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辩证法问题》
列宁著
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参拉萨尔所著《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一书第三篇(《论认识》)开头所引用的斐洛关于赫拉克利特的二段话,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主要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是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黑格尔也正是这样提问题的(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形而上学》中经常在这周围兜圈子,并跟赫拉克利特即跟赫拉克利特的思想作斗争)。
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对于辩证法的这一方面,通常(例如普列汉诺夫)没有予以足够的注意:对立面的同一被当做实例的总和[“例如种子”,“例如原始共产主义”。恩格斯也这样做过。但这是:‘为了通俗化’……而不是被当做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
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
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对立面的同一(它们的“统一”、也许这样说更正确些吧?虽然同一和统一这两个名词在这里并没有特别重大的差别。在一定的意义上两个名词都是正确的),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要认识世界上一切过程的“自己运动”、自生的发展和蓬勃的生活,就要把这些过程当做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有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
根据第一种运动观点,自己运动,它的动力、泉源、动因都被忽视了(或者这个泉源被移到外部——移到神、主体等等那里去了);根据第二种观点,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
第一种观点是死板的、贫乏的、枯竭的。第二种观点是活生生的。只有第二种观点才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
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
注意:顺便说一下,主观主义(怀疑论和诡辩等等)和辩证法的区别于:在(客观的)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的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诡辩说来,相对只是相对的,是排斥绝对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资产阶级社会的
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总和中的、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
一般辩证法的叙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因为资产阶级社会的辩证法在马克思看来只是辩证法的局部情况)。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等等东西开始;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参看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施维格勒译,第二卷第40页,第3篇第4章第8一9节:“因为当然不能设想:在个别的房屋之外)还存在着一般的房屋”)。这就是说,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过程)相联系,如此等等。在这里已经有自然界的必然性、客观联系等等的因素、萌芽、概念了。这里已经有偶然和必然、现象和本质,因为当我们说伊万是人,哈巴狗是狗,这是树叶等等时,我们就把许多特征作为偶然的东西抛掉,把本质和现象分开,并把二者对立起来。
可见,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好象在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而自然科学则向我们揭明(这又是要用任何极简单的实例来揭明)客观自然界也具有同样的性质,揭明个别向一般的转变,偶然向必然的转变,对立面的转化、转换、相互联系。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正是问题的这一“方面”(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本质)普列汉诺夫没有注意到,至于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更不用说了。
不论是黑格尔(见《逻辑学》),不论是自然科学中现代的“认识论者”、折衷主义者、黑格尔主义的敌人(他不懂黑格尔主义!)保尔•福尔克曼都把认识看做一串圆圈。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包含着从每个成分发展成的整个哲学体系),——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
从粗陋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不过是胡说。相反地,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义是把认识的某一个特征、方面、部分片面地、夸大地、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唯心主义就是僧侣主义。这是对的。但(“更确切些”和“除此而外”哲学唯心主义是经过人的无限复(辩证的)认识的一个成分而通向僧侣主义的道路。
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能被变成(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完整的直线,而这条直线能把人们(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话)引到泥坑里去,引到僧侣主义那里去(在那里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就会把它巩固起来)。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而僧侣主义(=哲学唯心主义)当然有认识论的根源,它不是没有根基的,它无疑地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然而却是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棵活生生的树上的一朵不结果实的花。
【文章导读】
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写于1915年,编入《哲学笔记》和《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它是列宁研究辩证法的总结。它深刻地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既是普遍的客观规律,也是认识规律,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指明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诡辩论的对立,剖析了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该文主要论述了四方面的问题。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对立统一规律既是普遍的客观规律,也是认识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否承认矛盾是唯物辩证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根本对立的标志。
