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反腐惩贪三大案
在所有的恶行中,明太祖朱元璋最憎恶贪污,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当他想起那袋该发给自己父母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父母饿死的情景,就会忍不住咬牙切齿这些人个个该杀。他要创造一个真正纯净的王朝,一个官员们人人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所以他尽一切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可是梦想不一定会成为现实。事实上,在明王朝建立不久,就接连发生了影响广泛的三件大案。
洪武爷横眉怒目。朱元璋最恨的就是贪污腐败,他的反贪措施也是历朝历代最为血腥强硬的。可是,恰恰是他的大明朝,贪官辈出,屡禁不止。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不可宽恕的空印案
第一件大案是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什么叫空印?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盖了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明朝有一个制度,规定各地府州县的钱粮、户口要在年底的时候核校,以便核对一下可以上多少赋税,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府州县核对后,再到布政司核对,布政司再带着材料到京师户部来核对。
明朝考校钱粮,从各个省来到京师,往返常常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到了京师考校钱粮的时候,数字不准确,需要返回重新填写,填完后要盖公章,这对边远省份来说,路上就要好几个月。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个习惯——使用空印。带上一份盖好公章的文书,到南京考校钱粮,数字不对就重新填写,很省事。后来,这种情况被朱元璋知道了,朱元璋说:“其中必有奸。”钱粮的数字怎么能随便填写?这种统计是不能够作为国家税收财政的依据的。朱元璋要处罚使用空印的人,凡是掌印的人一律处死,凡是牵连到空印案里的人,不是掌印者也要杖责一百,发配到远方。这桩空印案牵连到很多人,最终,所有使用空印的人无一幸免。
二、牵连甚广的郭桓案
第二件大案是郭桓案。郭桓犯了什么事呢?仅列入朱元璋指定编制、记录有众多案例的《大诰》当中的就有这么几项。
第一项,朱元璋曾下令:太平、镇江、广德有几个府减免官田钱粮一半,但是这些地方没有一粒米收到国库里,都被郭桓私分了。
第二项,郭桓收了浙西的秋粮,应该是450万担,实际上只交上去60万担,还交了一些钞,两者相加才合粮食200多万担,其他的200多万担又被郭桓私分了。
第三项,郭桓等在征收赋税时,一石粮折钞两贯,但两贯钱以外,又跟老百姓要了水脚钱100文,是用船来运输的费用;车脚钱300文,是用车来运输的费用;口食钱100文,是人马所要吃的粮食的钱;库子钱100文,是要给掌管仓库的人的钱;蒲篓钱100文,是粮食打包需要的钱;竹篓钱100文,是用来装粮食的筐子所需要的钱;还要交沿江的神佛钱100文,是拜佛保佑运输粮食的船平安抵达所需要的钱。这些巧立名目的费用全部进入郭桓等人的口袋里了。
第四项,当时官府养马,草料要从民间征收,谁给郭桓贿赂了,草就可以免征,他把这些负担分摊到其他没有给他贿赂的地区。还有在粮食里掺水以增加重量,最后造成仓库的粮食大批腐烂。
这起案子引发了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运动,牵连甚广,“天下中产以上人家破产大半”。
三、欧阳伦驸马案
洪武三十年(1397年),又发生了一起大案。明朝用中原地区的茶叶交换西南地区的马匹,控制了茶叶,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因而明朝把茶叶列为战略物资,严禁私自出口。
驸马欧阳伦仗着自己是皇亲,指使手下走私茶叶,这些人动用官府车辆,擅自闯关,不纳税,任意殴打把关的官员,地方官员不堪忍受,向皇上递上奏折。朱元璋知道后非常气氛,把欧阳伦抓起来杀掉了。
除此三大案之外,明代的贪污案件数不胜数。据统计,自明朝开国以来,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为何偏偏是在肃贪最严厉的洪武时代出现这么多的贪污案件呢,各种原因究竟何在?
明代官员。画上的官员威风八面,但事实上,明代的官员生活却并不那么自在。他们究竟过着怎样的日子呢?
明代官员生存现状
做官这个职业在任何时代都是金饭碗,但在洪武年间,官员们的命运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惨。
在朱元璋的时代,官员们如同生活在地狱中,这一形容并不过分。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明代官员的品级。大家知道,一品是最大的官,历朝历代都不乏一品的大员,威风凛凛,甚至连皇帝都要给几分面子。而在明代,一品文官却几乎成为传说中的人物,十分稀罕,能熬到二品退休,已经是祖上烧高香了。
二品就二品吧,文官们并不是太在乎,反正无论几品也是要干活的,但让他们感到极度不公的是,有那么一群人,什么功劳都没有,却几乎个个都是一品——那些人就是朱元璋的亲戚。
这可真是让官员们想不开了,十年寒窗,奋斗一生,可能到头来只是个三四品小官,而那些人生出来就是一品、二品的大官。真是“读得好不如长得好(驸马),长得好不如生得好”。
但更让官员们难受的还在后头,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朱元璋这个老板是很小气的。
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工资是多少呢,我们以知县为例。管理一个县的县官一个月的工资只是7.5石。明代的知县和今天的县长不同,那年头知县还兼任很多职务,他既是县长,还是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财政局长、税务局长、工商局长、县施工队队长。一个知县管这么多事,打赏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谁心甘情愿给你干活?
