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一笔好字是一个人的门面,中外皆然。e时代,英文书法(penmanship)是一个式微的技能。中文也一样。
看美国历史文献,印象很深的是国父们写的一手好字。在独立宣言上第一个签名的 John Hancock留下一个又大又漂亮独特的签名。传说当人们问及他为何写那么大个签名,Hancock回答是为了英王乔治不戴眼镜也能看清(“KingGeorge can read it without his glasses。” ) Hancock 走进美国字典,成为签名(signature)的同义词。Hancock的生日:1月23日,是美国的“全国书法日”(National HandwritingDay)。(小插曲,Hancock生日到底是那天,还有一点争议,弄得美国生产文具的商人很郁闷)。 |
英文书写分 manuscript 和 cursive 两种。目前美国通行的书写教材主要有 zaner-bloser体和 D'Nealian体两种,其它都是这两种体的变种,另外教会私校也有练老派的Palmer等等体的。
D'Nealian体Zaner-Blo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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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是 Getty Debay 的 Italic Cursive,比上面两个好学,相对好认,也非常好看:
细节,连线都是直的: |
如果弄得再 fancy 一点就是这样的:
我在美国时,很喜欢逛专门卖艺术用品的店,里面有好多英文书法书。最近去中央美院旁边新开的一个国际画材城,里面的东西挺正宗的(反正巨贵),可是环境老是脱不开批发市场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