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吗》 孝顺父母的故事

《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吗》 孝顺父母的故事

《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吗》

冯学荣

我们中国人有“孝顺父母”的传统,这个早在古代的时候,私塾小学的课堂,就开始给孩子们灌输“孝道”的思想,认为是父母给予了孩子生命、并将孩子养育成人,所以,孩子自从懂事之后,就应该无条件地孝顺父母。这一类的教材和读物,以《二十四孝》为经典。

在古代的中国,孩子动辄要给父母下跪、叩头,无论男女,婚姻大事都不能自己做主,而要经父母代办,其中女孩子更惨,有的女孩子丧夫,女孩子的父亲往往会手持经书、勒令自己的女儿自杀殉夫——事后由地方官层层上报,求皇帝颁发一个贞洁牌坊——这不是天方夜谭,这是在古代中国屡屡发生的事情。

这还不算,在古代中国,还有着“父母在,不远游”的教条,这个教条,严重地束缚了中国人的对外移民。不但如此,古时还有一种“丁忧”的习俗——父母去世,子女需要辞掉官职、回家守孝,守多久呢?守三年。

关于中国的“孝道”,规矩之多,真是说不完,道不尽。为不影响篇幅,在此不赘述——总之,相当的苛刻。

问题是:古往今来的中国人,都认为“孝顺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似乎没有几个人对此提出过质疑。

为什么会“理所当然”呢?笔者认为:中国人脑海中的“理所当然”,其成立公式如下:

“老师都这样说” +“人们都这么做” = “理所当然”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孝顺父母,真的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吗?

我们分析这个问题,不妨从讨论 “权利——义务”的关系入手。

先来一个案例分析:

一架飞机,在飞行的过程中,由于故障,迫降在一处沙漠中,此时,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就产生了以下的权利义务关系:

对于航空公司而言,由于未经乘客的允许,将乘客带到了一处沙漠,那么,航空公司理应负责乘客在此期间的优质餐饮、体面的住宿,并对因此造成乘客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有赔偿的义务——这是航空公司因为这个事件,所产生的义务。

对于乘客而言,因为你航空公司违背我的意愿,将我带到了这个陌生的环境,那么从现在开始,你航空公司应该负责我的饮食、住宿,我对因此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拥有向航空公司索赔的权利。

在这个事件中,航空公司对乘客的义务,其产生的逻辑如下:

你未经我的允许、违背我的自由意志,而将我带到一个全新的处境————那么,对于这个处境所带给我的所有不愉快,你应该负责任。

我再举另一个例子。

1922年,荣源为了当上国舅,以“父母之命”为由,将自己的女儿婉容,嫁给了末代皇帝溥仪。

婉容直至婚后才得知:原来,溥仪患有 “性功能障碍”这种病,不能过 “夫妻生活”。

糟糕的是:依照满清祖制,皇后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于是,在这段长达24年的苦闷婚姻中,婉容备受折磨,以抽鸦片度日,最终精神失常,依照溥仪的妃子李玉琴的回忆,婉容在临死之前的那段时间里,一直在咒骂自己的父亲荣源。

婉容为什么要咒骂自己的父亲荣源呢?——因为是荣源违背了女儿的真实意志,将女儿推入火坑、害了女儿一辈子。

婉容对其父亲的仇恨,其产生的逻辑,其实和飞机迫降沙漠的那个事例,是一样的:

你未经我的允许、违背我的自由意志,而将我带到一个全新的处境————那么,对于这个处境所带给我的所有不愉快,你应该负责任。

由此,我们懂得了以下这个相当显浅的道理:

我们不能随随便便将一个人带到一个新的处境,否则,我就要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好了,我们依照这个道理,来重新审视一下 “生孩子”这件事。

试问:我们在生孩子、将孩子带到人世间之前,征求过孩子的同意没有?尊重了孩子的自由意志了没有?

答案是:没有。是我们这些当父母的,擅作主张,将孩子带到这个人世间的。

那么,依据上述的道理,做父母的,未经孩子的同意、擅自将孩子带到这个人世间,那么,对于这个人世间所带给孩子的一切不愉快,做父母的,要承担责任

这个逻辑,和前述的飞机迫降事件、以及婉容皇后的逻辑,其实是同一个逻辑:

你未经我的允许、违背我的自由意志,而将我带到一个全新的处境————那么,对于这个处境所带给我的所有不愉快,你应该负责任。

那么,说到这里,事理就很清楚了:父母把孩子生下来,不是孩子要对父母的幸福负责任,恰恰相反——是父母要对孩子的幸福负责任。

不是孩子应该孝顺父母——恰恰相反,而是父母应该 “孝顺”孩子。

这个,才是真理。

真理,往往违背直觉。

一个能言善辩、逻辑清醒的孩子,他/她完全可以这样说:我没有要求你将我带到这个人世间,你未经我允许,将我带到了这里,那么,你就对我的人生幸福负责任,一旦我感到不幸福,那么,我就可以责怪你——这是我的权利——因为,是你把我带到了这个人世间。

而一个明白事理、是非分明的父母,也完全可以这样说:我没有经过你的允许,擅自将你带到这个人世间,倘若你过得不幸福,我应该感到内疚,因为,是我将你带来这个人世。因此,为了使你幸福,我要给予你最好的教育、培养你最好的品格…….总之,我要千方百计地使你幸福,这是我应尽的义务。

读到这里,我想也许有读者会质问:就算你说的这个逻辑成立,那么,做父母的给了孩子生命、并且将孩子养育成人,因此,孩子就应该孝敬父母,难道,这也不对吗?

