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孙绍振 孙绍振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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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细读孙绍振

罗大耳朵


罗大耳朵向语文教师们推荐孙绍振教授的几本书

罗大耳朵与老帅哥孙绍振教授合影

近日,罗大耳朵到双流华阳中学参加省教科所组织的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展评活动。

到了成都,罗大耳朵到四川作家协会陈之光老师家。陈老师表扬了我选编的《古蔺文学选读》,还饱含深情地、饶有情趣地向罗大耳朵介绍了沙汀、李劼人、王良瑾等人的作品。我们谈了三个多小时,罗大耳朵才离开陈老师家。

到了华阳中学,见到陈安福教授,他是四川教育学院知名教授,退休后被华阳中学聘为首席教育专家,为华阳中学提炼“三维七段单元教学模式”。罗大耳朵向陈教授介绍了古蔺的课题研究,并直言交谈了对华阳中学课题和校园文化的看法。

在开幕式上,段增勇兄充满激情和诗意地回顾了四川省高中语文课改的进程,从2010年5月射洪培训到南山中学的教学观摩,从今年暑假双流的培训到华阳的展评活动。

此行的最大收获是见到了罗大耳朵崇拜的孙绍振教授。孙绍振先生生于1936年(比钱理群先生大三岁),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在北京大学任教,后到福建师大任教。孙教授是著名的文学理论家,他关于朦胧诗的《新的美学原则在崛起》,成为当代文学上的经典文献。他关注中学语文教学,尤其是近十年来他从文本细读的角度解读中小学教材上的作品,影响很大,受到全国大中小学语文教师的欢迎。

文本细读源于上世纪40年代英美的新批评理论,但孙教授的文本细读却不是对洋理论的照搬,而是具有中国特色,在孙教授看来,文本是封闭的,但文本解读却是开放的,可以知人论世,可以考查作者写作的时代。

孙教授对课程标准中淡化教师主导作用和多元解读的误区作了批评,结合《背影》、《再别康桥》、《阿长与〈山海经〉》等讲解了文学欣赏本质上是情感的、审美的、虚构的,并对小说情节的安排作了生动的阐释,认为情节的作用不仅是塑造人物,而且是人物的心灵景观。孙教授关于利用还原法分析作品的观点以及“把人物打出常规”的认识,是独到而深刻的。

在罗大耳朵看来,关于文本细读,孙绍振、钱理群、王富仁、陈日亮是有建树的人物,尤其是孙绍振,他提出的还原法、比较法分析矛盾的解读方法,使他成为文本细读的旗手。

在罗大耳朵看来,一线语文教师至少应该阅读王栋生、孙绍振、王荣生、余映潮,一个是教育思想,一个是文本研读,一个是课例研究,一个是课堂创意。泸州市初中语文骨干教师培训,请我讲“语文教师的阅读和专业成长”,我重点讲的就是这四位当代语文大家。

王栋生、王荣生、余映潮三位先生罗大耳朵曾见过,却无缘见到孙绍振先生。此次华阳之行,罗大耳朵见到了老帅哥孙绍振先生,当罗大耳朵和他谈到一些具体篇目的解读,孙教授不断地问:你是从哪里读到的?罗大耳朵说,以前读过先生的《直谏中学语文教学》、《名作细读》、《对话语文》(和钱理群合著)、《解读语文》(和钱理群王富仁合著)等书,还在《名作欣赏》、《语文学习》上读过你不少文章。

孙绍振先生已经76岁了,但谈锋甚健,语速较快,旁征博引,出口成章。他讲到十二点过才结束,听课者面露笑容,如沐春风。

在罗大耳朵看来,治学问者应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人无数”。读书是基础,是前提;走出书斋走南闯北,了解各地风情,实地体验也非常必要;而能结识当代语文教育的顶尖高手,无疑是难得而幸运的事。对官人富人和歌星影星,罗大耳朵没有兴趣,但对自己仰慕的作家和语文教育家,罗大耳朵乐于结识并引以为荣。

罗大耳朵向语文教师们推荐孙绍振先生的《名作细读》、《解读语文》和《月迷津渡》。

《背影》背后的的美学问题

福建师范大学孙绍振

2003年底武汉一家晚报披露,朱自清的名作《背影》在中学生民意测验中得分相当低,被某得到国家教育部批准立项的中学语文教科书排除在外。中学生不满的理由是“父亲违反交通规则,形象又很不潇洒”。这一消息引起了据说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长的义愤。教科书的编者连忙出来“辟谣”,说是该新闻失实。《背影》已经决定列入下一册语文课本。

一场新闻风波就告平息。

但是,我倒觉得这很可能是在强大的反对声中的一种补救的措施。要不然,为什么不在已经出版的课本中,而要放到尚未出版的一册中去。这个小小的马脚并没有多大的重要性,重要的是:虽然入选了,但,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和“不够潇洒”,并没有从理论上来回答中学生的质疑。

