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八字理论中,我们常会看到“伤官见官、枭神夺食、群比争财”之类的术语,这些术语一般被认为是严重的灾难信号,可是很多人在实际运用中却发现其吉凶表现竟无规律可循。近日在走访易友博客时,同样也看到了对“伤官见官”的各种理解,论述繁杂却多无定论,甚至以不同的五行来强作分野。易友们能够提出问题来探讨是好事,但一定要抓住问题的本质。这里就谈谈我的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所谓“伤官见官、枭神夺食、群比争财”之类,实际上就是对同性十神之间作用结果为凶时的概括。下面就以“伤官见官”为例来说明其中需要把握的要点。
因阴阳属性相同的十神之间作用力较大,其应于人事的结果也就十分明显。
实际上“伤官见官”的作用结果可吉可凶,这就要弄清是“谁见了谁”,也就是“谁制服了谁”。被制服者对命局影响的吉凶属性和影响程度如何。另外还要树立“伤官可以制服正官,正官同样可以制服伤官”的观点。将几种情况(以天干为例)分述如下:
1、命局天干中既有伤官又有正官,且两者相邻。
若正官为用靠近日干,则伤官作用必凶,岁运作用只要使正官变弱或伤官变旺,其作用为凶,反之为吉;若正官为忌靠近日干,则伤官作用必吉,岁运作用只要使正官变旺或伤官变弱,其作用为凶,反之为吉;若伤官为用靠近日干,则正官作用必凶,岁运作用只要使伤官变弱或正官变旺,其作用为凶,反之为吉;若伤官为忌靠近日干,则正官作用必吉,岁运作用只要使伤官变旺或正官变弱,其作用为凶,反之为吉。在这样的旺衰变化中,正官和伤官之一或两者都出现于岁运参与作用时,其吉凶表现会更加强烈,此为气专之故。
2、命局天干中既有伤官又有正官,而两者不相邻。例如:
偏印 伤官日元正官
坤造:丙辰辛丑戊辰乙卯(空戌亥)——正官和伤官都是用神
正官大运、正财流年:命主在正官方面、正官六亲在正财和偏印方面应吉,命主在伤官方面、伤官六亲在正官和偏财方面应凶。
正官大运、伤官流年:命主、正官六亲和伤官六亲均应凶。正官六亲在偏官方面应凶,伤官六亲在偏财方面应凶。余仿此。
3、命局天干中只出现正官和伤官之一而运干出现另者时:
若被作用者在命局中的原始作用为吉,则在运干得生扶的流年里应大凶,在运干被制服的流年里应小吉;若被作用者在命局中的原始作用为凶,则在运干得生扶的流年里应大吉,在运干被制服的流年里应小凶。当然,其吉凶程度以及吉凶是否也会应于其他六亲,则要视被作用者在命局中的作用大小、命局天干的横向作用关系以及地支的旺衰状态来确定。
4、命局天干中正官和伤官均不出现时,同样存在“伤官见官”的可能。
比如命局中正印作用吉,在运干为正官、流年干为伤官时,同样可视为“伤官见官”,命主或(和)正印所代表的六亲也会应大凶。
以上吉凶程度均应结合地支情况来综合确定。另外,前面所论仅为天干的“伤官见官”,地支的“伤官见官”同样存在,其规律可类推。
至于枭神夺食、比肩争财等情况与此大同小异,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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