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户口没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除外),其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时间为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之日起两年。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暂缓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外籍生源学生(外国人)、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休学、参军、结业后补考等情况)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办理暂缓就业的好处
1、户口(指已将户口转到学校的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不需交纳任何费用,不需自己找人才市场挂靠。
2、暂缓就业时间为两年,两年内将等同于应届毕业生求职。(主要针对两年内想考公务员、国家教师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又可能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情况。)
三、暂缓就业办理及取消的程序
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送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前需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在网上解除暂缓协议。
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部门(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除外),每周二和周五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
暂缓就业期限(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之日起两年)届满,仍未取消暂缓就业的,档案将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回其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户口在学校保卫处的户口迁移手续则要学生本人到学校保卫处进行办理。学生本人需回学校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报到证等)。
四、几种建议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情况
1、考研或专升本(或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面)试或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
2、今年考研或专升本成绩不入围,但仍希望把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留在学校,明年继续考研或专升本的毕业生;
3、用人单位有意向接收,正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未办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比如非深圳生源签约深圳单位,正在等深圳市人事局批复;
4、已签就业协议,单位在非生源地且单位同意解决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但因故目前无法立即解决的(指短期内可以解决)。
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同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主动继续与用人单位联系,争取尽快落实就业单位,落实单位后及时与学校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2、经常浏览校研究生就业网的主页,获取各种就业信息;
3、定期与学校老师联系,遇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老师咨询;
4、妥善保管好《暂缓就业协议书》,以便凭此办理就业手续;
5、组织关系与组织生活以及预备期转正等依靠在原院系党团组织;
6、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等;
7、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重人身安全。
六、办理暂缓就业需慎重考虑的几个方面 1、按暂缓就业政策规定,取消暂缓需在暂缓期间内的2、5、8、11月份最后一个星期将协议书等报学校,由学校集中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手续。其他时间省就业中心不予办理。因时间规定很严格,对急需办理落户等手续的毕业生来说麻烦较大。
2、工龄是从取消暂缓就业之时计起的,无形中与同届及时就业的毕业生相比工龄就短了,推迟了评定职称的时间。
3、由于当年就业高峰期已过,较好的单位已基本找到适合的毕业生,加之供大于求的矛盾客观存在,拖至下一年度就业,与下一届毕业生争岗位,丧失了应届生的优势。
4、申请暂缓的毕业生,会影响用人单位对其的评价。毕业生如未及时积极主动地落实就业单位,或随意放弃自认为不理想的可就业单位,情愿申请暂缓就业来慢慢寻找理想的工作,容易使用人单位对你产生你就业定位不准确,没有明确职业生涯规划的评价。
七、常见问题解答
1、是不是我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在民营、私营企业工作就没有报到证?
答:所有符合毕业派遣条件的毕业生[除考研升学或专升本学生、外籍生源学生(外国人)、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休学、参军、结业后补考等情况)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都有一张报到证。具体情况如下:
师范生:
尚未落实就业或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的师范生,户口和档案会默认回到生源地教育局(只到地级市教育局)。毕业后需到生源地教育局报到。
毕业前已与具体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上主管单位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人事部门盖章的师范生,报到证上会注明具体的报到单位。持报到证至该单位报到即可。
非师范生:
到有档案管理权并同意接受档案的企业(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同学,报到证会注明具体的企业名称,毕业派遣后,直接到该企业人事部门报到。
到没有档案管理权或者不同意接受档案的企业工作的同学,派遣时会默认会生源地。需持报到证到生源地人事局或教育局(师范生)报到。
外省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者就业单位不接受人事档案的,统一默认派遣到外省人事局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必须持报到证到上述机构报到,再办理其他相应的手续。
外省生源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接收人事档案的,直接派遣至该单位。持报到证至该单位报到即可。
2、我是师范生,我现在在本省某地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不接收我的档案,请问我有没有报到证?是否该办理暂缓就业?
答:有报到证,如不办理暂缓,档案将转回生源地教育局,须持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回生源地教育局报到,不影响现在的工作。针对办理暂缓就业的两点优势,如两年内希望等同于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可以办理暂缓就业。是否选择办理,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
3、我是师范生,我已参加茂名市(及市属周边地区)组织的考试,但结果未知,是否应该办理暂缓就业?
答:此种情况不建议办理暂缓。因为茂名生源的师范生默认派遣回茂名市教育局,档案会保留在茂名市教育局。如果考试通过,将由教育局直接分配。对于有志于成为教师的同学来说,此种情况不需要将档案留在学校。
3、我参加了公务员考试(或考研),但最后结果还未知,我是否应该办理暂缓?