事实上,这里有一个很严肃的美学问题。遵守交通规则与否属于实用价值,遵守的是善,不遵守的是恶。道德的善恶,是一种理性。而审美价值,则是以情感为核心的,情感丰富独特的叫做美。情感往往超越实用理性,从实用价值来说,是不善的,但是从审美情感来说,可能是很美的。一般情况下,合乎情的不一定合乎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完全统一的,也不是分裂的,而是“错位”的。

在《背影》里父亲为儿了买橘子,从实用价值来说,完全是多余的。让儿子自己去,又快,又安全,又不会违反交通规则。父亲去买,比儿子费劲多了,就橘子的实用价值来说,并没有提高。但是,父亲执意自己去,越是不顾交通规则、不考虑自己的安全,就越显示出对儿子的深厚情感。

《背影》中对父亲的爱的拒绝是公然的,而为父亲感动流泪却是秘密的。亲子之爱的这种错位,不仅是时代的,而且是超越历史的,表现了一代又一代重复着的普遍的人性。

2003年底武汉一家晚报披露,朱自清的名作《背影》在中学生民意测验中得分相当低,中学生不满的理由是,父亲“违反交通规则,形象又很不潇洒”。因此,某中学语文教科书将《背影》排除在外。据说这一消息引起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长的义愤。教科书的编者又连忙出来“辟谣”,说是该新闻失实。《背影》已经决定列入下一册语文课本,一场新闻风波就此平息。但是,为什么要放入下一册,教科书编者并没有任何解释。尤其重要的是: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和“不够潇洒”没有正面回答中学生的质疑。

事实上,这里有一个很严肃的美学问题。遵守交通规则与否,属于实用价值。遵守是善,不遵守是恶。道德的善恶是一种理性。审美价值,则是以情感为核心的,情感丰富独特的叫做美。“情”与“理”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完全统一的,也不是分裂的,而是错位的。

在《背影》里,父亲为儿子买橘子,从实用价值来说完全是多余的。父亲执意自己去,越是不顾交通规则、不考虑自己的安全,就越显示出对儿子的深厚情感。如果左顾右盼地考虑上下月台的安全,就太理性了,没有感情可言,甚至杀风景了。这篇抒情散文以情动人,情感的审美价值和实用理性的反差越大,越是动人。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完全不讲实用理性:你不是为了三百两银子吗?我百宝箱里有的是。可是你背叛了情感,我就不但财宝不要,连命也不要了。把情感看得比财富,甚至比生命还重要,才更动人,审美价值更高。

至于“不够潇洒”的问题,也一样。父亲越是感觉不到自己的费劲、自己的笨拙,越是忘了自己的不雅观的姿态,就越是流露出自己心里只有儿子,没有自己。这就是诗意。如果不是这样,父亲很轻松地、很潇洒地、很轻快地把橘子买来了,就光剩下实用性,一点诗意也没有了。

学生不理解,与他们缺乏美学修养有关。对《背影》进行到位的教学,对于青少年进行审美启蒙是很有帮助的。

当前语文教改课堂上最为突出的现象是:由过去的“满堂灌”变成了“满堂问”。问来问去,平面滑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什么都是对的。《背影》中的父亲“不够潇洒”也是对的。这种倾向发展到极端,就是“一切由学生说了算”。事实上是,一千个学生说了都算,就没有人说了能算,放任这一切,就完全放弃了教师的职责。

其实,就是接受美学,还有一个“共同视域”范畴。在一定的历史语境当中,还要看你是不是达到学科前沿,有一个相对而言哪一个比较深刻正确的问题。福建师范大学赖瑞云教授在他的《混沌阅读》中指出:“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是哈姆雷特,不可能变成李耳王。”教师有一个如何把学生向当代学术水准的高度引导的任务。当学生把《背影》的精华当成糟粕的时候,语文课本编者的理论水平和分析能力就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这不仅是对美学观念的考验,而且是对思想方法的考验。《背影》的语言,和朱自清同时期的许多作品相比,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不像《春》《梅雨潭的绿》和《荷塘月色》那样采用华彩的语言、排比的句式,不作大幅度的渲染,直接抒情的语句都被压缩到文章的结尾去了。在作者情感发生震撼的地方,用的是比较朴素的语言,几乎全是叙述。这是很见功力的。朱先生早期常用的抒情和渲染的办法,其实并不是文章成熟的表现,留下了比较稚嫩的痕迹。到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朱先生的文风,一洗铅华,回归朴素,达到了更高的层次,这是叶圣陶、唐弢、董桥早已指出的。

《背影》从上个世纪20年代写出来,直到今天,80多年期间,文学理论、教学方法和观念,更迭颇为频繁,但是,对于《背影》的解读,却并没有多少进展。其最佳者,照搬叶圣陶先生上个世纪前期所作的论述:作者笔下的父亲把大学生的“我”当做“一个还得保护的孩子”。圣陶先生还提出,全文含蓄地表达了做儿子的深情,省略了许多多余的直接抒发的成分。今天客观地推敲,圣陶先生的说法还是比较表面的,没有真正抓住《背影》中父子感情的深刻和独特的表达。我们来看这句话:

