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罗织经》新译全本 罗织经

学习了原文地址:《罗织经》新译(全本)作者:维真氏

《罗织经》新译(全本)

维真氏 2009年8月

【译者按】本人对《罗织经》部分原文的理解与坊间可见的译文有所不同,所以重新译过。不当之处,欢迎指正;如转发、引用、刊载本译文,务请说明出处。

《罗织经》著者来俊臣等均为唐武则天时期的酷吏。史载:来俊臣本雍州一无赖,因诬告陷害朝廷重臣及诸王侯,被武则天赏识重用,“授朝散大夫,拜侍御史”。他伙同党羽罗织罪名,实施酷刑,害人无数,最终也落得个斩首灭族的下场。网上和书刊中已有许多对《罗织经》及来俊臣的分析和评述,本人对《罗织经》感触最深的是其露骨。也许正因为该文毫不掩饰地论述种种阴险毒辣的手段,标榜与传统道德相悖的价值观,所以才能成为“酷吏秘籍”。当今,文化之普及,信息之便捷,思想之活跃,都与原著者所处朝代有天壤之别。出此判断,相信《罗织经》的读者自会鉴别善恶,“识破伎俩、反奸防骗,汲取有益的东西”(原译注者马树全先生语)。

关于古文翻译上的技术问题,见本文后记。

原文

阅人卷第一

人之情多矫,世之俗多伪,岂可信乎?子日:“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耻其匿怨而友人也。人者多欲,其性尚私。成事享其功,败事委其过,且圣人弗能逾者,概人之本然也。多欲则贪,尚私则枉,其罪遂生。民之畏惩,吏之惧祸,或以敛行;但有机变,孰难料也。为害常因不察,致祸归于不忍。桓公溺臣,身死家;夫差存越,终丧其吴。亲无过父子,然广逆恒有;恩莫逾君臣,则莽奸弗绝。是以人心多诈,不可视其表;世事寡情,善者终无功。信人莫若信己,防人毋存幸念。此道不修,夫庸为智者乎?

译文:

第一篇 识人真面

人的性情多娇揉造作,世间习俗尽虚假伪装,怎么能信呢?孔子说:“甜言蜜语、和颜悦色、毕恭毕敬,这种态度,左丘明认为可耻,我也认为可耻。”最令人瞧不起的是,本来心怀怨恨,却偏要装出热情友善的样子。

人的欲望多多,本性自私自利。事情成功了便享受功劳,事情失败了便推诿过错,即便圣人也难以克服这一弱点,大概人之本性就是如此吧。欲望太多则贪婪,崇尚私利则枉法,罪孽由此而生。

百姓害怕惩罚,官吏恐惧灾祸,或许因此而收敛自己的妄行;只是人会随机变换花招,谁都难以预料。

形成危害常常因为疏于考察,造成祸患往往由于心慈手软。齐桓公过份信赖宠臣,以致惨死,家族衰败。吴王夫差不忍灭掉越国,最终亡了自己的国家。

至亲之情莫过于父与子,可是像杨广那样的逆子总是存在。恩赐之丰莫胜于君对臣,但是像王莽那样的奸臣从未断绝。

因此说,人心多含狡诈,不能光看外表;世间冷暖,缺少情义,慈善家最终成就不了功名。

相信别人不如相信自己,防范他人不要心存侥幸。不研习这个门道,哪能称得上是个有智慧的人啊?

原文:

事上卷第二

为上者疑,为下者惧。上下背德,祸必兴焉。上者骄,安其心以顺。上者忧,去其患以忠。顺不避媚,忠不忌曲,虽为人诟亦不可少为也。上所予,自可取,生死于人,安能逆乎?是以智者善窥上意,愚者固持己见,福祸相异,咸于此耳。人主莫喜强臣,臣下戒怀妄念。臣强则死,念妄则亡。周公尚畏焉,况他人乎?上无不智,臣无至贤。功归上,罪归己。戒惕弗弃,智勇勿显。虽至亲亦忍绝,纵为恶亦不让。诚如是也,非徒上宠,而又宠无衰矣。

译文:

第二篇 侍候上司

上司疑心重,下属恐惧多。上下离心背德,祸事必然发生。

高高在上的人骄横,顺从可使其心安;高高在上的人忧虑,忠诚能消其忧患。表现顺从无需避讳逢迎谄媚,表示忠诚不必忌讳丑陋不端,即使遭众人憎骂,仍要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

上头的赏赐,尽管拿来享用,自己的性命都捏在主子手里,怎能违背其意志呢?因此,智者善于窥探上峰意图,愚人只会固执己见,他们福祸不同,诀窍就在于此啊!

