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丰
百科名片
李冠丰,原名李天一。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官方称1996年4月出生于北京音乐世家,母亲梦鸽是知名歌唱家。曾就读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美国Shattuck-St. Mary'sSchool(沙特克圣玛丽学院)冰球学校。2011年9月14日下午,李双江对其子李天一就打人事件双方达成和解,2012年9月19日被解除教养,并改名李冠丰。2013年2月22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2013年3月8日北京市检方通报,李冠丰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批捕,确定为未成年人可减刑处理。2013年3月7日,称李冠丰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检察机关批捕。称李冠丰或改判3-10年,父亲李双江称等待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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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人物介绍
- 基本资料
- 少年劣迹
- 轮奸事件过程
- 基本情况
- 简要过程
- 律师说法
- 杨澜辩护
- 拘留审查
- 正式批捕
- 罪名释疑
- 国外影响
- 案情交待
- 律师辩护
- 案件移送
- 网友热议
- 年龄争议
- 文言文叙述
- 所获奖项
- 展开
编辑本段人物介绍
基本资料
原名李天一,祖籍山东省。出生于北京音乐世家,父亲为著名歌唱家李双江,母亲梦鸽是知名歌唱家。曾就读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中国人民大学附中、美国Shattuck-St. Mary'sSchool(沙特克圣玛丽学院)冰球学校。少年劣迹
自从李天一改名为李冠丰后,这两个名字就混用着了。在因涉嫌“轮奸”被拘留后,李冠丰在2011年打伤一对夫妇的行径再次被重提,而此事也曾让李冠丰劳教一年。有知情人曝出,李冠丰自年少便经常犯错,却很少受到处罚。李冠丰就读过的某小学的多位同学证实,其在三年级时,曾将一名二年级同学推下楼,但后来这事儿“秘密解决,不了了之”。有同学还回忆,李冠丰还抢过他的游戏机,而当时的班主任竟以李冠丰家中没有游戏机而批评了该同学。另有同学称,在李冠丰小学时,很多学生并不知道李双江是谁,只是每次李冠丰犯了错误,总能平安无事,同学们才揣测“他很有背景”。在一些同学的记忆中,李冠丰成绩一般。另有网友爆料称,李冠丰在美国读书时,曾因小问题和同学争论至大打出手,并将同学的蛋白粉换成洗衣粉,口出狂言称:你敢到中国来,我就捏死你,你知道我爸是谁吗?[1]2011年9月14日下午,李双江对其子李天一打人事件做出处理回应后[2],事件中受伤夫妇与李、苏二人家长会面,双方达成和解。2012年9月19日,李天一被解除教养。[3]编辑本段轮奸事件过程
基本情况
从北京海淀公安分局接到消息,有一名叫“李冠丰”的年轻男子被警方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有人竟认出来李冠丰是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已改名的儿子。李双江之子李冠丰(2张)2013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4]此后有网友指出,“李天一轮奸案”的被害人是李天一在某英语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李某,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据警方知情人透露称,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杨,并非网友所传的英语教师李某。此外,该警方知情人证实,这位名叫李冠丰的男子于2013年2月17日伙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被害人杨某带至海淀区湖北大厦某房间,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先后喷爱妃迪渴与其发生性关系。经过侦查,北京警方于2013年2月21日零时在朝阳区某温泉停车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冠丰等四人抓获。[5]此事一出,网上立马掀起热议。电视剧《马永贞》编剧爆料,李天一早年就爱玩弄90后女性,还曾有过“海淀银枪小霸王”的称号。不少网友挖出李天一两年前因寻衅滋事被劳教的往事,更有网友曝料称,“李天一轮奸案”的受害人是一名英语教师,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4]简要过程
2011年9月6日晚,在海淀某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拐入南门时,遭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奥迪司机殴打,并大喊“谁敢打110”。警方称:“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李双江之子李冠丰”。李双江8日下午赴医院看望伤者并含泪道歉。伤者坚决拒绝私了。2011年9月,他因无证驾驶宝马车并打人,被收容教养1年,2012年9月获释,之后疑改名为李冠丰。2013年2月21日晚,李冠丰又被指因涉及一宗恶劣轮奸案,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2013年3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一条“央视快讯”,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8日,新华网记者从北京市检方获悉:“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批捕,李某确定为未成年人”。律师说法