我赶紧拭干了眼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

被父亲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怕别人看见,还有道理,怕自己的父亲看见,就有点特别了。这里明白地显示了,儿子对父亲之爱和父亲对儿子之爱的不平衡,或者错位。对父亲的爱,儿子在起初并不以为然,对父亲随时都要加以保护的姿态毫不领情,甚至是厌烦和拒绝的。但是,父亲在儿子种种明显的抵制下,却依然故我地事必躬亲,没有丝毫感觉,直到父亲为儿子买橘子。这里不可忽略的有以下几点:第一,面对父亲那么多正面言语和行为,儿子都没有被感动,却被父亲并不优美的、笨拙的、没有诗意的背影感动得热泪盈眶。第二,这种感动,是偷偷的,不能让父亲发现的,因为自己对父亲有愧疚感。这种愧疚感,在当时,是一种懊悔(两次提到自己当时真是“太聪明了”“聪明过分了”)。这种内疚和懊悔的性质,并不如叶圣陶先生所说的那样是“一贯的”。其动人之处,恰恰在于双方感情不同步。开头对父亲的感情的不理解、不珍惜,是无声的,父亲并没有觉察,故懊悔之情也不便提起。第三,更为重要的是,父亲对于儿子情感的转折,依然毫无感觉。儿子不领情也好,被感动也好,父亲都不在意。他的爱是不求回报的,只是做完了自己认为该做的,就“心里很轻松”了。

“背影”是不平衡的父子之情转化为平衡的关键,忽略了这个词语的内在含量,就无从把握《背影》的情感特点。它并不是从父亲那里单向发出的,而是和儿子双向互动的;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把儿子“当做小孩子”,是一种真诚的意向,在父亲虽然是一贯的,在儿子却是从不接受到被感动的。

《背影》的动人之处,不仅是父子之情,还在父子之情的动态转化。文章的高潮是:一方面是强烈的转化,一方面是无所觉察,二者的对比,显出父亲的爱是无条件的爱。而儿子的爱则是在条件逐步作用之下才升腾起来。儿子的爱是一种激动状态,而父亲的爱则是平静状态。这里就显出了朱自清的深刻之处:他笔下的亲子之爱,是错位的,爱与被爱是有隔膜的。爱的隔膜,正是《背影》之所以不朽的原因。在五四新文学中亲子之爱是很普遍的主题,冰心的母爱曾经有很大的影响。经过半个多世纪阅读历史的考验,冰心的文章在中学语文课本有逐渐消逝之势,而《背影》不论在内地还是在港台,仍然是众多课本必选的经典,原因可能就在于《背影》中的爱的隔膜有着特别的深度。

到这里为止,还只是分析了当时父子感情的变化过程。但是,事情发生在1917年,文章写作在1925年,是整整八年之后。这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情。例如,文章中写父亲要到南京谋事。事实是,从那以后,一直没有成功,也就是长期失业。这就导致了家庭经济近于破产的边缘。当时的情感拉开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回忆中获得了程度上,甚至是性质上的改变。文章结局的“背影”就超越了当时当地,而是转移到了写作时间上,这时儿子对父亲的感情有了变化:

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这里,当时的悔懊变成了如今的忏悔。然而,忏悔什么却并没有交代。是忏悔当年对父亲的不领情吗?似乎不是。

先从文章的结构上看,“背影”分别在开头、情感的高潮和结尾出现三次,背影第三次出现时,是忏悔中带着对父亲的回护和原谅。文章强调忏悔是很沉重的,沉重到每思及此,就流下眼泪。有一些苛刻的读者认为,“《背影》一文素有散文佳作之誉,其实不无瑕疵,其一便是失之伤感。短短千把字的小品里,作者便流了四次眼泪,也未免太多了一点。”

其实,朱自清的眼泪的内涵是很丰富的,不是浅薄的“伤感”,其中蕴涵着不可明言的复杂的矛盾。要解开这个谜底,关键在于“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不好”从何而来呢?

从朱自清的传记材料看,不难找到答案。

朱自清1920年从北大毕业以后,到杭州某中学任教,每月薪资七十元,寄一半回家。仍然不能满足要求,因为其父娶有一妾,朱自清的生母和妻子颇为压抑。为节约开支,乃往扬州一中学就职。偏逢校长系父亲故旧,薪资全送父亲处。又去职,往温州、上海等地任职。这一行动的结果,就导致了父子二人“两年的不见”。直到1925年,朱自清终于在清华谋职成功,乃将生母及妻儿接往北京,形势显然进一步僵化。转机是,其父考虑到朱自清孩子众多(五个),教育不便,乃主动要求将一部分子女及其生母接回扬州。父子关系虽然有所缓和,但是,每月邮扬州家用,其父均无回音。故到1927年7月,放暑假了,还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回家探看双亲。

