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踏上工作岗位,已有2年时间。在这两年中,经历过很多的失败与挫折,可以说,这两年,是我和学生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时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教育工作是一种以人格来培育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的特殊劳动;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全方面接触、相互作用的特殊体验;是一种“做人”与“育人”密切联系、内在统一的集体学习行为。那么,在如此重要的师生共同参与的活动中,我做了多少,还有哪一些不足之处呢?
师德建设必须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我们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爱学生,每一个教师都在身体力行。只是,面对不尽如人意的结果,面对叛逆淘气的学生,有时只能自己感慨:难道我们的爱错了吗?教师爱学生,正如每一位家长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出发点定然都是好的。但是,这两者之间的爱注定会有区别。每一个家庭是众多家长围绕着一、两个孩子,这孩子就是家庭的小太阳。孜孜不倦的家长们如不知疲倦的小行星一般,围绕小太阳画圈。而在学校里,每一个教师面对的都是一群孩子,注定了,孩子们会有和在家中不同的体验。因此,我不得不承认,并不是每一个学生在我这里,都得到了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对待。而我,不应该只是刻意夸大、强调客观原因的影响,而是要多从内部找原因,多动脑筋想办法,怎样才能尽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有什么办法或是途径能够尽量照顾到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正确了解自己,发现自己,进而实现自己。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教师的人格特征中体现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观点,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而我,似乎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心理疏导者。受“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观念影响很严重,因此在教育学生方面难免太过于苛责。“人非圣贤,熟能无过。”更何况是尚未成年的孩子?!只是,每一次面对这样、那样的问题,先就忽略了他们只是孩子,要求过高,苛责就越重。这也是我做得并不到位的地方。
如果认真计较起来,我的问题还有很多,但是,至少我认识到问题,并且前进在路上。“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师德的最高境界是“爱满天下、有教无类。”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会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位学生,在他们的心田中播下美好而又幸福的种子,在让他们获得知识的同时,享受美好、快乐的童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