当主子的都不喜欢臣属势力强大,当臣子的要戒除心中的非分之想。为臣者追求权势必将走上绝路,心存妄念无异于自掘坟墓。周公旦(功高位尊)尚且惧怕,何况是普通人呢?

上司没有不聪明的,下属再贤良也不为过。功劳属于主子,罪过留给自己。常怀戒备警惕之心,不要张扬你的智慧和勇气。

虽为至亲至爱,也要忍痛断绝关系;纵遇罪孽恶行,也不要站出来指责。

如果真能如此行事,不仅能得宠,而且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层层上峰宠下去。

原文:

治下卷第三

甘居人下者鲜。御之失谋,非犯,则篡耳。上无威,下生乱。威成于礼,恃以刑,失之纵。私勿与人,谋必辟。幸非一人,专固害。机心信隐,交接靡密,庶下者知威而畏也。下附上以成志,上恃下以成名。下有所求,其心必进,迁之宜缓,速则满矣。上有所欲,其神若亲,礼下勿辞,拒者无助矣。人有所好,以好诱之无不取;人有所惧,以惧迫之无不纳。才可用者,非大害而隐忍。其不可制,果大材而亦诛。赏勿吝,以坠其志。罚适时,以警其心。恩威同施,才德相较,苟无功,得无天耶?

译文:

第三篇治理下属

没什么人甘愿处于下属地位。统治若不讲方法谋略,不是下面冒犯上面,就是下面篡夺上面的权力。

上面没有威严,下面就会乱来。威严出自礼制,依赖于刑律,丧失在姑息纵容之中。

私密之事切勿吐露给他人,谋划计议必须避人耳目。不可单单宠爱一人,宠信专一必定带来危害。

机谋心思必须隐藏不露,与人交往不得过份亲密,以使下属感知你的威严而心生敬畏。

下属依附上司才能达成志向,上司依靠下属才能成就功名。下属提出要求,必怀进升愿望,升迁宜缓慢安排,快了他便满足不前。

领导者打算支使人,神态要亲切,对下以礼相待,切勿横加斥责,将人拒之门外,那可就无人帮助你了。

人人都有喜好的事物,以此利诱,没有不归顺的;人人都有惧怕的事物,以此威逼,没有不降服的。

有才能可用之人,只要不危害大局,对其要容忍克制;凡不可驾驭之人,虽能担当大任,也必须治罪惩处。

赏赐不要吝啬,借此削弱其意志;惩罚要及时,以此阻嚇其异心。恩惠与刑罚同时施用,才能与品德相互权衡,假如这样还不见成效,该不会是老天与你作对吧?

原文:

控权卷第四

权者,人莫离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艰;智不足弗得,谋有失竟患,死生事也。假天用事,名之顺也。自绝于天,敌之罪也。民有其愚,权有其智。德之不昭,人所难附焉。乱世用能,平则去患。盛世惟忠,庸则自从。名可易,实必争;名实悖之,权之丧矣。嗜权逾命者,莫敢不为;权之弗让也,其术乃极。机为要,无机自毁;事可绝,人伦亦灭。利禄为羁,去其实害;赏以虚名,收其本心。若此为之,权无不得,亦无失也。

译文:

第四篇 掌控权力

权力,是人不可或缺之物。获取权力不容易,守住权力尤为艰难。智慧不足,权力不来,谋划失当,终生灾患,这可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呀!

借“替天行道”的名义行事,名正言顺;而“逆天而行,自取灭亡”,是扣在敌人头上的罪名。

庶民自有愚昧的地方,当权者自有高明之处。不宣扬你的恩德,众人很难依附顺从啊。

动乱之年启用能臣强将,平定之后则清除他们以绝后患;昌盛时期只用忠顺之臣,国运庸弱时他们自会依从效命。

名份可以改变,实权必须力争;名份与实权相背离,权力也就丧失掉了。

爱权力胜过爱性命的人,没什么事不敢干;权力若不让出,他夺权的手段将无所不用其极。

筹划算度最为关键,不懂机谋,自取灭亡;事情可以做绝的时候,用不着顾忌什么君臣父子,骨肉亲情,统统可以赶尽杀绝。

用钱财爵禄约束臣属,以阻其聚势成害;用虚职空衔赏赐下属,以收其本性野心。

照此行事,什么权力都可获得,也都不会丧失。

原文:

