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按照官方解释,在帝制时代是帝王(从大禹到溥仪),在共和时代是代议机关(从临时参议院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过,帝制时代帝王的权力经常被大臣、后宫甚至阉人实际行使,这就是权臣、女主、宦官的乱政甚至篡政。乱政期间,帝王仅仅是傀儡,真正发号施令的是背后的权势机关。法定最高权力机关大权旁落,也并不必然导致国家衰落,例如吕后秉政期间“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辛亥革命以后,法定最高权力机关是最初是临时参议院,后来是国会,最后是国民大会。不过,谁都清楚这些仅仅是傀儡,真正的实权机关是大总统、内阁总理、大元帅、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国民党总裁。一个国家法定机关偶尔没有实权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个法定机关完全沦为傀儡机关。从北洋军阀的“以军治国”到国民党“以党治国”,国家都属于军队或者政党的玩物,何谈“独立主权”?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初是全国政协委员会,后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然谁都清楚,无论是全国政协委员会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只是傀儡机关,实权掌握在那个自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手中。不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不是提供政治服务,而是通过“党管军队”、“党管干部”来保证其领导地位——原来“为人民服务”就是“领导人民”,于是服务也就成了领导的新衣裳。
即使按照党内规定,最高权力机关也应该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但是随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沦为“选举委员会”而不能决定党内重大事务,于是党的中央委员会实际变成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党的中央委员会只就中央政治局的建议作出表决,于是党的中央委员会也就沦为“审批委员会”。党的中央政治局仅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提议作出审议,于是中央政治局也就变成“核心审批委员会”,党的最高权力掌握在几名国家级干部即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手中。简单言之,中国的政治事务由几名国家级干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作出决策,由二十几名副国家级干部(中央政治局委员)或者一两百名省部级干部(中共中央委员)批准施行。“人民国家”也就逐渐变成“干部国家”,国家意志也就沦为高官意志。
中国改变这种“干部国家”的乱象,就应该从列宁晚年的思考入手,并结合越南政治改革经验,一方面强化各级代表机关职权从而避免执行机关凌驾于代表机关之上,另一方面明确政党只能通过推荐候选人、提出立法建议来保证“为人民服务”。将“党的服务”变成“党的领导”,这就是“人民国家”嬗变成“官僚国家”的理论根源。苏联解体、东欧政变,已经表明官僚披上“党员”外衣凌驾于国家之上必然会被历史抛弃。
自古“得人心者得天下”,“人心”就是“天命”。官网大谈政党的“天命”所在,焉不知人民才是历史的主人,失去人民支持必然会被历史抛弃?“枪杆子”能够“出政权”,但是“枪杆子”不能“垄断政权”,从商汤、周武王到陈胜吴广,“枪杆子”只能迎合“天命”而不能胁迫“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