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有二人以上轮奸的情形,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满16周岁就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李双江的儿子今年17岁,对这种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传巍称,除此之外,李某还有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1年的“前科”,加上还需要考虑主犯从犯的问题,所以最后的量刑不好确定,“但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刑期应该在十年以内。”[6]杨澜辩护
此事一出,立马掀起网友热议。杨澜也在微博表示:“劳教一年对一个因为冲动打人的未成年人来说是否惩罚过重?被贴上标签的孩子很容易破罐破摔了。真替李老师感到痛心!title
”随后,杨澜的言论和态度受到网友质疑,不少人留言质问这是“谁替受害者心痛?”李承鹏也在微博质疑道,“反对杨澜。我说劳教不起惩教作用且负作用。杨却说一年量刑过重让其破罐破摔。我不同情他,我同情那姑娘。追问他真实到底多大?”对于此前言论引起的争议,杨澜昨晚在微博道歉,并回应道,“我眼中的李双江老师是谦和真诚的,对他儿子一错再错,为李老师感到痛心。由于我并不了解当年李天一打人细节,因此有关劳教一年的处罚是否适当的评论是不负责任的。抱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随后杨澜又继续更新微博“当然更为受害人痛心!因此罪恶必须得到审判。同时这是父母教育的失败,值得深思。”,并且再次为自己的言论致歉“对女性的性侵害应受到严惩是最基本的立场,是不言而喻的!我之前微博的本意是怀疑那种送劳教了事的改造方法是否真的有效,但对当年事实了解不清,不适当地提出劳教长短的问题。再次抱歉。”[7]拘留审查
截至2013年2月27日,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羁押7天。海淀区检察院表示,警方尚未向检方提请逮捕。同时,李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因案情复杂,已被延长拘留一个月。因涉嫌轮奸,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五人被看守所羁押。通常情况下,警方对嫌疑人刑事拘留7天后应向检方提请逮捕,但案情复杂的话可以延长拘留时间。[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检方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警方可继续侦查,但须在两个月之内侦办完毕,再报检方提起公诉。如果又因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警方还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之后报检方提起公诉。所以,李某等人涉嫌轮奸案,如果确定涉罪,加上警方申请延长的时限,正式报检方审查起诉。之后,检方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法院受理后,根据《刑诉法》第202条规定,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9]正式批捕
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轮奸女子一案有新进展。2013年3月7日,央视新闻发布快讯,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检察机关批捕。2013年3月8日北京市检方通报,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人因涉嫌强奸已被批捕,李某确定为未成年人。2013年3月8日,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所主任于晨,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有轮奸、奸淫幼女、在公众场所实施强奸等行为都属于应当加重处罚情节,依法应判处比普通强奸犯罪更长的刑期,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0]而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李天一17岁,对这种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其刑期应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据悉,李天一在配合调查中,对于交代具体案情并不抗拒,警方问什么都能一一回答。李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打人事件
天一有没有可能被从轻处罚呢?于晨律师表示,因为李天一是未成年人,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减轻处罚,即其获得十年以下的量刑;而如果李天一认罪态度好,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法官也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于晨还介绍,我国法律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如果未成年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会考虑其确有悔改表现而尽量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在量刑时可予以适当放宽,因此,理论上无法排除李天一最后可能获得的刑期为3-10年之间。在李天一涉嫌轮奸案被曝光后,李天一父母李双江和梦鸽夫妇一直对外保持沉默,2013年3月8日对于儿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李梦夫妇”的态度是“等待法律处理”。2013年03月27日前不久涉嫌轮奸的李某案已经被移送到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这意味着,李某被认定是未成年被告人。按照2013年年初刚刚实施的刑诉法和相关解释对于未成年案件的新规定来看,李某案件不会公开审理。[11]罪名释疑