制敌卷第五

人皆有敌也。敌者,利害相冲,死生弗容;未察之无以辨友,非制之无以成业。此大害也,必绝之。君子敌小人,亦小人也。小人友君子,亦君子也。名为虚,智者不计毁誉;利为上,愚者惟求良善。众之敌,未可谓吾敌;上之敌,虽吾友亦敌也。亲之故,不可道吾亲;刑之故,向吾亲亦弃也。惑敌于不觉,待时也。制敌于未动,先机也。构敌于为乱,不赦也。害敌于淫邪,不耻也。敌之大,无过不知;祸之烈,友敌为甚。使视人若寇,待亲如疏,接友逾仇,纵人之恶余,而避其害,何损焉?

译文:

第五篇克敌制胜

人人皆有敌。所谓敌人,就是与自己存在利害冲突,势不两立的人。觉察不到敌人就无法分辨朋友,不能制服敌人就无法成就事业。在此疏失,危害极大,必须予以杜绝。

君子与小人为敌,君子便成了小人;小人与君子交友,小人就变为君子。名声都是虚的,智慧之人不计较名声好坏;利益至高无上,愚痴之士只求行善积德。

众人之敌,不能讲就是我的敌人;上司的政敌,虽然是自己的朋友,也要当敌人看待。对于亲朋的故交,可不能讲自己与他关系密切;遇到受刑之人的旧友,即便他主动向我亲近,也要弃之不理。

迷惑敌人,使其不能察觉有你这个对手的存在,这叫静待时机;在敌人动手之前将其制伏,此称抢得先机。编造犯上作乱的罪行以构陷敌人,罪名要够得上“极恶不赦”;编织淫乱邪恶的事情以诬害敌手,恶名要够得上“寡廉鲜耻”。

要论何时敌人的威胁最大,莫过于不见敌人踪影之时;要论何种灾祸的损失最大,视敌为友的下场最为惨烈。假如把旁人都当成贼寇,冷遇亲人就像偶遇路人,怒待友人胜似面对仇敌,纵然因此遭人厌恶,却能避免视敌为友带来的危害,这能算得上什么损失呀!

原文:

固荣卷第六

荣宠有初,鲜有终者;吉凶无常,智者少祸。荣宠非命,谋之而后善;吉凶择人,慎之方消愆。君命无违,荣之本也,智者舍身亦存续。后不乏人,荣之方久,贤者自苦亦惠嗣。官无定主,百变以悦其君。君有幸臣,无由亦须结纳。人孰无亲,罪人慎察其宗。人有贤愚,任人勿求过己。荣所众羡,亦引众怨。示上以足,示下以惠,怨自削减。大仇必去,小人勿轻,祸不可伏。喜怒无踪,慎思及远,人所难图焉。

译文:

第六篇巩固地位

荣誉地位,蒙恩受宠,总有个开始,然而能善始善终者少而又少。吉凶福祸,变化无常,有头脑的人能避灾减祸。

地位和恩宠并非命运所定,积极谋取才有好的结果;吉凶福祸,择人上门,谨慎小心方能消灾免祸。

君王命令,绝不违抗,这是荣誉地位的根本,智慧之人宁肯牺牲自己也要使其存续下去。后继有人,荣誉与地位方可持久,贤明的人情愿自己吃苦也要使其惠及子孙。

为官者没有固定的主子,需随机应变以取悦不同的主人。君王都有宠幸的臣属,即便门路不通,也须设法和他们攀上关系,交结朋友。任何人都有三亲六故,惩罚人,得罪人,必先仔细察访他的宗亲背景。

人都有贤明和呆愚之处,任用人不能要求他们处处比自己高明。

荣誉地位让众人羡慕,也能引起众人怨恨。对上要表示心满意足,对下要施以恩惠,怨恨自然就会减少。

仇家宿敌必须铲除,猥琐小人切勿轻视,这样隐患便不会酿成灾祸。

喜怒哀乐,不露声色,深思熟虑,着眼长远,这样就不容易遭人算计了。

原文:

保身卷第七

世之道,人不自害而人害也;人之道,人不恕己而自恕也。君子惜名,小人爱身。好名羁行,重利无亏。名德不昭,毁谤无损其身;义仁莫名,奸邪不以为患。阳以赞人,置其难堪而不觉;阴以行私,攻其讳处而自存。庶人莫与官争,贵人不结人怨。弱则保命,不可作强;强则敛翼,休求尽善。罪己宜苛,人怜不致大害;责人勿厉,小惠或有大得。恶无定议,莫以恶为恶者显;善无定评,勿以善为善者安。自怜人怜,自弃人弃。心无滞碍,害不侵矣!

