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我计划去台湾自由行。在办理入台证的时候,旅行社要求我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这个紧急联系人必须是直系亲属。我准备留父母的联系方式,旅行社让我到派出所开具我和我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我的户口在1991年我上大学的时候,就从父母的户口本上迁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迁回来过。我目前户籍在上海,父母户籍在宜昌。我只好委托在宜昌的嫂子帮我去派出所开这个证明。
周一,嫂子来到了父母户籍所在地宜昌西陵派出所,派出所管户籍的干警说,年代久远,电脑里没有我的资料,让我自己提供材料证明我和我父母的关系。嫂子跟他们磨了一会儿,问他们什么材料符合要求。对方说,比如档案里的履历表,有亲属关系的那一页;或者让我父母的单位开具证明,证明我和父母的亲属关系。嫂子带着我妈来到父母的原单位,单位里的人倒是很热情的,可是他们翻出档案一看,我的名字因为在我14岁第一次办身份证的时候,改了一个字,但是父母档案里没有留底,单位的人说没有办法开具我现在这个名字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回过头来我只好去找了我单位的人事科,把我的档案找出来,把履历表里“亲属关系”的那页复印传真过去了。
周二,嫂子拿着传真件再去找他们,他们说这个不行,因为这页纸上只有父母兄妹的名字,却没有我的名字。有履历表的人都知道,履历表是装订成册的一本表,封面有我的名字,后面就没有我的名字了,亲属关系只是这一本表中的一张纸,所以这张纸上恰好没有我的名字。
第三天,嫂子又根据我的回忆,让干警查1991年我户口从父母户口本上签出的留档材料。对方查了一下,说由于辖区的变更,我父母的户口是1994年才从云集派出所迁到西陵派出所,1991年的材料应该去云集派出所查。
嫂子再去云集派出所,派出所的人不在,据说有事出去了。
第四天,嫂子又去云集派出所,那人上班了。把1991年的案底翻了一遍,没有找到。云集派出所的干警说,应该是转到西陵派出所去了。嫂子又去了西陵派出所,管户籍的干警又不在,据说开会去了。
第五天,我担心太麻烦西陵派出所的干警了,毕竟他已经说了1991年的材料不在他那里了,现在如果硬要他查,他不高兴怎么办,万一他说“我说没有就没有!”怎么办?我也纳闷,我1991年以前的户口档案资料,现在到底藏在什么地方呢?这个只是为了去台湾开个亲属关系证明,也多亏了父母都还健在,当事人都还可以证明,实在不行还可以亲子鉴定。万一万一万一......,我父母不在了,父母在银行的存款如果想取出来的话,我怎么证明我是他们的女儿呢?到那个时候,亲子鉴定都找不到人了啊。。。
我决定另辟蹊径。又跑到我单位的人事科,央求他们再翻翻我的档案,找出一张上面既有我的名字,也有我父母的名字的证明材料来。赔笑脸说好话,人事科的同仁还真找到了一张我1991年高考填写志愿的表格,那只是一张纸,上面载明了我的各种基本情况,甚至还有“政审体检合格”的字样。表格的右上角还有我当年的黑白照片,又土又胖,脸上竟然还有婴儿肥,让同事们嘲笑了一番。嘲笑就嘲笑吧,英雄不问出处。我复印传真给嫂子,她拿着传真件又跑到西陵派出所,干警看了说可以,但是要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寄给他留底,这也合理。我立刻就发了顺丰快递。
周末两天,平安无事。
周一,嫂子收到快递,立刻又跑到西陵派出所。这回资料齐全了,该开了吧?结果干警说有话问我,嫂子拨通我的电话让我跟她说。
干警问:你开这个亲属关系证明干什么的?
我答:去台湾的紧急联系人巴拉巴拉(省去50个字)。
她问:那我没有办法证明你的电话号码啊?
我说,不用你证明电话号码,你只要出具证明我是我爸妈的女儿就行了。
她说:那。。。这种证明我没有开过。
我一下子就火气冲上头了。我说:开亲属关系证明是你们派出所的义务,我已经按照你们的要求把材料都准备了,本来这些应该是你们自己查档案的,你们自己的档案不全能怪别人吗?
她也生气了:那你这么说,我不给你开了。说完就把电话挂掉了。
我气的要死,又给嫂子打回去,跟她说,如果派出所不给我们开,你就让派出所开一个不予证明的材料,盖上章,我要对他们行政起诉!嫂子息事宁人的说,知道知道,我再跟他们说说。
过了一会儿,嫂子来电话,说已经办好了。“我给他们说了几句好话,说小姑子脾气是有点大,我帮她给你们赔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