轮奸属于强奸罪范畴,附属于强奸罪,轮奸并不是一个罪名,但对量刑有重要意义,多人轮奸情节,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国外影响
2013年2月25日报道,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事件持续发酵成为民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中国网友给予的强烈关注和愤怒也引起了外媒的注意,美国、法国、印度、日本等多国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李天一一跃成了“国际名人”。而国外媒体也表示,“星二代”的堕落也是美国存在的问题。[12]李天一事件发酵全球范围报道2013年2月22日,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因涉嫌轮奸被拘,美国《惠芬顿邮报》、葡萄牙《公众报》、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都以《将军之子涉嫌轮奸》作出了相关报道,大多数都刊登在了亚洲版面的醒目位置。印尼网站“liputan6”进行报道[12]
国外媒体的报道文章(微博)中尽管对李双江的歌手身份做出了介绍,但更多地将他称为“将军”,李天一也因此不再仅是“星二代”。此外,美国《惠芬顿邮报》更是直接将此事贴上了“丑闻”的标签。这不是李天一首次在国际报道中占据一席之地,2011年15岁的他无照驾车并殴打一对夫妇也曾引起国外媒体的强烈关注。这起事件也在外媒的报道中被再次提及,美国《惠芬顿邮报》就称,“这位年轻人不是第一次引起公众的注意,2011年面对成千上万愤怒的中国网友,他的父亲李双江曾经为他向公众低头道歉。”两起案件的叠加令李天一在与他父亲李双江相关的外媒报道中占据了可观的版面。在谷歌搜索“李双江、歌唱家”的关键字有近万条新闻,而再次搜索“李双江、李天一”则出现60000多条新闻。中国网友愤怒评论被多次引用国外媒体对这起案件还冠以另一个标题——《权贵之子引中国网友愤怒》,法新社就是其中之一,并称“关于这名年轻人被拘捕的消息在微博上被转发了成千上万次。”文章对中国网民的评论多次引用,一位网民说:“小子,你怎么就不能停止祸害别人、快点长大。你父亲有一个辉煌的过去,你却在亵渎这一切。”印度英文报纸《印度斯坦时报》则在报道中写道,“李天一在中国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数万网友愤怒于这位名人子弟的生活作风,并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文章同样列举了不少中国网友的评论,“中国网友‘linjian’表示:‘李天一不值得同情,犯错就应该去承担,名人之子不应有特权’。”这些报道也令国外网友表示震惊与不解,名为“Palaver”的网友在《印度斯坦时报》的报道下评论道,“这个被宠坏的孩子涉嫌轮奸,他是精神有问题吧。生活中,没有假释。”而网友“sscon4”则表示,“轮奸妇女这样的恶行必须重罚,名人子弟也必须一视同仁。”“星二代”成全球头疼问题在国外媒体看来,“星二代”胡作非为的问题并不只是中国才有。美国《国际先驱导报》就在文章中写道,“上世纪九十年代知名摄影师劳伦·格林菲尔德发布的一组体现洛杉矶‘星二代’的图片成为当时明星子女们糜烂与脆弱生活的残酷写照:豪车、浓妆、比基尼、沙滩、大麻……他们是垮掉一代中色彩尤为浓厚的群体。”而葡萄牙《公众报》则引用了一位葡萄牙网友的评论,“在葡萄牙有很多的‘李天一’,父辈的荣耀令他们藐视法律,他们认为自己有资格在国内肆意妄为,因为在自己家里做什么都是无所谓的。”案情交待
据了解,前几日提审期间,李某等嫌疑人并不抗拒交待案情,并能对整个案发情况一一作答,交待案情与受害人报案反映一致。此外,警方对涉事酒吧、湖北大厦开房地点的调查和取证也颇为顺利,这些均使得案件进展较为顺利。律师辩护
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著名律师薛振源,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6]。6月初,本刊记者致电北京市公安局时,对方的回答是:不能回答关于此案的问题。他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振源告诉本刊,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经退出对L一案的代理。[13]案件移送
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同时,他也被认定是未成年被告人。按照新刑诉法一并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庭审理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按照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469条规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得向外界披露该未成年人住所、照片等资料。查阅、摘抄、复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不得公开和传播。”网友热议
有消息称李天一或判刑3-10年。网传由于李天一是轮奸案中的第一个强奸者,所以有减刑的机会,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吐槽。@些事一些情:犯了这么多罪行,就一句话!换别人估计是无期了!嗨,果然不是寻常人!@傻逼:是3年还是10年,这差别很大呢!再一次见识了,所谓的中国法律。不只中国人在笑啊!
@娃哈哈:这么明目张胆的颠倒是非,还有天理吗?不是轮奸吗?强奸罪加重情节啊,十年以上。
@杀害了卡:这个判决我表示不能接受!养不教父之过,直接枪毙!@福山润他:支持这种惯犯从重处罚!此事过后,估计以后强奸啊轮奸之类的事件会非常多,那时的中国是什么样子呢!2013年3月27日消息称:李天一案移送未成年案检查处不公开审理。引发了众多网友吐槽。[14]@jsf618:我说 这怎么 都跑 娱乐 版面里面啦????前几天不还头版么?@狼人:人民一直在等待,希望能看到公平和正义。@17552214y:戏子将军能量不小!@燕子7: 明目张胆的撒谎,理直气壮的欺骗;
冠冕堂皇的批捕,道貌岸然的审判!