我的答案是:从感性上而言,对。但是从理性上而言,不成立。

首先,父母给予了孩子生命,并不能使孩子产生孝顺父母的义务,道理很简单——你给予了我生命、给予了我一份人生,并不意味着我会幸福——倘若我过得不幸福,那么,这个所谓的“人生”,我还不如不要。

其次,父母养育了孩子,也并不能使孩子产生孝顺父母的义务,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你未经我允许、生了我下来,所以你有义务养育我——因此,养育我,只是你履行你应尽的义务——而“履行义务” 的本身,并不能使你产生新的 “权利”。

这个时候,可能有的读者会暴跳如雷:难道我们都不应该赡养老人?那么,谁来赡养老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自己赡养自己。

我的这个答案,很刺耳,但是,你只要静下心来、好好地想一想,看一看,你就会发现:其实,我不过是说了句实话而已。

人除了孩提时代不具备谋生能力之外,此后的所有日子,都应该自食其力,没有人负责你的吃饭,只有自己负责自己的吃饭。

那么老人呢?老人家没有谋生能力,难道也要 “自食其力”吗?我的答案是:对的。老人家也应该自食其 “力”。

老人家虽然没有谋生能力,但是,人在青壮年的时候,就应该未雨绸缪、为自己储备养老金、等到自己老到丧失 “谋生能力”的时候,完全可以吃自己的养老金。

中国早就开始了 “养老保险”制度、强制人们在青壮年时期开始储蓄养老金————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我所说的是真话————自己养自己————这才是现代社会的真理。

说到这里,我想,这个问题的逻辑,已经很清楚了,为了总结,我将它简单梳理如下:

1、父母未经孩子同意、擅自将孩子带到人世间,因此,父母应该对孩子的幸福负责;

2、由于父母的付出只是在“履行义务”,所以,孩子对于父母,并不负有债务,也因此,孩子并没有对父母进行回报的义务。

从一个纯粹理性的逻辑思维出发,上述的推理,是无懈可击的。

也就是说:父母应该 “孝顺” 子女; 子女可以 “孝顺”父母,但子女并不负有 “孝顺” 父母的义务。

行文到这里,我想有的读者已经脱口而出,开始骂我 “禽兽”了。

先别急。让我们看看,在现实当中,有多少个象我这样的“禽兽”。

在相当多的西方国家,孩子一旦长到十八岁,就被“轰出家门”、独立居住,而且,父母老了之后,相当多的孩子也不赡养他们的父母——父母要么吃自己的积蓄,要么吃政府的养老金。

当然,不少孩子经常会来看望一下父母,但是——西方的孩子基本上都知道:自己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更别提什么 “孝顺”了。

可见,我今天写的这个 “禽兽”理论,不但不另类,而且在西方社会,是一个被普遍承认、而且是被普遍实践的一件事。

有不少的中国人以中国拥有“孝道” 来引以自豪,但是,并不见得西方人对中国的 “孝道”文化有多少的认同,因为,人家有人家自己的逻辑。

中国讲孝道,在感性上成立。西方讲独立,在理性上成立。

谁更高明不好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人家的逻辑没有错——子女并不负有对父母孝顺的义务。

当然,我并不是宣扬“西方的月亮特别圆”,我只是就事论事——从权利义务的逻辑推理上而言,子女对父母并不负有孝顺的义务——此中的道理,在理性思维中,是成立的。

我只不过是指出 “皇帝没穿衣服”的那个诚实的小孩罢了。

当然,我这篇小文,并不是教大家虐待父母、六亲不认,其实,我所要传达的,是以下的几点重要信息:

1、你可以生小孩,但是最好要端正观念:你生小孩、养小孩,是一个付出的过程,这个付出,是不求回报的,如果你认为你养小孩是为了勒令小孩长大之后报答你,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你没有将此中的权利义务逻辑理清楚,你不是一个明白人,也可以说:你不是一个好的父母。

2、你可以生小孩,但是你不要以为你对小孩有多么大的恩情。你将小孩养大,只不过是你履行你应尽的义务,仅此而已。千万不要打算自己老了、伸手找孩子要钱。你如果为了养老,你完全可以投资房产、投资基金、参加强制养老保险、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等等。总之,养老有多种途径,其中,向孩子伸手,是根本没有活明白的做法。

3、孩子来到人世,并不等于一定幸福。如果你确定你的孩子能幸福,那么,你不妨可以多生几个。而如果你不确定这一点,或者你认为你没有办法使你的孩子幸福,那么,在生小孩这个问题上,最好还是慎重一点。

我们平时耳熟能详、老生常谈、人人都说、个个都做的事情,不一定就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人类社会的趋势,是不断进步的。人类的思想、意识、认知,也是不断进步的。我们生在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我们比我们的前人接触更多的知识,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做到比我们的前人更加懂得思考、更加明白事理,而倘若我们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

很遗憾,你辜负了这个时代。

《老冯说理》系列连载,下次再谈。

冯学荣2014年4月24日 草于 香港

冯学荣作家,著有《日本为什么侵华:从甲午战争到七七事变》、《从共和到内战:见证北洋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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