译文:

第七篇保全自身

人不会自我伤害,只会被他人伤害,这叫立世之道;别人不宽恕自己,只能自我宽恕,此称为人之道。

君子珍惜名声,小人爱惜自身。追求名声的人束手束脚,注重利益的人永不吃亏。

不去彰显美名德行,诬蔑诽谤便伤不到自身;不去标榜正义仁爱,就不会遭奸邪势力的敌视反对。

公开夸奖赞美他人,将其捧到盛名难负的地步,这样他便失去警觉;暗中散布隐私丑闻,专门攻击他人讳忌之处,这样有利于保存自我。

百姓不与官吏争斗,显贵不与他人结怨。弱者首先保证生存,不可逞强显能;强者务必收敛锋芒,凡事留有余地。

责备自己宁可苛刻加码,让人同情怜悯并无大碍;指责他人不要过份严厉,小恩小惠也许能办大事。

怎样算丑恶,没有固定的说法,并不把恶行看成丑恶的人,地位显赫;什么是美善,也无固定的评判,并不把善行视为美善的人,日日安稳。

自我怜惜,别人才会怜惜你;自我厌弃,别人就会厌弃你。

一旦没有了良心牵绊,突破了道德障碍,你便练就了百毒不侵之功!

原文:

察奸卷第八

奸不自招,忠不自辨。奸者祸国,忠者祸身。无智无以成奸,其智阴也。有善无以为奸,其知存也。智不逾奸,伐之莫胜;知不至大,奸者难拒。忠奸堪易也。上所用者,奸亦为忠;上所弃者,忠亦为奸。势变而人非,时迁而奸异。其名难恃,惟上堪恃耳!好恶生奸也。人之敌,非奸亦奸;人之友,其奸亦忠。道同方获其利,道异惟受其害。奸有益,人皆可为奸;忠致祸,人难以为忠。奸众而忠寡,世之实也;言忠而恶奸,世之表也。惟上惟己,去表求实,奸者自见矣。

译文:

第八篇察辨奸人

奸邪之人不会自行招认,忠良之人不会自诩争辨。

奸臣祸国殃民,忠臣祸己殃身。没有智慧不能成为奸臣,奸臣的智慧都属阴谋诡计。心存良善的人干不了坏事,因为善人的良知无时不在。聪明才智压不住阴谋诡计,于是讨伐奸雄难以取胜;良知不能作用于一切,所以奸贼坏人防不胜防。

记住,忠与奸的标签是可以掉换的。本归奸诈之流,因为被上面重用,照样被誉为忠臣;原属忠良之类,因为被君王罢黜,依然被贬为奸臣。权力更迭,对人的评价跟会着变化;时过境迁,奸邪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名声好坏,不足为凭,是忠是奸,只有君王说了才能算数!

记住,奸邪之名出自人们的好恶。被众人敌视厌恶的人,本非图谋不轨,也会被视为奸邪坏人;被众人视为同志朋友,原本虚伪奸诈,也能被当成忠良好人。合群同道方能从中牟利,离群叛道只会招引灾祸。

耍奸犯科能得实际利益,所以人人都可能当奸臣;忠诚无私往往引祸上身,因此人们难以做忠臣。坏人众多,好人稀少,此的确为世间现实。句句表忠,声声骂奸,这不过是世间表象。

何谓奸人,一要看上面的旨意,二要靠利己的判断,抛去表象,探求实质,奸人自然就会显现出来了。

原文:

谋划卷第九

上不谋臣,下或不治;下不谋上,其身难晋;臣不谋僚,敌者勿去。官无恒友,祸存斯须,势之所然,智者弗怠焉。料敌以远,须谋于今;去贼以尽,其谋无忌。欺君为大,加诸罪无可免;枉法不容,纵其为祸方惩。上谋臣以势,势不济者以术。下谋上以术,术有穷者以力。臣谋以智,智无及者以害。事贵密焉,不密祸己;行贵速焉,缓则人先。其功反罪,弥消其根;其言设谬,益增人厌。行之不辍,不亦无敌乎?