他手下还有一大堆的长随,分等级为大爷、二爷。大爷有门政大爷(看门的)、稿签大爷(签押房磨墨的),下面是一群二爷,包括“发审”、“值堂”、“用印”等人,这些人是知县签押房里的办公人员。此外县里的重要部门知县都会派人去看着,知县还会带着自己的厨师、师爷─—这一大帮子人都是县官的手下,全部要他养活。
一个月只有7.5石的俸禄,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风了。
当官的还要迎来送往,逢年过节到处走动,俸禄是远远不够的。
可是就连这点俸禄,也打了折扣……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于是种种捞钱新花样纷纷出炉。
大明宝钞
大明宝钞是明代发行的一种纸钞。朱元璋的政策让明代官员生活十分拮据,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代的官员们想出了千奇百怪的贪污方法,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明代官员的贪污秘籍
官员们主要用的是两招,我们来介绍一下,这两招历史悠久,十分有名。
折色火耗。大家可能听说过火耗这个词,当时交赋税往往是实物,如谷物、丝织物等,但有时也会改征银两和铜钱,而熔铸碎银时可能会有损耗,官府就用这个名义来征收多余的银两,这些多征的赋税就称为火耗。
其实到底有没有损耗,也只有官府自己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多收钱的借口。这一招可谓流传几百年,长盛不衰,比明朝的历史还要长,一直到清朝雍正时期,采用火耗归公的措施,这一招才从历史上消失。
话说回来,这一招是官府说了算,要征多少自己规定,执行中实际操作技巧不算太高,下一招就不同了。
右为清代官斛 左为小升
这一招叫做淋尖踢斛,十分值得一提。百姓交纳粮食的时候,官府是用斛来装的,百姓将粮食放进斛里,再称重,计算自己完成的粮食份额。粮食放入斛中,要呈尖堆形,会有一部分超出斛口,就在百姓为交完公粮松一口气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官吏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准斛猛踹一脚!此时超出斛口的部分谷粒就会震落在地上,老百姓慌忙去捡,此时官吏会大声叫喊:别捡,那是损耗!喂,说你呢,还捡!
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谓粮食运输中的损耗,这部分就成为官吏的合法收入。那么老百姓呢,只能回家再送粮食来。
请大家注意,这两招只是封建社会最平常的,明朝的很多名臣如三杨、李贤、徐阶、张居正等人都是靠这两招的收益养活自己的。而后来的皇帝也认可这些作为合法收入。
虽然朱元璋的工资政策对这些行为的泛滥负有一定责任,但这并不能成为贪污行为的借口,内因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官员们还是应该从自身去找原因。
朱元璋的反贪手段
如前所述,由于这些制度的规定,朱元璋和官员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而官员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要违反朱元璋的这些法典,而朱元璋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些矛盾累积到一定时候,就会爆发。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皇帝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没有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吏,带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
他不仅动用刑狱,严加惩处,而且还法外加刑。罪行严重的,处以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阉割为权、斩趾枷令、常号枷令、枭首、凌迟、全家抄没发配远方为奴、族诛等各种非刑。
不幸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极为危险的勾当。据说,皇帝每天上朝,如果把玉带高高地贴在胸前,这一天杀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带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面,这一天准得大杀一批,官员就吓得面如土色。在这种恐怖气氛中,不论大官小官,个个胆战心惊,不知什么时候就有大祸临头。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
原来是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们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他们“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多不乐仕进”。有的家里有好学之子,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反而叫他们休学种地。有的为了避免被强征出仕,至自残肢体。
不少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回想起洪武朝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如当时监察部副部长左佥都御史严德珉,在洪武朝因病要求辞职,朱元璋怀疑他是装病,将他黥面发配到广西南丹。后来遇赦放还,活到宣德朝,回忆起当年的经历,说先时国法甚严,做官的常保不住脑袋,这顶破帽不好戴啊!说完还北面拱手,连称:“圣恩!圣恩!”
能得到“圣恩”的人太少了。连不少受过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因为牵连到空印案之类毫无必要制造的大冤案中送了命。济宁知府方克勤是有名的清官,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也没有换新的。因为牵连到了“空印案”里,被朱毫不留情地杀死。户部尚书滕德懋被人举报为贪污,朱元璋迅即把他处死,之后剖开滕的肚子,想看看这个贪官肚子里都有些什么。孰料剖开之后,发现里面全都是粗粮草菜,只好悻悻地长叹一声:“原来是个大清官啊!”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杀的人里有许多无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要的是一个纯而又纯的与贪污绝缘的官僚队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实现这样一个在别的皇朝没能实现的人间奇迹,而不是什么公平正义。如果能达到这个目标,多少人冤死,在朱元璋是无所顾惜的。
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这是很不正常的。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可最终的效果缺失越肃越贪,越反越腐。
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的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