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22岁,初中文化,广西南宁市横县新福镇人,目前在狮山一公司上班。经审查,2009年3月份,林某在家乡沙坪镇的一间黑网吧开通了博客。他交代,仅从今年3月起至11月期间,他共嫖娼
70多次。每次嫖娼后,他用手机拍摄嫖娼时的照片并写嫖娼心得,然后在公司的员工电子阅览室内电脑上,将其发到“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赌”博客网页里。
到11月21日其被抓获时为止,林某已发布了171张图和70多篇嫖娼心得,他的博客共有124000的点击率,发表的淫秽照片和淫秽博文共有11524的点击阅读数。经相关部门对博客相册的相片和嫖娼心得审查鉴定,博客中9张照片和70多篇日记、网文鉴定为淫秽物品。
目前,嫌疑人林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已供认。12月6日,南海警方以林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请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年嫖娼300次“性瘾大”想当和尚
林某表示,一个人安静下来时会感觉很空虚
据林某交待,他的第一次嫖娼是5年前在梅州的一个偏僻小镇上,那年正好17岁,一个仲夏的夜晚,一位茂名大叔带他走进了发廊,从此以后,他就一发不可收。觉得嫖娼就像吃饭一样平常,从2005年到今年,他一共嫖娼大概3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