是李及兰主使。因为这件事闹得无法掩饰,李及兰才被撤职的。
蓝衣社的主要人物有所谓“十三太保”(沙陀国王李克用有子及义子十三人,称为“十三太保”,“太保”等于清代的“贝勒”,即“王子”之意),著名的有曾扩情、贺衷寒、酆悌、戴笠、康泽、邓文仪、刘健群等,另外还有潘佑强等几个不著名的人物,其中除刘健群一人外均为黄埔学生。刘健群在抗战时期因受黄埔系排挤,曾一度出家做和尚(表面的原因是为了失恋)。曾扩情、刘健群、贺衷寒三人均做过军委会政治训练处处长,主持过部队政训工作(即部队中的特务工作)。曾扩情于民国二十五年任“西北剿匪司令部政训处长”,西安事变时张学良、杨虎城没有逮捕他,他自告奋勇,在西安广播电台广播,号召蒋系军队拥护张副司令、杨主任的主张。蒋介石被释放后,曾扩情也到了南京,上了一个万言书,解释他在西安时行动的用意,在保护蒋的生命,并如何发生作用。蒋介石在呈文的后面批了四个字“无耻之尤”,把曾送到南京卫戍司令部去关了好几个月。酆悌于抗战初期任长沙警备司令,民国二十七年放火烧毁长沙全城,因此被枪决。火烧长沙城后,谣传放火的目的在出其不意地烧死周恩来将军,因为武汉失守后周将军那时在长沙,而国民党要人则不是到了重庆,就已到了衡阳,放火的命令是湖南省主席张治中与酆悌商定下的,执行者是酆悌。出事后舆情大哗,蒋介石派员去查办,张治中和酆悌商议,由酆悌承认全部责任,张治中可以从中斡旋,理由是如果两个人都牵涉在里面,就没有人好发言,酆悌一人担当了,张治中就有权发言了。酆悌同意这个办法,把一切责任承认下来,并在调查报告上签名画押,查办大员马上取出蒋介石的手令来,上面有八个大字:“查明主犯,立即正法。”酆悌才知道上了张治中的大当,临刑时大骂张治中做了圈套害他(另有人传说:枪决的不是真酆悌,真酆悌放走了。理由是酆悌死后,他的老婆几乎没有哭过。此说不足信,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蓝衣社常做假事情,惯于偷天换日,所以有此传说流行)。因此,蓝衣社活跃的人物,就只有贺衷寒、戴笠、康泽、邓文仪四人,关于这四个人的故事,在叙述蓝衣社的主要工作时分别讲到。
蓝衣社的工作,可分为:调查(情报)、行动(监视、禁锢以及暗杀)、组训、筹款四大类,尤以情报与行动为主,筹款则比较简单,除财政部拨给军事委员会的巨额机密费,及向各地方军事、行政长官索取报效(实际类于摊派,如借口举办事业,代募股金,或收买货物,代垫货款等)外,主要就是制造贩卖吗啡、海洛因等毒品。抗战之前,上海就有两个大规模的制毒机关,一个在上海北郊长江边的浏河镇附近,是蓝衣社直接经营的;一个设在南市保安队队部里面,是孔祥熙、吴铁城、杜月笙经营的,要缴纳一定的利润给蒋介石作机密费用(即蓝衣社特务费)。后者的开始,是在蒋介石自兼禁烟总监,雷厉风行地禁烟之后,在汉口抄到一批鸦片土,有五十余万两(是四川军阀的,他们贩运这大批烟土,没有和蓝衣社合作,所以被抄没了),蒋介石就交给孔祥熙去制造吗啡,孔即转交给吴铁城(那时的上海市长兼淞沪警备司令)和杜月笙办理。这个吗啡厂就设在南市一个保安队的中队部,当然十分保险,没有任何人敢去碰它。这个事情很秘密,怎样会暴露出来的呢?因为上海市保安队(杨虎统率的)不知道浏河的吗啡厂是蓝衣社开设的,想去发横财,把这个吗啡厂抄没了。后来杨虎和吴铁城知道了,把抄没的东西大部份发还,但“太保”们认为奇耻大辱,就采取报复行为,冲到保安队所保护的吗啡厂去,把毒品和制造机器都搬走了。这样一来,就闹得满城风雨,上海市知道的人就不少。吴铁城因为他的吗啡厂是蒋介石批准的,当然于心不甘,但蓝衣社却提出证据,说五十余万两烟土早已过头了,过去虽是“奉命”,现在却是私造,制毒贩毒成为蓝衣社的独占副业(抗战中期,一九四○——四一年,蒋介石又在川康滇黔各省“严厉禁烟”、没收了二千余万两烟土,结果贴上“军用品”的封条,运到广东去转销于沿海各省,这次由孔祥熙与蓝衣社合作,没有内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