译文:

第九篇 讲求谋划

君王不用权谋驾驭下属,众臣恐难治理;臣属不用计谋应对君王,官阶难以晋升;官吏不用智谋对付同僚,不能铲除敌手。

官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仕途中凶祸四伏,无时不在,这是争权夺势造成的必然结果,智慧之人对此切不可懈怠。

若要提前料知敌人动向,必须现在就着手谋划;铲除仇敌务必干净彻底,施用计谋不能顾忌重重。

欺君之罪,罪大恶极,以此罪名诬陷对手,令其无可赦免;贪赃枉法,法度不容,听任敌手行恶成害,而后问罪不迟。

君王倚仗权势统治臣属,权势不足要讲策略权术。下属凭借机巧计谋对付君王,计谋用尽需以实力抗衡。臣子官吏相互斗智角谋,智谋不够便要加以陷害。

行事贵在机密,走漏风声必定引祸上身;行动贵在迅速,缓慢拖拉则让他人占先。

将其功劳成就颠倒成罪行过错,彻底挖掉他的立足根基;将其言谈话语编排成谬论邪说,使人不断增加对他的厌恶憎恨。

策划不止,计谋不断,这样不就打遍天下无敌手了吗?

原文:

问罪卷第十

法之善恶,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罚罪也,乃明罪焉。人皆可罪,罪人须定其人。罪不自昭,密而举之则显。上不容罪,无谕则待,有谕则逮。人辩乃常,审之勿悯,刑之非轻,无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释耳。人无不党,罪一人可举其众。供必无缺,善修之毋违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身同而惧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怜不可存,怜人者无证其忠。友宜重惩,援友者惟招其害。罪人或免人,罪难为亦为也!

译文:

第十篇问罪之法

法典的好坏,不看怎样论述,而看怎样执行;刑典的宗旨,不在如何罚罪,而在如何定罪。

是人便可加上罪名,兴师问罪必落实罪人。罪行不会自动显露,密信举报可揭露罪行。

君王不会容忍犯罪,没有谕旨先耐心等待,有了诏令就逮人收监。人犯自辩,历来常见,审讯不得心存怜悯,动刑切莫心慈手软,如此审案,没有不招认的。若因拒不认罪而被刑讯致亡,用畏罪寻死来解释即可。

人人都会拉帮结派,给一人定罪,便可检举其同党共犯。供词不得存在缺陷,要认真修补,切勿有违其真实可信。案子办到如此程度,罪名便可以成立了。

人不同,心不同,专拣意志薄弱者加以攻击,其精神肯定崩溃。肉体同,痛楚同,专挑人最惧怕之处严刑拷问,此人犯必定屈服。

怜悯之心不可存留,怜悯他人便不能证明自己的忠诚。朋友更宜从重惩处,帮朋友开脱只会给自身招来祸害。问罪还是免罪?治人以罪当然难于免人罪责,不过再难也得干!

原文:

刑罚卷第十一

致人于死,莫逾构其反也;诱人以服,非刑之无得焉。刑有术,罚尚变,无所不施,人皆授首矣。智者畏祸,愚者惧刑;言以诛人,刑之极也。明者识时,顽者辩理;势以待人,罚之肇也。死之能受,痛之难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亲,罚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证不可得,伪其证率真。刑有不及,陷无不至;不患罪无名,患上不疑也。人刑者非人也,罚人者非罚也。非人乃贱,非罚乃贵。贱则鱼肉,贵则生死。人之取舍,无乃得此乎?

