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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新浪网】 杨金柱六年来发表的几千篇博文有哪一篇违反了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新浪网2013年9月13日上午封杀了杨金柱的新浪博客以后,当晚,河南郑州某网友即告知杨金柱:他保存了杨金柱2008年6月至2013年9月12日期间的全部博文,共计3400余篇。但杨金柱2007年8月5日开博以后至2008年6月之前的博文已经不复存在。
杨金柱是一个执业27年的老律师,作为一个法律人,养成了法律人的职业习惯:即一切言行举止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2010年9月26日,最高法院在对重庆“黑老二”樊奇杭死刑复核期间没有依法“约见”辩护人朱明勇律师、直来直去地杀掉了樊奇杭,使杨金柱拍案而起与最高法院大战风车。10月8日上午,杨金柱在博客上首先公开发表遗书《中国律师的使命》,然后公开发文要求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王胜俊院长引咎辞职,并给中央政治局九常委邮寄了特快专递。与此同时,杨金柱还撰文批评“司法部不司法”,要求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引咎辞职。
杨金柱的上述“大逆不道”之举使当时一手遮天的康师傅批示“查处”杨金柱。湖南省司法厅和湖南省律师协会“奉旨”组织专人不仅对杨金柱前几年的律师执业行为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逆向调查,而且对杨金柱的几千篇博文也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审查,企图从鸡蛋里挑出骨头。最后,湖南省律师协会给杨金柱的部分博文加上了一个“虚假宣传”的“罪名”,成为对杨金柱“公开谴责”的理由之一(另一理由是杨金柱的律师业务高收费)。
2010年11月6日下午,湖南省高院康为民院长以私人身份和民主与法制社总编辑刘桂明先生到杨金柱办公室,和杨金柱进行了一次真诚的友好沟通。康为民院长亲口告诉杨金柱:李江书记(时任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在一次研究处理杨金柱的专题会议上说:“我看过了杨金柱的博客,杨金柱的博客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嘛。”
由于李江先生的一锤定音,杨金柱那一次除了被湖南省律师协会“公开谴责”和被湖南通程律师集团“除名”以后10个月不能执业之外,湖南省司法厅没有对杨金柱作出任何行政处罚。这一点,使杨金柱至今对李江先生心存感激。
杨金柱百思不解的是:杨金柱在新浪网开博六年来发表的几千篇博文中没有一篇文章违反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所传递的都是社会的正能量。到2013年9月13日新浪网封杀为止,该博客的访问量已经超过3450万人次,在新浪博客总流量排行榜位居第210位,在新浪网法律类博客点击量位居第一位。对于这样一个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博客,新浪网为什么要进行封杀。新浪网的这一封杀行为到底向社会传递了一个什么样的信号?
杨金柱恭请新浪网对以下两个问题作出解释:
其一:杨金柱的几千篇博客中有哪一篇文章违反了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
其二,即使杨金柱在2013年9月13日之前发表的某篇博文中的内容包含了“某种比较敏感类信息”,使“新浪的博客无法承载此类内容”,新浪网将该博文删除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封杀杨金柱的整个博客?
杨金柱期盼新浪网对此作出解释!
中国五亿网民也在期盼新浪网对此作出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