所有这一切,都可能是朱自清忏悔的缘由。但是,这些都是后来的事,在当年,也就是1917年,朱自清还是个大学生,这些触他之怒的事情尚未发生,对父亲的回护原谅,又从何说起呢?从《背影》来看,某种难言之隐存在于字里行间。再来看看文章的开头: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背影》中写的就是“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的感受。当时,朱自清在北大读预科,《朱自清年谱》(1917年冬)有如下记载:

因祖母逝世,回扬州奔丧。父亲时任徐州榷运局长,在徐州纳了几房妾。此事被当年从宝应带回淮阴的淮阴籍潘姓姨太得知,她赶到徐州大闹一场,终至上司怪罪下来,撤了父亲的差。为打发徐州的姨太太,父亲花了许多钱,以至亏空五百元让家里变卖首饰,才算补上窟窿,、祖母不堪承受此变故而辞世。(姜建、吴为公《朱自清年谱》,安徽教育出版社19%年,第13页)

原来,造成祖母逝世、家庭濒临崩溃的原因,就是父亲道德上的过错。作为20岁的大学生,他对父亲此等说不上口的品行以及造成的后果,虽然口不能言,但却郁积于心。在此情况下,儿子对父亲在情感上是有距离的。说得客气一点,至少认为父亲是不高明的。可是到了车站,父亲却处处做出高明的样子。儿子认为父亲“迂”,讲话“不漂亮”,给自己丢脸。正是因为这样,后来看到父亲艰难地爬月台买橘子,才分外感动。

经典总是历史的,理解经典文本,有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回到历史的语境中去。不回到朱自清所处的历史语境,就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被父亲爬月台的姿态感动,自发性的感受只能是感到“不潇洒”“违反交通规则”。《背影》中对父亲的爱的拒绝是公然的,而为父亲感动流泪却是秘密的。亲子之爱的这种错位,不仅是时代的,而且是超越历史的,表现了一代又一代重复着的普遍的人性。

经典文本的历史性和当代青少年之间的隔膜,是一个重大的难题,但,并不是不可沟通的。

超出平常的自己和伦理的自由

——《荷塘月色》解读

福建师范大学孙绍振

语文教学改革正在如火如荼、有声有色地进行,基础教育语文标准的颁布,正式宣告了语文课程的性质为工具性和人文精神的统一。这可以说是从新中国建立以来语文教学历史经验的总结。把语文当作政治工具和当作思想的“物质外壳”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长期以来的思想混乱在理论上已经澄清,但是,在实际上,要真正要把人文精神贯彻到底,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曲折甚至反复在所难免。在课本编写、考试体制、课堂教学过程中,清除长期以来片面工具论的影响,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变相的、精致的工具论肯定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绝迹。更为严峻的,并不是观念问题,而是水平问题。许多一心一意要把人文精神贯彻到底的老师,在知识水准上,跟不上。虽然他们已经弄通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的原理,努力改变满堂灌的传统作法,把和学生对话作为教学的指导方针。但是,又产生了另一种倾向,就是满堂灌变成了满堂问。师生对话不层层深入而是在平面上滑行,教师提出的问题没有深度,学生的回答流于表面。过去强调老师的主导作用,现在不提了。面临这样从表面到表面的滑行,教师应该起什么作用呢?在理论上还没有真正的回答。但是,不管什么理论上如何回答,老师的水平要高于学生是肯定的。但是,目前在文本解读中,许多教师知识已经陈旧了。不能向学生提出更为深刻的、有启发性的问题,也不能将学生表面的思考引导到深层的、潜在的奥秘中去。所有这一切都在说明,新的形势向都是发出的挑战,不仅仅是观念方面的,而且是水准方面的。摆在教师面前的一个严峻的任务,就是重新学习,从根本上提高自己,让自己在和学生对话的过程有更多的本钱。