译文:

第十一篇施用刑罚

要想置人于死地,最有效莫过诬其谋反;要想诱逼人屈服,不施酷刑难使其就范。施刑要讲方法技巧,惩罚贵在灵活多变,各种手段统统用起来,什么样的人都会低头认罪。

知书达理的人畏惧灾祸,愚昧无知的人害怕酷刑;用语言诛杀罪人,这是最高的行刑手段。

明智者自会认清时务,愚顽者一味强辞辩理;拿阵势威慑犯人,这是动用刑罚的开始。

有人可以接受死亡,却难以承受痛苦,用刑要选人们最不堪忍受之处动手。有身份的人耐不得屈辱,人们还都担心株连亲属,惩罚就从人们最不心甘之处下刀。

人不愿认罪,那就在原控之上罪加一等;拿不到罪证,那就逼真地伪造罪行证据。套不上刑则就加以诬陷,任何罪行都可编造出来;不用怕定罪无名,只怕上面不会产生猜疑。

受刑者会诋毁治罪的人,执法者会指责惩罚不公。只会冲人叫骂的人低贱,能挑判罚毛病的人高贵。对付低贱者,可以放手凌辱折磨他;遇见高贵者,则用生死来威胁他。分清人之贵贱,手段的取舍问题岂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原文:

瓜蔓卷第十二

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荣以荣人者荣,祸以祸人者祸。荣非己莫恃,祸惟他勿纵。罪无实者,他罪可代;恶无彰者,人恶以附。心之患者,置敌一党;情之怨者,陷其奸邪。官之友,民之敌;亲之友,仇之敌。敌者,无常也。荣之友,败之敌;贱之友,贵之敌。友者,有时也。是以权不可废,废则失本,情不可滥,滥则人忌;人不可密,密则疑生;心不可托,托则祸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寻隙求功。饵之以逮,事无悖矣。

译文:

第十二篇瓜葛关系

事情不搞得轰轰烈烈,就不能令人震惊瞩目。案子若不能牵涉多人,功劳就无法彰显易见。上面要的是安定,下面求的是宠信,案中固然存在冤情,那也是在所难免嘛!

荣誉,是赏赐者给予才能享受的;灾祸,是祸害者犯罪才会遭受的。不属自己的荣誉切莫拿来自恃,属于他人的罪过切勿宽纵放过。

对需要定罪但尚无真凭实据者,可用别的罪名代替;对需要惩罚但还够不上罪行昭彰者,用他人的恶行补足。对于离心叛道的人,可设法诬其为敌之同党;对情感上怨恨的人,可编造奸诈邪恶的行为加以构陷。

官宦的朋友,是庶民的敌人;亲属的朋友,是仇家的敌人。所谓敌人,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荣显时的朋友,败落时就是敌人;贫贱时的朋友,富贵时就是敌人。所谓朋友,也是会因时而异的。

因此说,权力不可放手,放弃权力就失掉了立身之本;感情不可滥用,随意表露感情便会遭人忌恨。交往不可过密,过于亲密就会让人疑窦丛生。心声不可坦露,心意和盘托出将致祸患四伏。

聪明人不会引祸上身,能耐人专钻空子求功。下饵引诱,上钩逮捕,事情没有不顺理成功的!

【翻译后记】

1.原文依据:吉林摄影出版社2005年5月第二版《罗织经》(原著者:来俊臣,注释者:马树全)。本人未考证过“罗织经”手抄本原迹,但依照自己的理解判断,对原文做了两处修订,在引用的原文中以下划线标出。标点方面的改动就不一一指出了。

2.翻译力求在准确、通顺的基础上,体现原文风格,并以初中毕业水平能读懂为准。所谓原文风格,就本人水平所见主要是官方骈体加实用格言,用典不多,辞藻也够不上华丽,所以翻译时用了一些重复拼凑的办法示其工整,显其实在,读者见仁见智吧。

3.原文可用的字词,维真氏在译文中尽量再现。

4.尽量从原著者的立场考虑用词的褒贬问题。

5.译文中保留了《罗织经》一书中马树全先生的部分译文。

6.本人翻译《罗织经》始于2009年7月14日,曾分六辑在网易维真氏博克中发表,至同年8月13日修改完毕后,合成此译文全本。

感谢网络和网友,使本人省去部分录入工作。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维真氏2009年8月14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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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新在哪里 发表时间:2015-01-08 17:03阅读次数: 807所属分类:受何海波教授文章的启发,也借鉴了何教授文章的一些内容并作了调整,作此小文。——编者一、解决“立案难”(一)把依法立案规定为法律原则要求法院保障起诉权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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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内功真经》真本全书作者:静悟书旨真诠谕[转载]《内功真经》真本全书王南溪注解宗景房参《内功四经》作为专门论述武学内功修炼的典籍,因一代形意宗师宋世荣之着力推崇而倍受武林人士关注。而目前社会上所见的《内功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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