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因日本政府所谓的“钓鱼岛土地国有化协议”的行为,引发了中国人民和全球华人强烈的爱国热情及反日浪潮,其中,“抵制日货”的口号被响亮地提出,国内街头也曾发生游行过程中所谓“日系车”被砸的个案,对此,本人的看法如下:
一、“抵制日货”,作为民间的、社会公众自发、自愿的消费领域的行为,作为反制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领土主权问题上的挑衅行为的手段之一,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也是行得通的、有效的。
二、实施“抵制日货”,首先应明确“日货”的概念、或说范围,狭义上讲,在日本境内生产的商品无疑是纯粹的“日货”,在中国境外的世界其他地方但属日资全资或控股企业生产的商品也属纯粹的“日货”;广义上讲,凡有日资参与生产和经营的商品就属于“日货”。所以,本人认为,若要抵制“日货”,首先应抵制那些纯粹的“日货”。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生产和经营的中日合资企业,是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生产和经营的中国企业,其产品实质是中国企业的产品,也就是由中国人手上生产出来的商品,是明显的“中国制造”。所以,本人认为,若要抵制“日货”,是否也该善待“中国制造”?对待所谓“日系”商品,是否也该区别对待其“中国制造”部分?
四、在国家与国家、或地区与地区关系中,必须要把企业行为与政府行为区别开来:企业是企业,政府是政府;政府代表不了企业,企业也不代表政府;企业行为是经济行为,其投资或合作是为了利润及经济利益的双赢,而政府行为则是执政者们的政治及外交等行为。
五、在中国境内的中日合资企业,均依照中国的法律设立,也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即使中日之间因钓鱼岛领土主权问题擦枪走火、发生局部战争,也是如此。
顺便说一句,我本人家里及办公室的电器等设施、设备,均为纯粹的国产货,本人的私家车也是一汽大众的一款经济型产品。本人在几年前就不再购买任何“日货”及“日系”商品了,不是为了“抵制”,就是不喜欢。本人支持我国政府及社会公众为保卫祖国的神圣领土——钓鱼岛所采取的任何有力并有效的措施。钓鱼岛,是中华民族的财产,是二战反法西斯胜利的成果,神圣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