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青春•梦想起航
——记都江堰外国语实验学校初2014届14岁生日守法典礼
2013年12月6日下午,在都江堰外国语实验学校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了以“法治青春•梦想起航”为主题的,初2014届14岁生日守法典礼。都江堰市团工委书记喻雅莉、胥家派出所警官陈永翔、唐亮,学校校长谢颖、书记曹德成、副校长葛永福、副校长杨勇出席了此次守法典礼。
首先,杨校长热忱祝愿同学们14岁生日快乐并致辞。“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杨校长充分强调规则、法治的重要性,并希望同学们在学习生活学好法、妙用法,做一个有法治精神的优秀青年。接着,初三.2班胡雅婧同学讲述法治故事《心会看见》。
胥家镇派出所陈永翔警官进行法制知识讲座。陈警官说到,“14岁是一条重要的分水岭,在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8种严重刑事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外,陈警官还从知法、守法、用法三个方面强调了法治对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随后,在陈警官的带领下,全体同学们进行守法宣誓,用法治为青春护航。
都江堰市团工委喻雅莉书记讲话,祝愿同学们生日快乐并希望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把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植入心灵之中,彰显在点滴行动之中。
最后,在轻快的音乐声中,同学们收获了一片片诚挚的祝福与浓浓的情意,度过了一个温馨、难忘的14日生日守法典礼。十四岁,是一段值得憧憬与倍加珍惜的美好岁月,是少年走向青年的重要转折点,意味着孩子们要多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同学们在温暖与幸福中增强了法治意识,用法治为青春梦想护航!
都江堰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