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之十八——用词和组词
说话或者写文章,其实就是一个用词和组词的过程。要说清楚用词和组词,必须先搞清楚字、词和词组。
根据吕叔湘、朱德熙所著的《语法修辞讲话》(这是我国最具权威的语法专著。)一书定义:字是形体和声音的单位。换言之,字在有外形的同时还必须有读音。仅仅有外形的是符合,不是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标点符号。必须强调,标点符号虽然不是字,却具有文字的功能。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说。
先讲一个早年的故事。众所周知,报纸、杂志等都是按照字数多少付给作者稿费的。文化大革命以前大概是每千字30元,长篇大论按千字为单位计酬、豆腐块文章按字计酬。出版商认为既然标点符号不能够算作文字,那么付稿酬时应该扣除。笔者简单估算一下,按平均每十个字一句话,则标点符号占十分之一的篇幅,那么记稿酬时应该按稿纸张数——标准稿纸为400字,乘400,再打九折。作者们对此颇有微词,尤其是靠稿酬养家糊口的自由职业者,更是叫苦不迭。于是他们采取一个绝招:就是文章不加标点符号。这样一来出版商傻眼了——这样的文章读者没法看!于是,只好委曲求全,将标点符号计入字数。
另外本人设计了一个例子:用最短的话来评价改革开放。结果出现下面几篇文章:
《谈谈改革开放》好(这篇文章,严格地说不能够算,因为没有标点符号,文不成句。)
《谈谈改革开放》好。(这是一篇完整的文章。作者认为改革开放好。)
《谈谈改革开放》好!(作者认为改革开放很好。有一种感叹的色彩。)
《谈谈改革开放》好?(作者对改革开放有看法,有疑问,意思可能是否定的。)
《谈谈改革开放》好......(作者认为改革开放好,而且是好处多多,一言难尽。)
总结上面两点,可以看出标点符号的功能:一是没有标点符号,文章没有办法阅读或者说很难阅读。二是有了标点符号,文章或者句子会增加更多的涵义,特别是感情色彩。
前面的文章曾经谈到,古人的文章是没有标点符号的,都是由后人——著名的学者或专家们加上的。由于见仁见智,一句话或者一篇文章,由于标点使用的不同、标点符号的位置不同,可能出现歧义,有时候还出现相反的意思。我们在读书时也要注意这一方面的问题,也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过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
加上标点符号后,有两种结果:
过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
过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
以上两句话意义完全相反。
另一个例子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加标点符号后,却有不同的涵义: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以上两句意思也有很大的差异,一个明显的是不愿意留客,但有不好意思当面言明。一个是装糊涂,再次要你明确表态!当面表态!
本文补白:请网友们关注下一篇《谈谈用词和组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