一、伦理的“自由”还是政治的自由

虽然人们都在人文精神的基本精神上有共同的语言,但是,对于什么是人文精神却一时难以取得统一的认识。这也并不奇怪,早在九十年代初,上海的学术界曾经发动过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为时数年,并未能得到共识,就连人文精神的定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就难怪在课本编写和教学方法上,产生不同的见解了。在一些学者看来,人文精神就是拓展青少年的个性、情感、想象、意志、独立批判的精神和面对消极现实的勇气,而另一些学者则可能以为青少年时期,过多地让他们面对消极的文本,有碍其身心健康的发展。在对具体经典文章的取舍上,发生争论,甚至很激烈的争执,是很难避免的。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戴着白手套的,改革者,都免不了要忍受痛苦。这种痛苦不仅仅限于观念的分歧,而且还包含着原有水平与改革的迅猛发展不能同步。最明显的是,《课程标准》规定了“多元对话”的原则,但是,一些课本的编写者和老师,甚至是权威的老师,拿手的还只是社会学的、反映论的解读方法。这样就很保证多元对话不变成一元独白。比如,一讲到《荷塘月色》,就只有一种思路,那就是社会学的政治功利价值,该文写于1927年七月,正好是“四一二”大屠杀之后,他的苦闷,肯定是反映了当时既不能投靠国民党,又不能奔向井岗山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徬徨。赖瑞云先生在他的专著《混沌阅读》中说,对《荷塘月色》,在九十年代以前,有六种解读,有四种说法都把朱自清在文章中表现出来的不宁静,直接和当时的政治现实联系起来:对当时白色恐怖的严酷现实不满,表现孤独的苦闷傍徨,寻求在一个清冷幽静的环境中解脱而又不能。九十年代以后,看法没有多大改变,只是论述的时候,引用了朱自清当时的《那里去》和《一封信》,还有朱自清夫人的回忆。旨在说明朱先生当时也知道“只有参加革命或者反革命,才能解决自己的惶惶然。”但是他“只是在行为上主张一种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妻子儿女一大家,都指着我生活,”“还是别提超然为好”。可又不安心于超然,证据就是《一封信》中经常被人引用的这句话:“最终的选择还是‘暂时逃避’”。当然这种逃避是不轻松的:“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是一团乱麻。也可以说是一团火。似乎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钱理群先生在1993年第11期的《语文学习》作了更为细致的阐释:朱自清被南方“四一二”大屠杀弄得目瞪口呆,深感性格与时代的矛盾,既反感于国民党,又对共产党心存疑惧,产生了不知“哪里去”的“惶惶然”,“认为一切政治暴力都是毁掉了我们最好的东西——文化。”作为五四启蒙知识分子,有一种负罪感。钱认为《荷塘月色》的宁静的境界恰是作者的“精神的避难所”。

但是,上述种种说法,说来说去,从价值观念来说,仍然是一元的,局限于社会功利的价值范畴,在这种价值观念以外,是不是就没有其它价值了可言呢?似乎还没有人去认真思考过。从理论上说,至少有两点可以值得深究。第一,光用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普遍性的苦闷作为大前提,并不能揭示出朱自清的个性来。因为普遍性的内涵小于特殊性,正如水果的内涵小于苹果一样。反过来说,特殊性的内涵大于普遍性,正等于吃了苹果就知道水果是怎么一回事,而光知道普遍性的(水果)的定义,却不知道苹果的味道。第二,就是知道了朱自清的一般的个性,也不足以彻底分析《荷塘月色》的特点。因为,个性和瞬息万变的心情并不是一回事。个性是多方面的,有其矛盾的各个侧面;个性又是立体的,有其深层次和浅层次。一时的心情充其量只是个性的一个侧面,矛盾的一个方面,心理的某一个层次。《荷塘月色》写的是,他离开家、妻子、孩子之后一个暂短的时间之后的心情。人的心情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是变化万千的。而文章的要害,是这个时间段的心情,在特写空间的特殊表现,而不是他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条件下都比较稳定的个性。在《荷塘月色》中,作者明明说了:有两自我,一个是平常的自己,一个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而文章写的恰恰是超出了平常和自己。不管是八十年代的教参,还是钱理群先生的分析,都局限于平常的自己,而文章的生命恰恰在于“超出了平常的自己”。

文章一开头就说“这几天心里很不平静”,如果是指“四一二”大屠杀以后的政治苦闷,则从四月到写作时间,应该有三个月,应该说“这几个月心里颇不平静”。政治形势,对于所有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同样的,朱自清的特点在哪里呢?还有,人的心灵是很丰富的,政治苦闷只是其一个方面,如果断定在所有的文章中,都要作同样的表达,那又如何解释根本不涉及政治情怀的《背影》呢?一些和政治没有直接关系的个人的、家庭的矛盾,就不能在文章中有所表现吗?如果表达得好,有深度,就没有任何审美价值吗?

从思想方法上来说,什么叫做分析?分析就是把本来似乎是统一的东西的内在矛盾揭示出来,满足于把政治社会的形势和作者的心灵之间的统一作为最终目标,这就并没有涉及矛盾,而是停留在表现对象和文学作品的统一性上,只能在表现现象上滑行。分析本来就要把掩盖在表面统一的现象深层的内在的矛盾揭示出来。分析的对象就是矛盾。说了一大车子话,连矛盾的皮都没有沾边,谈何分析呢?从操作方法上说,不应该只是追求作品与现实的一致,而是相反,从作品与现实的矛盾,不统一的方面入手。这本来是辩证法的题中之义,但是,要将之落实到具体文本上来,却不是很轻易的,没有一定的智慧,是不行的。恩格斯说过,就是在一个事例上,作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也是很艰难的。

《荷塘月色》一开头就说,夜深了,人静了,想起日日经过的荷塘,“总该有另外一副样子吧”。许多同仁把这句忽略过去。觉得这句很平淡,没有什么可讲的。但是,这句挺重要。因为这里就有矛盾可分析。平时的荷塘,是一个样子,是并不值得写的,而今天的“另外一副样子”,才值得写。抓住这一句,不仅仅有利于分析文章,而且便于从中分析出为文之道。要写一处风景,一般的情况,是不值得写的;只有与平常不同的样子才值得写。平时的荷塘,是一条小煤屑路,路边的树也不知名。“白天里很少人走,夜晚有点怕人”,一点诗意也没有。值得写一写的,是“今天倒好”,一个人来到这里,好像来到“另外一个世界”,作者也“好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许多同行,读到这里,又滑过去了。但是,这里的矛盾的更为明显了,是双重的。从客观世界来说,本来,清华园,就是一个世界,哪来“另外一个世界”?这个矛盾(两个世界)不要放过。另外一个矛盾更不能放过去。那就是“平常的自己”和“超出平常的自己”。“平常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呢?文章中说了,“既爱群居,也爱独处,既爱热闹,也爱冷静”。而现在却只是只爱“独处的妙处”。