第二,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列宁指出,马克思的方法既符合事物的辩证法,也符合人的认识的辩证性质,既是客观辩证法,又是主观辩证法。列宁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认识辩证法是事物客观辩证法的观念形态,所以,认识论所揭示的认识的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一致的;辩证法既是揭示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客观辩证法,又是人的认识活动规律的主观辩证法。因此,“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第三,认识过程是近似于一串圆圈或螺旋的曲线。列宁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的认识圆圈的思想,并以此概括说明哲学发展的辩证性质。
第四,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从认识的结构上说,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的某一成分无限夸大而产生的;就认识过程说,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曲线上的某一片断变成独立完整的直线而产生的。唯心主义是对现实世界的歪曲反映,在阶级社会里,它适应了反动统治阶级的需要。由于反动统治阶级的利益与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相违背,所以,它们歪曲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用唯心主义为其利益和地位作辩护,为其政权和社会制度作论证。因此,反动统治阶级总是竭力宣扬、推崇唯心主义,把它法定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这就是唯心主义长期存在的阶级根源。
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一、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列宁在1915年写的一篇笔记式的短文。1914~1916年列宁被迫侨居在瑞士的伯尔尼。在这期间,列宁阅读了大量的哲学书籍,写了很多笔记。汇集起来,就是后来出版的《哲学笔记》一书。《谈谈辩证法问题》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在《辩证法的要素》中,列宁曾经说过:“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看来,《谈谈辩证法问题》就是这种“说明和发挥”。
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第二国际的一些领导人公开支持帝国战争。考茨基、普列汉诺夫等人为了替他们的《巴塞尔宣言》进行辩解,用诡辩论冒充唯物辩证法。
第一次大战爆发后,各种矛盾激化并交织在一起,形成了非常错综复杂的新局势。在这种新形势下,无产阶级政党面临着许多新问题,例如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如何使帝国主义战争转变为国内的革命战争,怎样进行反对机会主义的斗争。这些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迫切需要给以理论上的回答。
1914年8月列宁受到沙皇政府的迫害,从俄国侨居瑞士。列宁为了从理论上解决这些问题,便在瑞士阅读了许多有关辩证法的哲学著作,并做了大量的笔记。《谈谈辩证法问题》就是在此基础上写成的。
《谈谈辩证法问题》的中心思想是论述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客观世界和认识的根本规律。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指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规律,首次提出两种发展观的对立,第一次支出统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第一次指出唯心主义哲学的根源及其同僧侣主义的关系。总之,列宁完整、系统扼要地论述了辩证法。因此,《谈谈辩证法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唯物辩证法是一个伟大的贡献。
今天学习这篇著作,对于全面、准确理解唯物辩证法及其方法论意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内容讲解
这篇短文大致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内容。第二部分论述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揭露了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1、辩证法的实质是研究事物的矛盾的(第1段)
列宁在文章的开始就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这就是说,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辩证法的实质,就是研究这两个部分、方面的矛盾关系的。
随后列宁指出,除了马克思之外,其他思想家在这个问题上都有错误之处。
赫拉克利特的观点还停留在直观上,亚里士多德在这个问题上经常兜圈子,是动摇的。黑格尔进了一步,他把概念的矛盾运动贯穿在他的整个哲学体系中,但由于他的唯心主义,他只是提出了问题,而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只有马克思才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在这篇文章中,列宁指出,辩证法就是研究事物自身中的矛盾的。这和马克思的思想是一致的。
2、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第2-7段)
辩证法作为一种学说,它研究的不是个别事物的个别现象,也不仅仅是某一类事物的现象,而是自然、社会和思维中的最普遍的规律。把研究事物自身中矛盾确定为辩证的实质,就是因为矛盾是客观的、普遍的。对于辩证法的这种规定的正确性,可以由人类实践以及作为这种实践经验总结的科学史来检验。列宁列举了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事实,来说明物质运动从最简单的形式到最复杂的形式,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着的。任何一门科学都不过是对某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的研究,科学史也就是研究各种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的历史。人类认识的运动、发展、也是认识的矛盾运动过程。
3、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第8-11段)
列宁对矛盾的统一性、斗争性以及统一和斗争性之间的关系作了详细地论述。
对立统一的两个部分是相互关联的,它们既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离异、又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渗透。这两种倾向,本来是相反的,可是,它们又结合在一个统一体中,成为对立面的统一,这就构成了事物自身的矛盾。
接着,列宁又比较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表现形式以及它们在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按照列宁的观点,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最后,列宁从对立统一的角度对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和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作了比较。
4、辩证法与诡辩论和怀疑论的对立(第12段)
诡辩论和怀疑论,本质上也是形而上学。因为它们同样是把主观、片面的抽象原则看作是对的,并用它来观察事物。但在表现形式上,它们却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形而上学把事物之间的差别和对立绝对化了,否认差别和对立的相对性表现出一种明显的机械性.
