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字架
前段时间写了一篇《书豪价值已被榨干莫雷你现在头疼吗》的博文,其中提到了书豪个人特点、打法风格、商业价值等方面,但在看了评论区的讨论之后,发现大家讨论的最热烈的是林书豪的合同和薪酬问题,同时也发现有很多球迷并不是很清楚大家口中的这份“毒药合同”。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的解释一下,如果我的解释出现了不清楚或者是错误的地方,还请广大球迷纠正,我一定虚心接受。
先请大家看两张图片,这两张图片是从不同的地方截下来的,而且时间上稍微有点太过时了,但不要紧,因为我们主要看林书豪和阿西克那一栏。(为了方便,我在写的时候就把525万说成500万,1489万说成1500万,837万说成800万,大家大概知道薪水是多少就行了)
看完两张图片以后,肯定会有很多球迷有疑问,第一张图片上林书豪和阿西克的薪水都为500万,而第二张图片上林书豪和阿西克的薪水都为800万。是不是有一张图片上的数据是错的?
其实两张图片上的数据都不能说是错的,因为他们说的薪金的角度不一样。(由于林书豪和阿西克签的合同完全一样,为了方便,我在这只说林书豪的合同,阿西克的情况跟林书豪的情况基本相同)
回到莫雷刚刚签约林书豪的时候,彼时,“林疯狂”余热未尽,纽约竭尽全力希望能够留住林书豪,但是由于尼克斯队中有拿着大合同的甜瓜、小斯,还有薪金不菲的钱德勒等人,所以纽约早已没有了薪金空间,但是当时的火箭薪金空间非常宽裕,他们为林书豪开出的3年2500万的合同执行起来是和尼克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有薪金空间,所以火箭队可以平摊这2500万。换句话说,尼克斯具有优先续约权,他们可以选择匹配林书豪的合同。但是匹配了之后,由于他们没有薪金空间了,所以支付的薪水就是500万美元、500万美元、1500万美元。这样一来,林书豪第三年的合同将会成为大额的合同,到时纽约要交的奢侈税可不是小数,尼克斯就算再有钱,也不会去这么花的。而林书豪来到火箭队,他占据的薪水空间将会平均分布到每个年份中,而不是前两年小,第三年大了。也就是说,林书豪这三年占据火箭队的薪水空间是相同的,每年都是800万美元。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差异,就是源于大家可能听过但不是很清楚的“阿里纳斯条款”,在这我就不把百科里的解释粘贴过来了,只说说大概,就是当时勇士队想要留着阿里纳斯,但是他们没有薪金空间,最终奇才给了阿里纳斯一份勇士给不了的合同,所以勇士失去了阿里纳斯,因此联盟出台“阿里纳斯条款”,大概是指阿里纳斯这样的第二轮球员或者刚进联盟一到两年的球员在第一份合同结束之后,如果球队需要和他签约最多只能给中产合同。这样就防止了其他球队给该球员开高价,导致母队无法匹配的尴尬。
再回到这两张图片,第一张图片所说的500万是火箭实际要支付给书豪的薪水,而第二张图片所说的800万是书豪所占据的薪金空间。也就是说书豪第一年和第二年只能拿到500万+500万美元,但是他占据了800万+800万的薪金空间,而第三年他还是占据800万的薪金空间,但是可以拿到1500万美元的薪水。
另外还有些球迷问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如果火箭在林书豪这份合同执行的第二年将其交易出去,第三年的薪水会是什么情况?答案是一样的,就是接受林书豪的球队会被林书豪占据800万的球队薪水空间,但是要支付给林书豪1500万美元。花1500万美元只能换来800万的薪金空间,无论是裁掉或者去使用去交易都有点太不划算了,所以很多球迷都说,林书豪很难被交易。
最后再附送一张关于林书豪薪水的图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研究一下。另外,因为涉及到一些专业的知识,所以我如果哪里说错了,真心希望广大球迷给我纠正,替我扫扫盲。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