答:准备升学(专升本、考研)、考公务员的毕业生及到其他企业单位就业,由于考试、录用与毕业生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后,一旦工作落实,就便于档案及人事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4、我今年考公务员(或考研)没有通过,但希望明年继续参加考试,我是否应该办理暂缓?
答:建议办理暂缓就业。
5、对师范生的建议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师范生办理暂缓就业。具体的影响可以参见上面第六点,但同学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参见第二点、第四点)来选择。
6、我签约了一家广州市的企业,请问我的派遣是怎样的?
答:如果属于广州市生源,无论该企业是否有档案接收权,都可以派遣回广州市相应区的人事局或教育局,到广州市相应部门报到。如果是非广州市生源,必须持有“蓝表”[办理挂靠手续时,需要毕业生本人和接收单位按照人才市场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填写好并签字盖章完毕的协议书、其他材料)交给人才市场,后由人才市场向广州市人事局申请指标,人事局批准后将出具接收函,俗称“蓝表”。],才可以派遣至广州市人事局。如无“蓝表”,也非广州市生源,只能派遣回生源地,须持报到证到生源地教育局或人事局报到(外省生源回外省人事局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
毕业派遣及改派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就业报到证》就是《派遣证》。其作用是:
1、《报到证》代表你法定意义上的毕业去向。
2、是毕业生到正式单位上班报到的凭证,单位接收户档、计算工龄、转正定级的依据。
3、毕业生无就业单位,仍需《报到证》,可派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因户档要迁移回去)。
总之,上班、迁户口、存档都需报到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报到证比毕业证还重要。
●派遣
一、已有具体用人单位接收
1、公有制单位正式录用。尽快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好后将《协议书》第三联交回学校编制派遣方案。
①公有制单位指行政事业单位(如机关、医院、学校等)、国有企业(如铁路、煤炭、石油、天然气、银行、烟厂等)。
②正式录用一般指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和户口关系。
2、若属用人单位聘用:①单位可以是公有制单位也可是非公有制单位(如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②聘用说明单位不接收你的档案和户口。
这样签协议时有单位盖章,无主管部门盖章。(考虑是否在此长期发展,可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每年交托管费,这个主管部门的章可到人才交流中心去盖)。协议签好后交回学校编制派遣方案,将来派往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单位聘用制工作,今后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多。
二、没有具体用人单位的,派回生源地(含派往异地人事代理)。
①一般情况下都要派遣。
②原则上派回地级市毕业生主管部门,若县能接收也可派到县毕业生主管部门,派遣方向要准确,避免改派。
③将来毕业生在生源地找到工作,这个派遣证都是有效的,直接到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④如果你在其它地方找到工作,还可以改派。
⑤派往异地人事代理必须有代理单位接收函。
●改派
改派指已派遣过,现在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
1、判断标准:①如果派的是具体单位,换了新单位,而新单位需要新的报到证的就要改派;②如果是派回生源地,而新单位不属于原派遣单位管辖的,需要到该新单位的新报到证的,需要改派。
2、改派需提供材料:①原就业单位退函;②原《就业报到证》;③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师范生在派遣后需到外地当教师的,必须持有与外地学校或者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生源地教育局同意改派的退函、原报到证。)
●办理派遣手续时间段
1、每年4、5、6月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集中签协议时间。
2、每年5、6月为毕业生到所在院系报派遣方案时间,6月底由就业中心到北京市教委办理《就业报到证》。
3、离校之日毕业生可到所在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
4、第一次大批量的派遣称为首次派遣,改派原则上一个月办理一次。
●《就业协议书》的使用注意事项
A、协议书一式三联带复写,第一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二联学生自己保存,第三联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B、《协议书》上的项目要逐项填写(如档案接收)、字迹工整。
C、单位、主管部门均需盖章。若单位属非生源地单位,还需人事部门盖章。相对独立的部属企业,盖一个章也可以。
D、协议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不能和两个单位同时签,否则负法律责任。
毕业生就业状况:
1、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书》
2、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3、灵活方式就业:《就业证明》
4、自主创业:《营业执照》
5、升学:《通知书》
6、出国:有关证件(签证、护照等)
7、国家地方项目:报到通知
8、入伍:入伍通知
改派手续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需提供的手续:毕业生原来报到证;原接收单位的退函;与新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因本校学生的毁约行为会影响到今后我校毕业生求职,学校严格控制毕业生毁约。属于违约改派的,必须持有原单位同意毁约的说明书或者函件。此项必须由毕业生自行与签约单位协商,学校概不参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