诡辩论和怀疑论则不同。它们认为,事物是可以互相转化的,那么,对立事物之间就没什么差别。诡辩论抓住事物的差别和对立的相对性,把它夸大、绝对化,进而取消事物的客观性质,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灵活性”。这就是诡辩论的特点。
辩证法同诡辩论和怀疑论是相对立的。从诡辩论和怀疑论来说,相对只是相对的,是排斥绝对的。对于客观的辩证法来说,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相对中有绝对。
5、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第13-15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社会所作的分析,是辩证思维的一个光辉的例子。列宁认为,一般辩证法的认识方法,也应当如此,也应当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东西开始。因为这里已经包含着辩证法的要素的萌芽。
还要看到,客观世界是由无限多的个别事物构成的。“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过程)相联系。"当我们把不同的事物联合在一个命题下时,不仅包含着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同时,也包含着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等辩证法的因素。
“可见,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好像在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是人类全部认识所固有的。而自然科学则向我们揭明(这又是要用任何极简单的实例来揭明)客观自然界也具有同样的性质”。(《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558-559页。)因此,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我们应该像马克思写《资本论》时那样、自觉地运用辩证法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6、认识是螺旋式发展的过程(第16-18段)
这里,列宁指出认识过程不是直线,而是一串圆圈式螺旋式曲线。列宁举了欧洲古代的、文艺复兴时代的、和近代的几个哲学史上的例子,来说明认识的圆圈式的发展。
同时,列宁还指出了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在它看来,认识不是一个在矛盾中往复循环的过程,而是一次完成的。要么正确,要么错误,不会再有综合,提高和发展。所以,形而上学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死板的,贫乏的、枯竭的、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它也是死板的,贫乏的、枯竭的。
7、唯心主义产生和发展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第19-20页)
列宁根据认识的辩证法,又进一步分析了唯心主义产生和发展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指出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产生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在于,人的认识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个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能被变成(被片面地变成独立完整的直线,这条直线能把人们(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话)引到泥坑里去,引到僧侣主义那里去,唯心主义就是把认识的某一个特征、方面、部分片面地、夸大地、无限度地吹肿、胀大,发展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列宁在分析唯心主义认识论根源的同时,也指出了唯心主义的阶级根源。列宁指出:夸大认识过程的某一片断,会把人引到唯心主义、僧侣主义那里去,“在那里统治阶级的利益就会把它巩固起来。”这就是说,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不仅是认识上的片面性造成的,还有它的社会根源。认识过程的某一片断之所以会被夸大成唯心主义,同个人的阶级地位,他的生活条件,他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以及统治阶级的有意识的利用,是分不开的。所以,社会阶级根源是唯心主义产生、发展和得以巩固的内在根源,并不是外在根源。只有把认识原因和阶级原因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才能给唯心主义以沉重的打击。
三、重点提示:
1、辩证法的实质是研究事物的矛盾的
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这就是说,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辩证法的实质,就是研究这两个部分、方面的矛盾关系的。
2、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各个领域之中。这些矛盾是独立于人类的意识之外客观地存在着的。
3、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
矛盾就具有双重属性,即同一(统一)性和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渗透、使矛盾趋向稳定状态。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及其表现。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限制,又引起矛盾内部的变化,使矛盾处于运动状态,并推动矛盾的转化。这就是矛盾的斗争性及其表现。任何矛盾都不能没有同一性,也不可能没有斗争性。同一性是“斗争”中的同一性,没有斗争性,同一性就不能保持,也不能使矛盾双方都活跃起来,使矛盾得到发展。斗争性就寓于同一性中。没有同一性,双方不发生相互作用,当然就谈不上斗争性。所以,同一性和斗争性始终是联结在一起的。
但是,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表现的内容不同,它们在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4、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好像在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是人类全部认识所固有的。而自然科学则向我们揭明(这又是要用任何极简单的实例来揭明)客观自然界也具有同样的性质。因此,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我们应该像马克思写《资本论》时那样、自觉地运用辩证法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5、认识是螺旋式发展的过程
人的认识既然是对无比生动、无比丰富的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的反映,既然是一个矛盾运动的过程,它就不能不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曲折复杂的、表现为一连串对立面的统一的不断前进过程。这个过程不是直线,而是一串圆圈式螺旋式曲线。
认识的前进是在往复循环中实现的。它包含着物质和精神,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等等,丰富的内容。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再到物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即由认识特殊本质上升到认识共同本质,然后又以这种共同认识为指导去认识新的特殊本质,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认识。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
四、问题思考
1、如何理解“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2、如何理解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3、如何看待矛盾就是“一分为二”的说法?
4、为什么旧唯物主义无法驳倒唯心主义?