婊子牌坊的法律,寡廉鲜耻的棺猿!@叼金:新一届政府啊,这事要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啊!!![14]@离远:强烈要求审查李双江的收入,一个公务员哪来的钱供其儿子挥霍。@52112212:法律不过是统治阶层的工具,法律也是用来束缚弱者的条文,法律对强者来说是一张白纸,只是更好的夺取更多的利益的工具。@shc3982vob:李天一的案件说明了中国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流毒:再吵吵,上头又要将我们的注意力转向钓鱼岛啦!@里弗123:强烈建议,权威机构测骨龄!怎么可能17岁?17岁有驾驶证?李双江李戏子说几岁就是几岁?把人民大众当猪哄?[14]正义的呼声:如此明目张胆地暴行尽然这样轻描淡写,我亲爱地祖国你还让爱你的人民有希望和尊严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一个恶少!!乱世当用重典!这样地恶少如不严惩谈何公理与良心!怎么让人民相信法律和正义!国本岂容捍,民意大于天!不然美国人又要拿我们国家地人权问题说事了,中国地司法当局请给全体国民一个交代!
年龄争议
2013年3月8日从北京市检方获悉,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批捕,检方确定李天一为未成年人,按照法律,最多可减轻30%的量刑。律师分析称,按照我国刑法,轮奸妇女的量刑起点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也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刑罚,若受害人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也会加重刑罚。李天一为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或有所减轻;但在此前,李天一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且获释后不满一年属于“构成有前科”,或将成为加重量刑的依据。此外,也有法律界人士推测,依未成年人标准,对李天一的量刑很可能不会超过10年。有资料显示李天一出生于1991年,涉嫌轮奸之后,坊间一直有传言称其年龄不实,更有网友发微博称“1993年春节去上香曾偶遇李双江一家,李双江抱着个孩子,看着比我儿子大几个月,我儿子21岁。”该微博暗指李天一年龄应该在21岁以上,但此说法未得到进一步证实。毕业照年龄再遭质疑虽然北京市检方获悉,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批捕,李某确定为未成年人。但是网友再次在网上爆料,称2006年5月李天一于中关村一小毕业,李天一的小学同班同学证李天一小学毕业照
实,并公布了小学毕业照。随后他还爆料称2012年6月,李天一提前三个月解除劳动教养。对于之前曝光李天一年龄为17岁,《南华早报》报道指出,李天一同学提供的李天一的小学毕业照可以证实,李天一的实际年龄要比媒体曝光的17岁要大,并贴出了北京中关村一小的小学毕业照,拍摄时间为2006年,指出李天一在图中下左三的位置。从照片旁边的介绍文字可以判断,李天一为这班级中的一员,这张毕业照中的很多孩子在2013年已经19岁了。网曝小学毕业照或为假李天一涉嫌轮奸案一直牵动着网友的神经,随后网上又曝出一张“李天一小学毕业照”,并对其真实年龄产生质疑。昨日,网曝照片中的同学和老师证实,此“李天一”并非涉案的李天一。不过,2013年3月13日有媒体联系到照片中一名学生、正在北京李天一行书作品:如梦如歌
工商大学读大一的小王。她证实,该照片是2006年自己在中关村一小毕业时拍摄的。小王称,当时自己在微博看到照片后,就将它贴到网上。她证实,照片中有一名男同学的确叫“李天一”,但并非李双江之子,“如今这位同学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读大一,他是1993年出生的,现在已经19岁多了。”小王说,照片上有每个人的名字,当她发现同学被当成涉嫌轮奸案的李天一后,“赶紧在网上联系到那位同学,他本人说自己看了报道后也很‘生气’,希望早点过去,之后就再也没回信儿了。”媒体试图联系在政法大学就读的李天一,但未果。又联系到照片中的班主任李老师。“今天我净接电话了,都是以前那些同学打来说这事的。”李老师回忆,照片中的李天一是一个爱学习的乖学生,“我们是中关村一小的,而且我的这个学生已经读了大学,已19岁了,是网友给弄错了。”梦鸽:儿子17岁未成年对于外界的诸多揣测和年龄质疑,李天一的母亲梦鸽随即作出回应,坚称儿子确实是未成年,才17岁。梦鸽说:“李天一出生于1996年4月25日。我生的孩子,出生时间自然记得很准确。”而一位当初教过李天一的老师则说,班上的孩子,因上幼儿园、上小学的年龄,是有大有小的。孩子之间相差一、两岁很正常。在她的印象中,李天一好像就是17岁。律师:保护未成年人2013年,3月19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声明中强调“相关人员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引发网友的激烈反应。该条微博于2013年3月19日12:40在新浪娱乐微博发布,截至16:48,已经有15478人参与围观,大多数网友表现出的态度是对声明的不解和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