为什么一些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没有东西讲呢?因为没有抓住矛盾,无法往深刻的内涵突进,就只好从表面到表面,在字、词、句、段、篇上瞎折腾了。而抓住了矛盾,就可以分析到深层去了。他说,“一个人背着手踱着,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便觉是个自由的人”。因为觉得“自由”,便感到一种“独处的妙处”,妙在何处呢?妙在“什么都可以不想,什么都可以想。”我以为这两句话,非常重要。为什么重要?因为,这是后面的矛盾的线索。平时并不怎么起眼的荷塘,此时此刻变得美好起来。所以,这一段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要真正在艺术上读懂经典文本并不是很轻易的。余光中先生在七十年代,在一篇批评朱自清的文章中,发过一点非常有意思的议论,说是朱自清很奇怪,晚上一个人出去居然不带太太。这就是没有读懂“自由”这两个字。人家要写的就是离开了太太和孩子的一种特殊的、自由的心情,这种心情和跟太太在一起是不一样的。正因为这是不一样,“独处的妙处”,才值得写一下。

发现了矛盾的深层是“自由”,就有可能深入分析了,就不用在什么段落大意上纠缠不清了。

由于摆脱了白天里的烦累,心情变得解放了,平淡的荷塘就显得有诗意了。

以下两三段就用非常浓重的笔法来写荷塘之美。一连用了十几个比喻(余光中先生统计过一共是十四比喻)。风是轻轻的,花香是微微的,云是薄薄的、雾是淡淡的,光是朦胧的,所有的意象不但在性质上是相当的,而且在程度上是相近的。尤其是形容花香的那一句:微风过处,像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还有形容月光的那句:光和影的旋律,像小提琴上奏出的名曲。关于这两个比喻为什么最好,由于钱钟书先生六十年代初期的《论通感》影响巨大,大家都以通感来阐释,这应该说是比较贴切的。但是,彻底的辩证法是无所畏惧的。事物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十四个比喻,不可能全是很精彩的,如把荷花说成是“像碧天里的星星”,“刚出浴的美人”,荷叶如“亭亭的舞女的裙”之类,孤立起来看,比较平庸。余光中先生在批评朱自清的文章中说:比喻都不高明,那么多明喻,不好。这是因为余光中先生从美国新批评出发,认定明喻不如暗喻。但是,他又认为,这十四个比喻中,最好的是形容月光从高处丛生的灌木中,落下参差斑驳的黑影,“峭愣愣的,如鬼一般”,但是,这是个明喻,这就有点自相矛盾了。其实,把比喻分别加以研究,是一种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不十分完善,因为就文章而言,首先是整体的效果,一般不宜拆开来分析。局部是整体的一个有机部分,整体功能大于要素之和,这是系统论的起码规律。整体效果好了,就构成了一种互相渗透的和谐,没有什么地方的语言在程度上,或者在性质上,互相冲突,互相杆格,互相抵消的;也就是朱自清自己在文章所说的“恰到好处”。哪怕局部比较差,由于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相渗透,总体上就比较完善了。这篇文章属于抒情散文,所动人者,情绪也,情绪、感觉和语言达到和谐统一,给人的印象就比较强烈。但是,在阐释这一段文章的时候,几乎没有一个老师涉及到这一番风景描写的风格问题。余光中先生认为,朱先生所用比喻都是“女性拟人格”,评价不高。殊不知,也有人认为所有这切都是一种女性的暗喻,或者是“借喻”――“那些关涉女性的爱欲形象却可能是真正的本体。”(高远东:《〈荷塘月色〉———个精神分析的文本》,《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0年第1期)这个问题是很值得思考的。但是,似乎并不到位,因为都离开了自由和独处和自我欣赏之妙。文章中外在的美好都是为了表现内在的、自由的、无声的、一个人静静地、不受干扰的、甚至孤独的情怀。从心理上来说,外部的寂静和内部的安宁达到了和谐,也就是“恰到好处”,而这就使散文构成了诗化的意境。这种诗化的宁静的境界,是自由的,因而是美好的。

