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杂侃:和日照西班牙公馆的购房人说几句话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次朋友相托,我介入了位于山东省日照市的商品房开发项目“西班牙公馆”,并有幸到过现场(受朋友之托),通过朋友提供的有限资料,加之网络查询,现在了解了“西班牙公馆”一个基本情况。
说复杂是相当的复杂(包括最后解开这个死结),说简单也可以简单的归纳成几句话:一对澳大利亚籍华人夫妻金明和齐凌湘反身到中国大陆搞房地产开发(热门高利),以山东舒斯贝尔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大肆扩张,在青岛、日照等城市拿地开发房地产,战线拉长,加之房地产降温下滑,导致资金链断裂,债台高筑,绝大多数项目无法竣工完成而成了“烂尾楼”。众多的购房人成了受害者,既入住不了,又退不了款,已建成的或在建的房产被法院查封,面临被执行的威胁,有可能钱房两空。
通过对“西班牙公馆”QQ、微信业主群的访问,大致了解了购房人的心态和无奈,很多人都希图通过上访解决这一难题,或制造大的群体事件来逼迫政府出头解决。本律师根据这一情况故在此和“西班牙公馆”的购房人说上几句话,供你们参考和斟酌,或许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首先,我不称你们为业主。因为一你们没有入住(入住不了),尚未拿到“业”;二没有产权证(“业”未竣工验收无法取得产权证)证明你们是业主,所以你们现在就是一群购房人,也可以称之为“债权人”。
其次,上访不是解决此难题的合法途径。你们想想看,那个当地政府能为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埋单?哪个领导人敢捧这个烫手的山芋,简直就是一个欲爆的炸弹,谁承担了这个领导责任?无论你们怎么上访怎么闹,当地政府也无法解决这个难题。上省,上中央就能解决吗?更不可能,上面的政府更不会为一个开发商买单,更不会施压下级政府稀里糊涂为开发商买单,那是需要真金白银的,哪里来的钱?
再次,上访的代价也很高,风险也很大。上访既要搭上差旅费,又要耗上时间(要知道时间才是人生第一宝贵财富),还有可能面临遣送、拘留、羁押、判刑甚至致伤致残或导致精神病的风险。本人曾接触过老上访户,几乎个个是准精神病患者,一辈子就这样毁在这里。
最后,“西班牙公馆”不是个案,不像有些个人冤案通过上访或许能够得到解决或平反或冤情昭雪。“西班牙公馆”就是一个正常的民事纠纷案件,没有冤情可言,不属于可上访的冤情或不公案件。再说现在执政的习李班子,已经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和处理上访的方法,严格控制越级上访。中国人也应该改改思维定式,别总把上访当利剑。
说了半天,那你说说我们的问题怎么办?
我的回答是必须按法律程序办,这也符合习李新政的要求和依法治国的理念。既然上面已经给你分析了上访行不通,那你说还能怎么办?不能不解决吧?因此,最终的解决道路必然是司法审判、执行途径,山东济南的彩石山庄案就是如此。只有进入司法程序,才能按部就班地来解决此问题,虽然时间也会长一些,但终究会依法结案,不能久拖不决,总比你们这样长时间吵吵嚷嚷无奈等待要好得多。另外,现在问题已经到了你们再不能安然等待的阶段,因为整个山东舒斯贝尔置业有限公司已经溃败,日照的嘉苑置业有限公司也是同样命运,因为它们都是金明、齐凌湘夫妻名下的公司,属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情形。从日照市中级法院(2014)日民三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来看,日照嘉苑置业有限公司和金明、齐凌湘夫妻均未出庭应诉,是三个被告集体缺席审判的。由此可判断,金明、齐凌湘夫妻很有可能已经跑路了,扔下烂摊子不管了(也许卷款逃跑了)。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加紧了讨债、申请执行的步伐。据法院网公开执行信息,舒斯贝尔置业加上日照嘉苑置业共被申请执行的款项总额在人民币三亿三千万左右,不包括购房人交付的购房款(购房人交付的购房款大约在8.5亿元左右)和尚未起诉、尚未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包括购房人)的债权额,合计舒斯贝尔置业、日照嘉苑置业的债务应该在12到13亿左右。最近传来消息,青岛市法院又来“西班牙公馆”查封房产(以前日照市法院查封的不算),两笔被执行款项高达1.44亿左右。可见,如果现在购房人还在观望等待,不积极采取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利益,极有可能债权权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西班牙公馆”的楼产及土地权益极有可能被抵押出去(已有判决书证明),做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的规定,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在这种情况下,全体购房人还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最后吃亏的就是你们自己。民事纠纷的法律处理原则是不告不理,不要期望有人主动上门为你解决问题,当地政府唯恐避之不及哪能主动去碰这个马蜂窝呢?何况“西班牙公馆”的纠纷不是一个两个购房人通过诉讼就能够解决问题的,最起码也应当过半数的债权人参与才能有好的解决结果,最终一定是全盘清算才能解决问题,不可能只解决几个人的问题,那也是不公平的。
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成破利害自己掂量,花一点小钱找专业人士为你解难是值得的,事已至此,为保护更大利益不破点财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省下了你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是划得来的,不耽误你赚得更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