问题在于:这种自由是什么性质呢?当然自由有属于政治范畴的,是相对于专制而言的。但是,自由并不是只有这样一种涵义,自由还有发属于哲学的、伦理的、实用的范畴的。哲学的自由是相对于必然而言的,从斯宾诺沙开始就有了自由是对于必然的认识的命题。朱自清在这里追求的并不是哲学上的自由,这一种内涵可以排除。实用的自由是相对于纪律而言,例如一个学生老是上课迟到,你可以批评他自由散漫,这个自由,与政治不搭界,和朱自清先生的心情也没有什么关系。伦理学上的自由是相对于责任而言。作为父亲、儿子、教师、丈夫的朱自清因为肩负着重重责任,“妻子儿女一大家,都指着我生活,”,因而是不太自由的。把这几种自由的范畴拿来比较一下,哪一种更符合文章的实际呢?我倾向于:文章强调的是离开了妻子和孩子获得一种心灵的解脱。这一点下面还要仔细地分析。

二、为什么对蝉声他蛙声充耳不闻却想到了“风流的季节”

政治与非政治,整体与局部的矛盾抓住了,就有可讲性,抓不住矛盾就没有可讲性,许多同行之所以在课堂上磨洋工,把一些不须要讲的东西拿来折磨学学生,就是因为没话找话说。而在明明有话可说的地方,反而视而不见。这就是不会把潜在的矛盾抓住所造成的后果。比如,下面的文章中,有几句话,几乎被所有的老师和论文作者忽略了的话:“这时,最热闹的是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但是,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这不是又有矛盾了吗?朱自清用最明确的语言告诉我们:原来清华园的一角,并不是如文章中所写那样宁静,那样幽僻,还有喧闹的一面。朱先生不过是选择了幽僻的一面,排斥了喧闹的一面。因为幽僻的一面和他的内心相通,因而他用相当华丽的语言,排比的句法,营造了一种宁静的诗意的境界。这种诗意来自一种"独处的妙处",独处的好处是"便觉是个自由的人"。这种"自由"的性质是什么呢?余光中先生曾经为文批评朱自清夜出游,不带太太,看似笑话,但是,也有启发性。他离开了太太(和儿子)享受着宁静,连蝉和蛙声都听不到,可是接下来,却引用了梁元帝的诗《采莲赋》,他内心想到了南朝宫廷男女嬉戏的场面上去了。还说“这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一个风流的季节,可惜我是无福消受了。”这不是太矛盾了吗?

不难看出:有两清华园,一个是平常的,一个是当天的。他写的自己,也有两个,第一个是平常的,另一个是当天的,不是平常的那个自己,而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这个自己和平常的自己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感到“是个自由的人”。自由在什么地方呢?就是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那么,他想了些什么呢?这是很值得追究一下的。很可惜,许多同仁,满足于被动地阅读,忘记了化被动为主动,在追随中进行预期和回顾,这样矛盾就会从隐性变为显性。关键在于,对于自由这样一个概念,要有分析的能力。通常的分析都是分析一个具体的、感性的事例,这固然不容易,但是,难度不太大。可是分析一个抽象的概念难度就比较大了。但是,没有这样的能力,就很难愉快而胜任地做一个奋发有为的语文教师。分析完自由的概念,事情并没有结束,还要看文本:究竟哪一种自由的范畴更适合文本的实际。

从外部感觉来看,他连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都听不到,从内心深处却想着梁元帝《采莲赋》中男女调情的场面和《西洲曲》中民间少男少女恋爱欢会的场面。而且还要感叹“这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可惜我们现在已经无福消受了”。这就是他所说的“什么都可以想”的“自由”。

高远东的论文《〈荷塘月色〉——一个精神分析的文本》说,《荷塘月色》中有一种“心理骚动的性质”,或者如俞平伯所说的“没来由的盲动”,用朱自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随顺我生活里每段落的情意的猝发的要求,求每段落的满足。”如果我们拿《荷塘月色》和他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对照,就不难看出朱先生内心的苦闷的性质了。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中,朱先生很诚实地写出他本想听一听歌妓的歌喉的,但囿于知识分子的矜持,拒绝了。可是内心又矛盾,失落。

我的学生邢那妍查阅了朱自清的传记,更为雄辩的说明了《荷塘月色》所表现的苦闷并不是政治性的,而是伦理性的。

朱自清于1920年北大毕业以后,到杭州一师教书,月薪七十元。虽然已经寄给家里一半,但还是不能满足父母的要求。妻子儿女生活在家中,受着折磨。从《背影》中可知,1920年以后朱自清的家境,已经非常惨淡。因为贫穷,家庭失和,为了减少矛盾,节约开支,朱自清回到家乡任扬州八中的教务主任。由于庶母的挑拨,其父借着和校长的私交,朱自清的薪水,本人不得领取,被直接送到家里。迫于此,朱自清不得不接出妻儿,在杭州另组小家庭。1922年,朱自清带妻儿回扬州,打算与父母和解,结果不仅没有解决矛盾,反而加深了精神上的痛苦。作者给其好友俞平伯的信中就写道:“暑假在家中,和种种铁颜的事实接触之后,更觉颓废下去,于是便决定了我的刹那主义。”(所谓刹那主义就是从生命每一刹那间中均获得意趣,使得每刹那均有价值)后来,朱自清的父亲因为考虑到孙子的教育问题,从朱自清处把两个孩子接回扬州。朱先生的生母,也随之一同回去。但是,父子关系,一直没有缓和。朱自清每月寄钱回家,往往得不到回信。在《背影》中提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触目伤怀,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也渐渐不如往日。”暑假中(也就是写作《荷塘月色》的七月份),朱自清想回扬州,但是又怕难以和父亲和解,犹豫不定。因而有“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之语。这一切都证明朱自清在漫步荷塘时感到的自由,在性质上是一种伦理的“自由”,是摆脱了作为丈夫、父亲、儿子潜意识里的伦理负担,向往自由的流露。和政治性的自由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这样的解释,如果不是更加切近朱先生的本意,至少也是揭示了比较深刻提供了心理的和艺术的奥秘。当然,伦理的自由,也不是与政治的自由没有一点联系,前面所引用手朱自清先生自己的话,就表明他也因为考虑到老婆孩子的责任问题,而不能绝对自由地作政治的抉择。但是,我以为那是比较间接的,次要的。

我曾经对一年级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如此分析《荷塘月色》,反反复复讲了四堂课,到最后还是有一些同学转不过湾来,有一个女同学课后对我说,你怎么能这样讲?我本来读这一课,头脑是很清楚的。你这么一讲,把我的思想都搞乱了。我说,搞乱了,好啊。不是要搞活思想吗?搞活的第一个阶段,就是搞乱,我这里所做的,就是要把你原来社会功利是惟一的价值的心理定势打破。

当然,作品一旦公开每一个读者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释,甚至可以有与作者不同的理解。但是,这样的解读,从作者心理方面,而不是单纯从社会政治反映方面,提出了一种新思路,至少可以增加学生的思考空间。这种阐释的理论基础不是社会学的,而是心理学的,伦理学的,涉及到意识和潜意识的问题。这就要求都是对于弗洛依德的学说有一点涉猎,光有一点粗浅的社会学、反映论的哲学常识对于一个合格的中学教师来说,是不够的。

有了比较丰富的学理基础,对于人的心灵的理解就可能比较自由了。但是,这还仅仅是一种可能而已,要真正把文本解读得深刻,还要下苦工夫。美国新批评强调对文本的细读(closereading)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达到高潮,而我们在八十年代,引进西方文论的时候,虽然,引进了一些理论主张,但是,并没有把人家的方法用到我们的阅读过程中去,因而,还没有来得及在中国生根,就被认为是过时的东西,而被搁置了。当然,新批评也不是十全十美,它的最大局限,第一,常常是限于诗歌的解读,第二,它的解读方法,也比较狭隘,第三,它的操作性也比较差。九十年代以后,我们又引进了西方最新潮的文论,如福柯、德里达的东西,但是,也只是偏重于他们的宏观理论,而忽略了人家为了达到这样的宏观理论所使用的微观分析的方法。因而,至今还没有一种西方文论成熟到可以说是达到了活学活用的程度。

在与学生“对话”而不是灌输的课堂上,老师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人文精神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人文精神不是简单的教条,而是一种渗透在字里行间的精神,比如说,在讲解鲁迅的作品时,许多教师都讲到了鲁迅对于劳苦大众的悲惨命运,常常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是到了作品分析时,就不再提起了。真正的人文精神,是在作品之中的,而不是文本之外的。把文本当中潜在的人文精神,分析出来,是中学语文教师艰巨任务。这不是很轻容易的, 因为,越是伟大的作家,越是深刻的倾向,往往越是隐蔽。有时,就潜藏在似乎平淡的,并不见得精彩的字句中,一般读者,常常视而不见,解读的功夫就在这些地方,所谓于细微处见精神。鲁迅作品中人物的名字,一般是很平静的叙述。但就在平静的叙述之中,有很深刻的东西可供挖掘。如,《阿长与山海经》,写一个保姆,好搬弄是非,晚上带孩子睡觉,在床上摆成一个大字,把孩子挤得没有法睡,这样的保姆,显然不称职,还把孩子长期向往的春节变成"磨难",还荒诞不经地讲太平军要捉她这样的女人,脱光了衣服站在城墙上,敌人一打炮,就炸了。就是这样一个迷信而又麻木的小人物,鲁迅对她并不是一味地厌恶,而是善意地调侃。把她写得很可笑,但是,又不是有意欺骗人,她本身是很虔诚地迷信的。在她为少年鲁迅带来了长期求之不得的《山海经》之后,文章就改用抒情的笔调来歌颂她。

从这里可以看出鲁迅的人文精神是多么深厚。可是,有些语文课本,并没有抓住这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的宽广胸怀,而是仅仅引导学生去钻研什么详写和略写。

光是在字句上理解人文精神是不够的。在课堂上要求的真正意义上的具体分析。在看来平淡的地方分析出深刻的人文内涵来,是须要真工夫的。比如每一个语文老师都会讲到鲁迅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光这样讲是抽象的,学生不会有感觉。要在分析作品时,从字里行间揭示出来才到位。要从作品中,从文本中,分析出来,这样才是活生生的。这才叫读懂了鲁迅。要不然不过是一锅夹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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